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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拟定提高本辖区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规章草案,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当地质量发展规划,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承担本辖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本辖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辖区内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统一监督管理本辖区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和省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本辖区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本辖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本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和监督地方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本地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监督管理商品质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和协调本辖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认证认可相关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实施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协调和监督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引导企业按国际惯例进行各种认证。
(七)承担本辖区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八)承担综合管理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管理下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
(十一)承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振勇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职责:主持全面工作。
马国庆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北戴河新区分局(派出机构)、煤检中心。负责联系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欧阳利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特种设备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计量所、标准化所。负责联系北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赵军卯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监督科、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稽查支队(派出机构)、质检所。负责联系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冬梅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计划财务与科技科、质量管理科、认监科、开发区分局(派出机构)。负责联系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时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策研究、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卫、信访、外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本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主任:李光宇
电话:0335-8550806
二、人事科
负责本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职业资格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本系统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社团工作。
副科长(主持工作):刘印梅
电话:0335-8550899
三、法规科
起草相关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办有关行政案件审理、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科长:袁守琏
电话:0335-8550826
四、计划财务与科技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编报预决算并批复;管理各类资金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拟定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科研、技术引进等工作;提出本系统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和科研年度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系统技术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的有关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科长:白宝英
电话:0335-8550818
五、质量管理科
组织实施全市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推进和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承担全市宏观质量综合统计、分析与通报工作;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组织重大产品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科长:燕江
电话:0335-8550896
六、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承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国家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进行监督和管理;引导企业按国际惯例开展认证;规范和监督认证认可中介服务机构的活动。
科长:马洁
电话:0335-8550801
七、标准化科
管理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办全市产品采标认可、采标标志备案;承办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审核、报批和发布;受理县(市、区)级农业地方标准备案;指导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科长:徐黎明
电话:0335-8550870
八、计量科
管理和监督全市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全市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有关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资质资格。
科长:李海霞
电话:0335-8550858
九、产品质量综合监督科
拟定市级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
科长:李旺
电话:0335-8550836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综合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等环节实施安全监察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管理有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实施资质考核;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科长:张晓勇
电话:0335-8550886
十一、行政许可科
负责制定行政许可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则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行政许可结果的公示及有关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科长:李鹤翔
电话:0335-3651974
十二、稽查支队
管理区域性产品质量治理整顿工作;组织协调依法查处本辖区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本辖区日常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辖区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调查处理重大和跨区域的生产领域质量技术违法案件;参加周边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办案的协调联动。
副科长:张瑜
电话:0335-8550868
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机关工青妇工作。
专职副书记:
电话:0335-855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