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萍乡市公园中路27号
邮编: 337000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
2、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市地方各税及其他各项收入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地方税税种及国务院、省政府指定的资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组织税收宣传工作。
4、负责组织查处全市范围内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案件工作;指导系统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全市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检查纳税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5、组织开展地方税收调查研究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各地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做好税收信息化系统在全市地税系统的推广、运用工作。
7、编报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
8、负责管理全市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与管理县(区)地税局正、副局长以及同级干部。
9、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党的建设、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和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11、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