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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源市地方税务局

官方网址:http://hy.gdltax.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河源市兴源路54号

邮政编码:517000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河源市源城区地税局附近的公交站:

河源海关、田家炳中学、华达北街、康乐路、永和综合市场、永福市场、康乐西路口、建设大道(西)、市二小路口、市二小路口(建设大道)、康乐西路、义乌商品城、义乌商品城、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恒信时代齿科、火车站。

河源市源城区地税局附近的公交车:

101路、11路、103路、10路、15路、1路、8路等。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市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四)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六)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

(七)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

(九)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十)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徐伟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邬坤辉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

罗伟民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刘怀滇

组织结构

1.办公室

负责处理、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档案、信访、保密、机关财务、督办等工作;局机关日常政务和档案、信访、信息和新闻、外事等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文电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组织局机关会议、税法宣传、税收调查研究、局机关和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

负责人:朱小文

2.法规科

负责地方税收执法监督;负责局内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指导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税收政策调研和理论研究;指导本市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永和

3.税政科

负责地方各税种(包括涉外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地方各税种在执行中的有关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种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种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人:谢芸芸(副科长)

4.规费管理科

负责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其在执行中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各种规费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

负责人:曾剑隐

5.征收管理科

负责指导、检查和处理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制定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强化和完善征管手段;负责税务登记的综合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发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

负责人:周川

6.计划财务科

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编制、分配和调整年度地方税收计划以及检查、督促、分析计划的执行情况;汇总分析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资料和数据;监督检查地方税收会计、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源监控工作;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票证的使用、管理和检查;指导和组织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计划、统计、会计工作的开展;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经费的划拨。

负责人:李静

7.信息管理科

负责本市地方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指导;负责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组织实施、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本市地税系统税收计算机信息的技术处理和维护;为本市地税系统信息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

负责人:彭珍娜

8.人事教育科

负责管理权限内的领导干部和本级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负责人:谢江帆

9.机关党委办公室(加挂基层工作科牌子)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工青妇工作;指导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基层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人:方斌

10.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执法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负责地方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地方税务执法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离任审计;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黄智

11.纳税服务科

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12366热线管理工作;负责河源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建设及运维管理;做好纳税人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受理工作;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等工作;指导监督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曾伟科

直属单位

(一)河源市高新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河源市高新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规范设置5个职能股:综合股、征收股、管理一股、管理二股、重点税源管理股。

负责人:赖伟标

(二)稽查局(副处级)

市局稽查局负责全市范围内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负责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地方税费专项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涉税举报案件管理、税警联合执法以及上级交办的工作。市局稽查局直接负责源城区、高新区、江东新区和东源县范围内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地方税费专项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涉税举报案件管理、税警联合执法以及上级交办的工作。

市局稽查局内设科室调整为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选案科、审理科、执行科和稽查系列的一、二、三、四、五、六室。

1.办公室。负责局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和税务检查证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稽查工作报告制度;负责对本级电子查账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局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市区征管与稽查联动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内部协调及外部联系工作。

2.选案科。负责提出市区范围内的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制定年度、季度稽查计划;负责确定税务稽查对象;负责本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和统计分析;负责与其他单位信访部门的联系。

3.稽查一室。负责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地方税费专项检查;负责涉税举报和发票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税刑事案件。

4.稽查二室。负责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地方税费专项检查;负责涉税举报和发票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税刑事案件。

5.稽查三室。负责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和教育、医疗机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地方税费专项检查;负责涉税举报和发票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税刑事案件;负责实施反避税、外国居民税收监管以及涉外税收情报交换。

6.稽查四室。负责娱乐业、服务业和文化体育业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地方税费专项检查;负责涉税举报和发票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税刑事案件。

7.稽查五室。负责工业企业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地方税费专项检查;负责涉税举报和发票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税刑事案件。

8.稽查六室。负责其他行业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地方税费专项检查;负责涉税举报和发票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税刑事案件。

9.审理科。负责审理本局稽查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组织对大案要案的集体审理;负责向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税务案件;制作有关税务稽查文书;负责对本局或下级稽查局查结的案件进行复查;负责两法衔接工作。

10.执行科。负责本级查处案件有关税务稽查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的追缴入库及统计工作;负责将涉嫌犯罪涉税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负责执行税务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向法院提出税务司法强制执行的申请。

负责人:余小凡

(三)河源市江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原源城区源南镇胜利村、和平村、河紫路居委会以及原紫金县临江镇(不包括经核定范围后的紫金县临江工业园区)、古竹镇(含古竹镇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内设4个职能股:综合股、征收股、管理股、重点税源管理股。

负责人:曾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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