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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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全市行政区辖区内所有行业和企业的生产、经营、交通、防火、旅游、学校等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二、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制定下达全市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并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
四、规划全市用人单位职工的安全培训;仙责全市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注册安全主任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全市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和审核工作。
五、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情况调度、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安期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六、组织、协调、监督用人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赣府发[1999]44号文件要求,承办伤亡事故的结案批复,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八、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组织参与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九、监督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来信来访、行政复议等工作。
十二、研究制订了全市煤炭冶金工业的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调整煤炭冶金工业布局,优化产业及产品结构,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
十三、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党组书记熊爱国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秘书科。
2、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华政
协助局长分管组织人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业卫生健康监督检查工作,分管烟花爆竹监管科、职业卫生健康科。
3、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爱民
协助局长分管机关财务、后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分管监管二科。
4、副局长张凯军
协助局长分管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分管监管一科、监察支队。
5、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协助局长负责市安委办日常和综合调度、协调、应急管理、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法制等工作,分管安办、综合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监管三科。
6、党组成员、副局长戴南慧
协助局长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煤矿安全生产和矿山救护等工作,分管机关党总支、煤炭行业管理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救护队。
7、副调研员廖肖玲
协助局长分管综治、工会、教育、宣传、培训、行政审批工作,分管安监局窗口(行政服务科)、考试中心。
一、秘书科(行政服务科)主要职责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信访、安全、保密、外事管理以及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与审计等工作;
3、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办理和政务公开工作,并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秘书科负责人:邹艳春,联系电话:0795-3590058。
二、综合科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科技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全市安监系统执法行为;
2、负责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工作;
3、承担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领域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4、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综合科负责人:戴南慧,联系电话:0795-3590902。
三、煤炭行业管理科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煤炭行业规划;
2、负责指导县(市、区)煤炭行业监管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全市煤炭生产许可监管、煤炭经营监管、开办煤矿企业的上报工作,协助省煤炭行业办做好煤矿矿长资格、矿长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认定工作;
4、负责全市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整治工作;
5、负责全市煤炭行业教育培训,重大科技攻关,煤炭工业专利、技术和人才归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统计信息汇总、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煤炭管理科负责人:袁晚根,联系电话:0795-3590900。
四、监督管理一科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2、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荼;
3、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
4、参与查关行业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参与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监管一科负责人:刘国平,联系电话:0795-3590901。
五、监督管理二科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2、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安全标准化工作;
3、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工程项目、化工、医药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5、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监管二科负责人:吴选明,联系电话:0795-3590918。
六、监督管理三科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2、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消防、农业、水利、电力、军工、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电信、体育、林业、气象等有专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监管三科负责人:戴南慧,联系电话:0795-3590902。
七、烟花爆竹监督管理科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2、组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
4、参与烟花爆竹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烟花爆竹科负责人:张少文,联系电话:0795-3590903。
八、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主要职责
1、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2、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执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配置使用情况和职业安全健康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组织指导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4、组织指导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5、指导监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职业健康科负责人:王智华,联系电话:0795-3590929。
九、安全监察支队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全市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监察煤矿、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
2、负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
3、承办有关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安全监察支队负责人:冯波,联系电话:0795-3575975。
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救援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较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地方政府或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要求,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加事故抢救。
3、负责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市级煤矿瓦斯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和视频会议的接收,指导县(市、区)开展此项工作。
5、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并预测重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出预警。
6、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训练和演习工作。
7、完成市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段波克,联系电话:0795-3562731。
十一、培训中心
指导、督查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管理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培训中心负责人:李腊根,联系电话:0795-35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