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不动产权证,两地政府联手破局,千亿闲置宅基地迎来盘活浪潮
随着2025年自然资源部18号文件落地,农村宅基地“跨区域流转”正式获得政策背书。其中“飞地模式”作为突破行政壁垒的创新机制,正成为盘活闲置宅基地、赋能集体经济的核心引擎。本文从定义、背景、案例到实操价值,全面解析这一改革利器。
一、飞地模式定义:跨行政边界的资源重组
法律本质:
“飞地”指隶属于某一行政区但不与该区毗连的土地,需穿越其他行政区才可抵达。而“飞地经济模式”则指两个独立行政区域打破管辖限制,通过资源互补和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跨空间合作的经济形态。
农村宅基地场景下的核心突破:
土地权属登记分离:宅基地审批权属A地,但物理位置位于B地(如淳安县农户宅基地坐落于桐庐县境内);
宅基地流转对象扩展:允许同县内跨村流转,返乡创业者可竞买邻村闲置宅基地;
土地管理权责重构:飞出地(权属方)与飞入地(地块所在方)共同完成确权登记与开发监管。
二、产生背景:历史遗留困境与政策破局
(一)“飞地”形成的历史根源
自然地理分割:山区、河流等天然屏障导致地块孤立;
行政划界遗留:解放初期行政区划“一刀切”,未考虑实际聚落分布(如郴州白溪村500户村民归属资兴市辖区,却由苏仙区管理)。
(二)政策破局的现实动因
确权登记难:因数据落宗标准不一、坐标系统差异,“飞地”长期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农民权益悬空;
资源错配加剧:经济薄弱村大量宅基地闲置(如长沙县蒲塘村293亩旧宅荒废),而产业园区却面临用地指标短缺;
新规释放动能:2025年自然资源部明确“跨区域流转”合法性,要求建立异地登记绿色通道。
三、具体案例:四种模式破解“飞地”困局
案例1:跨县协同登记(浙江淳安-桐庐)
痛点:淳安县文昌镇农户宅基地位于桐庐县,因系统割裂无法落宗;
A[淳安登记中心踏勘]-->B[桐庐落图落宗]-->C[异地登簿发证]
成果:6宗宅基地3天完成发证,确立“民生优先、尊重历史”原则。
案例2:跨省协作机制(广东化州-广西北流)
突破:首次实现跨省“飞地”登记,建立双城权籍互认流程;
流程:
北流市完成权籍调查;
化州市负责落宗编号;
联合开通绿色通道,当日发证。
案例3:指标置换收益(湖南长沙县)
创新点:57个村将闲置宅基地复垦为耕地,产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置换机制:
薄弱村(蒲塘村):1亩指标置换标准厂房,年保底收益15万元。
产业园区:获得用地指标推进扩建,年增税收1500万元。
案例4:镇域统筹开发(山东宁津县)
模式:党建共同体申请腾退闲置宅基地,指标调剂至镇产业园;
成效:
王世英村54亩建设用地支持五谷食尚公司扩建;
新增就业300人,镇财政年增收1500万元。
四、借鉴意义:三方共赢的操作范式
(一)对农民:土地资产变现渠道升级
退出补偿:城乡结合部按商用地价80%补偿(远高于传统征收标准);
入股开发:以经营权入股项目,持股≤30%保障长期收益(如山东合作社年分红达地价12%)。
(二)对村集体:可持续增收机制
长沙县57个村通过指标置换,年集体经济收入增加855万元,彻底消除“空壳村”;
宁津县9个共同体腾退560亩宅基地,支持家具、五金等产业园建设,带动52个村收入倍增。
(三)对投资者:低成本创业机遇
返乡创业者通过飞地模式跨村竞得宅基地,较城区用地成本降低60%(四川成都案例);
配套用途管制(仅限加工/仓储/民宿)规避投机风险。
五、操作指南:抓住三大窗口期
1、确权窗口(2025年12月31日前)
未登记宅基地速补办:提交户口簿+老地契+村委会证明;
2、处置窗口(2026年6月30日前)
闲置超2年宅基地须申报,可选退出/出租/入股;
3、税收窗口(2025年内)
完成流转可申领50%交易税减免(地方财政补贴)。
飞地模式不是地理的缝合,而是制度的破冰。当浙江的农户握着跨县不动产权证热泪盈眶,当长沙的荒宅变成产业园的钢铁骨架,当宁津的农民在镇工厂领取首月工资——这场始于宅基地的改革,正重新定义土地的边界,也重塑着乡村的命运。
农村宅基地政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操作细则》(NRR-2025-018)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区域流转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