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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空心村” 土地合作社助推集约化

2009年07月30日 09:53来源:点击量:0

 

光山:整治“空心村” 土地合作社助推集约化
信阳农村综合改革系列调查之一
 
编者按:自“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在我市揭牌以来,我市大胆地改、大胆地试,破解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又一个难题,试出了很多好做法、好经验,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近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深入信阳各地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调查采访,涉及土地流转、林权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养老与医疗保障等多个方面,并推出了一组有关信阳农村综合改革的系列报道。从今天起,本报将陆续转载这组报道,敬请留意。
“早在1998年,我就发现村里的很多不正常现象。比如,村民的土地撂荒多、新老宅基地乱占地多等等。”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孙铁铺镇江湾村村支书江世学介绍,人多地少、土地生产效益低、农户纷纷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二、三产业的情况曾一直困扰着江湾村,由此而引发了撂荒、土地闲置、村里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失修、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等一系列问题。
“从那时起,我就决定整治‘空心村’。搬迁房屋、迁坟、平塘、硬化渠道、修砂石生产路等,通过这些措施平整土地1500多亩,新增耕地500多亩。”
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加快了江世学做这些事的步伐。“我一直在搞新农村建设,现在已初具规模。土地流转政策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很快就促成了它(合作社)的成立。”
时下,一个由村委会、部分农户发起,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经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合作经济组织、河南省一家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光山县江湾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在经过工商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后正如火如荼地运行着。
“合作社是单列的经济实体。”5月27日下午,江世学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合作社与村民组的协议规定,合作社的产权归村集体。”
“当初,农民将不愿种或种不了的土地对外转包,但由于田块零碎,不适合大户承租,有的尝试将土地集中对外发包,同时农户再请人代耕;自行转包中,也逐渐发现土地集中连片更容易转包,而且价格更高,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户把自家的承包地交由村里集中起来转包。这些因素,为成立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奠定了基础。信阳市人代会结束后的第八天(3月27日),合作社就正式挂牌了。”江世学说。
“三权”分离的运行方式
据江世学介绍,合作社以服务社员为宗旨,以合作制为基本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合作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农户自愿以流转面积存入合作社,从合作社获取存地利息及收益分红。
“我们的一切(行为)都很正规,都是按照法律来搞的。”江世学强调。
合作社采取的运行方式是,在运行过程中,土地信用合作社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中介机构,具体流程是吸收“存入”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经过整理形成连片,再“贷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具体存贷过程:
一、有土地流转意向的农户,向合作社提出存地申请,并向所在村备案后,经合作社现场确定,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对存入的土地,按质量和存入年限分年度向存入方支付利息。
二、土地信用合作社对存入土地进行整合,提升土地增值空间,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对外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寻求大户、能人承包,实现规模效益。
三、与土地承贷方协商,对承贷土地100亩以上的业主,向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备案,并对其资质、经营能力、经营项目进行审查,在不违反土地流转原则的条件下,信用合作社与承贷方充分协商后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需鉴证的,由相关部门给予鉴证。
四、对存入土地的农户和承贷土地的业主,从事二、三产业需资金支持时,由土地信用合作社提供担保,农村信用社给予贷款支持。
五、土地信用合作社对存入的土地主要租赁给企业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和特色产业种植,也可以承包给本社大户成员经营与合作社自主统一经营。
江世学说,合作社通过组织实施评估、贷地、收取利息或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土地的集约经营,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特色产业,从而保证持续运转。
在位于江湾村委会办公楼一楼的合作社办公室里,记者现场看到,各项规章制度(含农民入社制度、工作制度、土地存贷管理制度)齐全,土地存贷业务受理、地界勘定、地力评估、合同签订及鉴证等流程规范合理。
江世学告诉记者,江湾全村有16个村民组,565户,2460人,现有耕地面积3482亩,水面80亩,河滩200亩。合作社成立之初有社员62人,共存地1821亩,贷出土地1821亩。“下一步要辐射周边、跨区作业。”
助推产业布局
“全村已基本形成田成方、树成网、渠相通、涝能排、旱能抗的农业基础设施格局。”江世学说,“这些加速了我们的土地争相竞贷步伐,同时也有利于我们搞产业布局。”
他向记者证实,目前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已将过去流转的林地、湖面、花卉等1821亩土地存贷规范,完善了合同,发放了存地证、贷地证。
“这一块是北京的水产商赵世平承贷的水面50亩,进行生态养殖;这块是本县种植大户和湖北黄陂某集团公司负责人熊先生与合作社建立的50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和200亩芦笋基地;这些是我们吸引了当地外出务工成功人士先后投资创办的新型环保砖厂、养殖场;这一块是速生杨基地……”
在合作社的办公室,江世学指着流转地的规划图向记者如数家珍。“合作社贷出河滩地建成的苗木花卉基地,由过去每亩收入80多元提高到现在的4000元至5000元。”
“我是合作社的成员,贷了303亩田,用于搞超级稻示范区,每亩得向合作社交300块钱,他们还一直在考验我。”38岁的江世峰对记者说。
江世学还告诉记者,合作社有5个服务小组,包括地质地利地价评估组、质保服务组、监察组、机械服务组、产业布局服务组。
集约“示范效应”已显
除了推动产业布局外,“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示范效应已然显现。
江世学说,合作社成立,使村集体增加经济收入,增强了村集体的经济实力。合作社支付农民的存地费每亩180元至300元,贷出土地费用每亩为220元至350元,有35元差价作为集体收入,该项就使村集体增加收入1.6万元。而水面、河滩的贷出又为村集体增加将近3万元的收入。
同时,村民的收入也在逐步提高。村民除可获得流转收入外,还可以从事二、三产业。据江世学介绍,年老体弱和无法离家的村民还可就近在基地务工赚钱,日平均工资可达40元,一年累计打工100天,工资收入达4000元,村民纯收入从2006年的3010元增长至现在的4400余元。
据了解,合作社还转移劳动力156人,外建支部书记江世富以北京久世兴建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为依托,带领全村200多人在北京装饰行业闯出了一片天地。“目前,在北京的江湾村人,资产50万元以上的有30多人,还有不少在郑州小有成就的江湾人,他们都是解决、带动本地剩余劳动力的重要资源。”江世学说。
孙铁铺镇镇长周兴谋分析,合作社的意义在于,一是促进了劳动力的转移;二是推动了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农场化管理,把小田变大田,大幅度减少劳动力;三是采用单一高效的优良品种,节约劳动力成本,解决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态,把劳动力解放出来,提高了劳动生产力。这样,利用集中的土地寻求大户、能人承包,有利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特色产业,实现规模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合作社带来连锁反应
光山县委书记柴明贵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光山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运行,带来了连锁反应:
有助于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形成较高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促进了农村的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稳固的根基。合作社向农业集体化的转变,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推进农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实现农业机械化。对农田水利建设的大规模投入,提高了防灾、抗灾能力,为农业的稳产、高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农业机械化提供了基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要求有一定的基础,个体小农经济下是不可能出现机械化的,正是农业合作社,才使得农业机械化成为可能和现实。
连锁反应要求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必须规范运作。那么,如何规范运作,实现土地资本的保值增值呢?
为此,光山县委、县政府提出,进一步明晰农民集体的土地财产权,逐步在地方政府、乡村集体和农民个人之间建立一个均衡的农村土地权属的利益分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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