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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梧州市国家税务局

官方网址:http://wz.gxgs.gov.cn/

联系方式

地点:广西梧州市新兴三路26号

邮编:5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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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梧州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介绍

覃木荣局长:主持梧州市国税局全面工作。

严小刚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管理科、稽查局,联系梧州市税务学会。

何小春副局长:分管收入核算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教育科、系统团委。

庄彩生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票证中心、督察内审科,联系梧州市政务中心国税窗口;代为履行纪检组长职责,分管监察室、巡察工作。

刘武总会计师:分管征收管理科、国际税务管理科、机关服务中心、所得税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机关党办、系统妇委、机关工会、机关妇委。

陈延狮总经济师:分管货物和劳务税科、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信息中心。

邹柱全调研员: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巡察工作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高健副调研员:协助分管领导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以及“千个支部万名党员进社区双报到”活动。

组织结构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查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组织协调系统安全管理和维稳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督查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3)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抵扣凭证(海关完税凭证、货物运输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农产品收购凭证);负责增值税计税凭证的税控、稽核和审核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一窗式”比对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4)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分析检查税收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和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7)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落实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

(8)财务管理科

负责管理机关和本系统财务工作;拟定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政府采购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财务管理监督与审计工作。

(9)人事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科以下干部因私出国政审事项;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

(10)教育科

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担系统普法工作。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13)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统战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直属单位

梧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构2个,分别是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级别为正科级。

(1)稽查局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检查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稽查、审理、执行工作;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或初查、检查;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查、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作;负责对全市的检查计划、大要案件稽查、税收专项检查进行统筹管理。

梧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内设机构为7个(副科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和举报中心。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协助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领取的车辆购置税票证。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内设5个股,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征收股、管理股、票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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