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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嘉兴桐乡市土地流转奖励政策:每亩奖励多少钱?

2024年03月26日 15:50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 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先行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土地流转是有奖励的,并且,土地流转后发展设施农业项目、农业“机器换人”项目、杭白菊产业项目、稻渔产业项目达到条件也是有补助的。那么,2024年浙江嘉兴桐乡市土地流转奖励政策是怎样的?

2024年桐乡市土地流转奖励政策-摄图网

一、2024年浙江嘉兴桐乡市土地流转奖励政策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

(1)申报条件

当年度新增土地流转合同期限三年(含)以上且不超过第二轮承包期限,符合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导向,开展农村承包地规模流转和有偿退出。

(2)扶持标准

①对集中连片种植粮食和蔬菜50-300亩的,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奖励;3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0元/亩的奖励。

②符合新增集中流转条件的,按当年度新增种植粮食和蔬菜的土地流转面积给予50元/亩的土地流转风险基金。

③对土地流转率首次达到80%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粮食和蔬菜种植面积给予200元/亩的奖励。

④对开展承包地有偿退出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集体经济重点提升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80%以内、其他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60%以内的奖励。

2、设施农业项目

(1)申报条件

符合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约五年以上,或已连续流转满三年且再次签订三年(含)以上流转合同的,经市级部门立项,重点支持用于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的标准钢结构单体大棚(限于鲜食蔬菜生产),连栋大棚(不包括玻璃温室),农产品生鲜冷库等项目和相应配套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等生产设施。新建农产品生鲜冷库和农业生产管理用房用地合法合规。

(2)扶持标准

①新建农业生产用、管理用的配套用房,农业主体实施的每平方米补助500元,镇(街道)、村(社区)实施的每平方米补助700元(不包含装修、生鲜冷库用房)。

②新建连片15000平方米以上标准钢结构单体大棚,单体大棚跨度5.8米以上,顶高2.4米以上,农业主体实施的每平方米补助13元,镇(街道)、村(社区)实施的每平方米补助20元。

③新建连片5000平方米以上标准钢结构连栋大棚,连栋大棚单跨5米以上,顶高3米以上,天沟或肩高2米以上,农业主体实施的每平方米补助30元,镇(街道)、村(社区)实施的每平方米补助45元。

④新建农产品生鲜冷库,库内容积小于1000立方米(含),农业主体实施的每立方米补助150元,镇(街道)、村(社区)实施的每立方米补助250元;库内容积超过1000立方米,农业主体实施的每立方米补助120元,镇(街道)、村(社区)实施的每立方米补助200元。项目补助限额100万元。

对新建农业生产用、管理用的配套用房、钢结构单体大棚(限于鲜食蔬菜生产)、连栋大棚(不包括玻璃温室),农产品生鲜冷库,按实测面积、体积进行补助,由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设施投资额的40%,由镇(街道)、村(社区)实施的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设施投资额的60%。

(3)申报对象

各镇(街道)、村(社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3、农业“机器换人”项目

(1)申报条件

符合我市农业主导及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申请市财政补贴的主体须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约五年以上,或已连续流转满三年且再次签订三年(含)以上流转合同,农机作业服务协议等;对享受财政购机补助的粮食烘干、收割、水稻栽植等机械未满五年报废的主体不得申请。新建农业机械库房、粮食仓库须符合农业设施用地政策。机具须在桐乡市区域内使用。

(2)扶持标准

(2.1)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①设施种植类:重点推广育苗、移栽、收获机械,环境调控等配套设施,智能温室、智能分级、杭白菊初级加工机械等先进设施设备。

②畜牧养殖类:重点推广洗消饲喂、通风温控、空气过滤、环境感知、红外测温等设备应用,规模蛋鸡场和生猪养殖场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等先进机械设备。

③水产养殖类:重点推广高效增氧、自动投饲等设备,推进工厂化循环水生物过滤、固液分离、蛋白分离、水质净化消毒等先进设备。

对种植类、畜牧养殖类和水产养殖类的先进农业机械设备经市级有关部门认定,由农业主体组织实施的项目市财政按投资额不超过40%给予补助,由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实施的项目市财政按投资额不超过60%给予补助(不包括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的设施设备)。

(2.2)对列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设施装备项目,按照《桐乡市农业农村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桐乡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桐农〔2021〕147号)执行。到期后,新的补贴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商定。

(2.3)农机化促进和社会化服务项目。对实施机械化插秧面积300亩(含)以上1000亩以下的机插秧主体,给予3-5万元补助,对机械化插秧面积1000亩(含)以上的,给予8-12万元补助;对当年度农机社会化服务单项作业面积5000亩以上,给予5万元补助。

(3)申报对象

各镇(街道)、村(社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农户等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4、杭白菊产业项目

(1)申报条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约五年以上,或已连续流转满三年且再次签订三年(含)以上流转合同的,符合杭白菊产业发展条件且集中连片种植的。

(2)扶持标准

对种植面积达到5亩、50亩和100亩以上的规模杭白菊种植基地,每年每亩分别给予400元、1000元、1200元的补助。

(3)申报对象

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农户等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5、稻渔产业项目

(1)申报条件

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合同签约三年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主体。水稻种植面积500亩以上且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面积占比达50%以上的,或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村级组织。

(2)扶持标准

①对稻渔综合种养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沟坑面积占田块面积10%以内,实行精养模式的稻鱼(稻虾、稻蟹、稻鳅、稻鳖等)共生轮作模式,按净增面积一次性给予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每亩300元的补助。同一田块不得重复补助。

②对水稻种植面积500亩以上且实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占比达50%以上的,或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1000亩以上,沟坑面积占田块面积10%以内,按净增面积一次性给予村组织每亩200元的补助。

以上是对2024年浙江嘉兴桐乡市土地流转奖励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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