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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长治市国土资源局

官方网址:http://www.changzhilr.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府后西街355号

邮编:046000

电话:0355-2045791

邮箱: changzhig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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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定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家、省、市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参与全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并参与制定和起草全市国土资源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国土资源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和地质环境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规划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负责搞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市级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全市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负责各类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批次及项目的审核报批。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全市地籍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和省、市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市级以下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监督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核工作。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全市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负责矿业权的审查、报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查报批登记;负责全市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地下水勘察的管理和矿泉水及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实施全市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矿井关闭相关工作。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和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市人民政府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山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负责全市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定并组织落实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及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技术项目;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指导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十五)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定全市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外、省外、境外矿产资源勘查,依法审查报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六)管理市国土资源局派驻城、郊区分局。

(十七)负责对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的管理。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李勇(党组书记、局长):领导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赵新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矿政管理、地质环境勘察和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交易工作,分管矿管科、地环科、地质环境监测中心,联系襄垣县国土资源局、屯留县国土资源局。

曹三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地籍和测绘管理工作,分管地籍科、测绘科、测绘办,联系黎城县国土资源局、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李志宏(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分管耕保科、资源站,联系沁县国土资源局、沁源县国土资源局。

孙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联系潞城市国土资源局、壶关县国土资源局。

张维华(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内务管理、行政审批、政务督察、综合治理、宣传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审批科、督察科、国土交易中心、信息中心、后勤中心、地质博物馆,联系城区分局、郊区分局。

郭树伟(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支队长):主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执法监察、安全生产、信访、土地利用、土地供应和土地交易工作,分管执法监察支队、利用科;联系平顺县国土资源局。

组织结构

办公室

办公电话:0355-2045791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0355-2114041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党务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文秘处理、信息综合、档案、保密、保卫、接待、资产管理、工、青、妇、计生和行政后勤等工作。

规划测绘管理科(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0355-2044158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编制全市国土资源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开垦耕地计划,指导和审核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开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及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参与非农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编制并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组织、管理和实施全市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管理全市测绘单位资质认证和测绘任务登记,管理市、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保护辖区内的测量标志,依法管理测绘市场,负责监督重大测绘项目的招标和测绘成果质量的确认,以及本市地图编制、审查、出版、展示等工作。

计划财务科

办公电话:0355-2045069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组织拟定并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土地、地质勘查资金,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有效的财务监督管理;负责财政拨给资金的财务管理,编制预、决算;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财务监督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测绘事业费和测绘专项资金;负责全局综合统计工作。

地籍管理科

办公电话:0355-2114747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地籍的统一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登记发证、土地使用证书检验;承担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工作;负责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

耕地保护科

办公电话:0355-2114738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负责农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实施和耕地保护的监督管理;承办市、县政府批准的农地转用、各类征地申请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方案的审批与管理;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统一征地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新征土地的出让手续。

矿产开发管理科

办公电话:0355-2033893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维护正常矿业管理秩序;负责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年度检查及储量块段三率考核,核定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指标;参与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与外资在我市境内开展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资源利用储量科

办公电话:0355-2114737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负责盘活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制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租凭、转让、抵押、交易和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规范和管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租凭、作价出资等交易行为;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全市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的备案工作。负责地质勘查资料的汇总,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综合管理;负责矿产储量的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审批和确认矿产资源储量;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参与拟定矿产资源政策;负责审批矿山闭坑地质报告。

地环地勘科

办公电话:0355-2046119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负责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建立地质勘查项目库;负责地质环境监测网站的统一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全市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审查批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等地质遗迹;监督地下水的开采,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生态环境;负责探矿权设置调查;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勘查计划,对地质勘探进行监督管理,汇同计财科管理地勘资金的使用。

执法监察科

办公电话:0355-2023554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有关国土资源的规范性文件;协调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组织对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

人事教育科

办公电话:0355-2031382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标增资审批手续;负责办理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手续;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手续;负责搞好局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考核及技术等级升级人员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事、劳资统计年报工作;协助管理县(区)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

办公电话:0355-2040159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和处理国土资源局所属科室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负责调查处理国土资源局机关及国土资源系统行政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的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在职权范围内,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纪律监督;承办局党组和市纪委、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直属单位

长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长治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长治市测绘管理中心

长治市土地资源管理站

长治市国土资源政务信息中心

长治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长治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长治市地质博物馆

长治市国土资源局电话、长治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地图等信息均来源相关网站,如有不准确之处,麻烦发邮件到tuiguang@tuliu.com
基础信息 公交线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