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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广场、市交通局、贺州广场、市水电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永丰宾馆、市检察院、中级法院、市财政局、汇豪国际城、星光化宿舍、荣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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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路、4路、11路、5路、6路等。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本市地方税收工作,组织税收收入。
(二)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市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市地方税收、有关基金和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税源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报表。
(四)监督检查本市各部门、各行业纳税人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财务审计和资产、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和行政监察工作。
(六)负责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七)进行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八)承办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贺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黄京利局长、党组书记
男,现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全面工作,联系平桂管理区地方税务局。
吴建波副局长、党组成员
男,汉族,大学学历,助理经济师。现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办公室(含绩效、后勤、科研),联系昭平县地方税务局。
梁佩斌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分管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含信息中心)、纳税服务科、重点税源管理科的工作,收入规划核算科、财务管理科的工作,联系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梧州稽查局、八步区地方税务局。
岑渊副局长、党组成员
男,汉族,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政策法规科、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所得税科的工作,联系富川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杨沙沙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男,汉族,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分管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联系钟山县地方税务局。
唐发江调研员
男,汉族,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学位,经济师,税务师,政工师。现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副调研员。
协助分管地方税收研究会、巡视督查、绩效考评、政策法规工作,协助联系昭平县地方税务局。
邱辉副调研员
男,汉族,大学学历,经济员。现任广西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副调研员。
协助分管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后勤、政府采购工作,联系贺州市税务学会,协助联系富川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税收科研、税务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管理机关其他行政事务、机关后勤服务;指导本市地税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办重大地方税收案件审理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工作。
三、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负责拟订地方税收征管规划和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承担税务登记、税收发票、税收征管检查、税控装置推广应用、综合性纳税评估、个体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和综合性纳税申报管理,货物运输行业税收管理以及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代收代缴管理;汇总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性管理;牵头负责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拟订行政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制订各类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承担各类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各类税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的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承办税收征管数据的归集、存储和综合加工处理,并对征管数据质量实施监控管理;组织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四、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
负责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税收政策执行中有关事项。
五、所得税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税收政策执行中有关事项。
六、重点税源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税源管理和重大项目税收管理;承担重点税源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点税源管理规范和业务操作规程;搭建重点税源管理工作平台,对重点税源进行信息化采集和应用管理;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纳税评估模型及风险特征库;开展重点税源企业风险分析识别和等级排序,下达风险应对任务;实施重点税源管理绩效评估工作。
七、纳税服务科(对外挂“纳税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开展办税公开、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协调管理税务代理机构;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八、收入规划核算科
负责拟订本市地方税收规划、年度计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汇总分析本市地方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承担地方税收票据管理工作。
九、财务管理科
负责拟订财务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国有资产和局机关财务;承担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财务预决算审核汇总编制工作。
十、人事科
负责拟订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本市地税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津贴补贴、机构编制、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市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十一、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以及财务、基建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基层工作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本市地税系统党群工作;承担本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和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
十三、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指导本市地税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