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房屋产权管理局/山西省房屋产权管理局

名称:山西省房屋产权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sxjs.gov.cn/

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
邮  编:030013
电  话:(0351)3580000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附近的公交站:

建设北路大东关街口、府东街建设北路口、大东关、建设北路大东关街口、建设北路白龙庙街口、府东街双龙巷口、南华门、大东关街敦化南路口、大东门街敦化南路口、大东门街红沟路口、十四中、敦化南路大东关街口、大东门街红沟路口、敦化南路大东门街口、小东门、敦化南路大东关街口。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附近的公交车:

9路、19路、602路、73路、锦林百花园专线、863路、869路、410路支、410路、826路、904路、830路、861路等。


主要职能

   ()承担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起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研究提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承担保障全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全省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各市组织实施,编制全省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省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承担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城乡规划的责任。指导全省城镇化工作。拟定全省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国家和省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的选址,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指导和管理城镇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承担建立全省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省级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定金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全省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国家和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省工程造价信息。   
  ()承担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全省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省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全省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 、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监督管理全省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全省勘察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定全省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全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全省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承担指导全省城市建设的责任。研究拟定全省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全省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指导全省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参与全省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指导全省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拟定全省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全省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全省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规范和指导全省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全省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省村镇规划编制、调整和实施,指导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省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省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省重点镇建设,指导全省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承担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省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全省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并指导实施。

        (十一)承担推进全省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省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拟定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二)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省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对全省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责任。   
  (十五)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李栋梁(厅党组书记、厅长):主持全面工作。

    郭燕平(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厅长负责住房改革与发展、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公积金监管、政风行风评议、厅直企业改制工作和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厅直机关党的建设、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分管处室:住房改革与发展处、住房保障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机关党委。分管直属单位: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联系社团:省房地产协会、省住房公积金协会、省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李锦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厅长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建设稽查、建设科技、节能、政府建筑工程能效监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大厅、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和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处室:城乡规划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综合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分管直属单位:稽查办公室(城乡规划督察员办公室)、省建筑节能监管中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系社团:省城市规划协会。

郝耀平(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厅长负责城市建设管理、计划管理、城建档案工作和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厅长分管人事工作。

  分管处室:城市建设处、计划财务处。
  分管直属单位:城市建设档案馆、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监管中心、省城乡建设学校。
  联系社团:省燃气协会、省城镇供水协会、省城镇供热协会、省市政工程协会、省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省风景园林协会。

姚少峰(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厅长负责重点工程工作和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处室:重点工程综合处(省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重点工程前期处、重点工程建设处。分管直属单位:省重点工程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组织结构

办公室  人事教育处

法规处  行政审批管理处

改革发展处(政策研究室)

住房保障处  城乡规划处

标准定额处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建筑与勘察设计市场监管处

城市建设处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处

村镇建设处(亚行贷款山西省小城镇建设项目办公室)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工程建设抗震办公室)

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计划财务处   重点工程综合处(挂省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牌子)

重点工程前期处  重点工程建设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山西省房屋产权管理局电话、山西省房屋产权管理局网站、地图等信息均来源相关网站,如有不准确之处,麻烦发邮件到tuiguang@tuliu.com
基础信息 公交线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