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纪云
最近一个时期,“国务院修改征地补偿标准,可能至少提高10倍”的传言广为流传,从国务院到基层政府,从主流媒体(如人民网、一、“征地补偿标准至少提高10倍”出处何在
“征地补偿标准至少提高10倍”的传言最早见诸于一些主流网络和部分报刊。2012年11月29日,人民网、招拍挂二、“征地标准提高10倍”的传言是对征地制度改革的误读
笔者以为,这个传言是对征地制度改革的一种误读,实际上是某些非土地专家的个人分析评判甚至估计推测,结果,人云亦云,以讹传讹。理由如下:
因此,整体征地补偿标准提高至少10倍在短期内是不可能的,也是行不通的。而比较现实的情况是尽快改进征地补偿方式,不断规范征地程序,逐步提高被征地群众的补偿标准。
年《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将土地征用制度带入法制化轨道。之后,《土地管理法》历经了1988年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全面修订和2004年8月第三次修正。
年3月14日阚珂待片片区片增加土地出让收益分配返还到农村的比例,探索利用土地出让收益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第六,建立征地争议协调仲裁和法律救济机制,拓宽征地补偿监督渠道,妥善解决征地过程中的纠纷,实行规范的仲裁和救济程序,确保一旦被征地群众利益受损,有一个纠正、挽回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征地制度改革沿着健康的轨道进展,确保依法、和谐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