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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上)

2016年05月26日 16:24来源:长丰县国土资源局点击量:0

前   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长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基础上,编制《安徽省长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主要阐明规划期内长丰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指导原则和规划目标,提出土地利用战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明确土地利用分区,规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突出土地整理的战略地位,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长丰县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为长丰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为192223.99公顷。

土地利用

第一章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至2005年底,长丰县农用地面积为161404.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97%;建设用地面积为27313.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21%;未利用地为3505.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2%。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12159.86公顷,园地面积为241.19公顷,林地面积为6863.16公顷,牧草地面积为15.97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2124.81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9969.1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6849.79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494.28公顷;未利用地中,水域面积为3070.84公顷,滩涂沼泽面积为182.53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52.44公顷。

1997~2005年,通过现行规划的实施,促进了耕地保护,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提高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等。但长丰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耕地保护压力大等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土地利用和管理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城镇化速度加快,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农地经营规模小,产业结构调整难;土地集约经营水平偏低,土地资产价值没有充分显化;农业科技含量不高,产业化水平偏低;土地利用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等方面。

第二节  土地利用潜力与特征

一、土地利用潜力

1、土地开发潜力

长丰县土地开发潜力约为950公顷,增加耕地潜力约为900公顷。

2、土地整理潜力

全县农用地整理潜力为11233.43公顷,其中整理增加耕地潜力为1132.33公顷,增加耕地系数为10.08%。

3、土地复垦潜力

全县共计可复垦土地72.60公顷,可还耕面积为43.56公顷,增加耕地系数为60.00%。

4、土地置换潜力

根据预测,2020年全县人口为92.76万,所以按城镇化率60%、农村人均居民点150平方米,土地置换潜力为12091.43公顷

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

长丰县商服用地、工业用地住宅用地中的城镇单一和混合住宅用地以及部分公共建筑用地等,其利用既不节约,也不集约,至少有1/3的潜力可挖。

二、土地利用特征

1、土地利用类型全

长丰县一级和二级地类基本齐全,三级地类也相差无几。除商服、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建筑等建设用地分布相对集中以外,其他土地各乡镇均有分布。

2、土地利用率高

长丰县土地利用率已达98.18%,表明其后备土地资源相当缺乏。因此,土地利用的大规模横向扩展空间受到制约,决定了其今后的土地利用必须走内涵挖潜之路,即只能是以土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作为重点。

3、改变用途的农用地逆转性差

长丰县南邻合肥市,北接淮南市,受两城市的辐射影响,其南北地段农用地改变用途的方式,主要是“农转非”,即农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因此,农用地改变用途后,投资一旦固定在土地上,其具体的使用价值得以体现,利用方式也就随之固定,但改变其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土地利用方式的难度却加大。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006—2020年,是长丰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必须科学分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深刻把握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发展的新要求,充分认识长丰县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1、经济大环境好

安徽省提出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主要通过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不断加强同兄弟省份的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等途径来实现。合肥市作为皖江城市带的核心城市和长三角副核心城市,将给长丰县的发展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为此,长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为长丰县参与合肥市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发展分工,接受合肥市辐射,承接产业转移,接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提供土地保障。

2、迎来了难得的政策机遇

“十五”以来,国家产业政策向中部地区倾斜,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中部地区发展的土地保障政策,特别是合肥市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全国唯一的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城市,为合肥市“三县四区”提供了优惠政策共享的环境。长丰县区位优势明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优惠政策,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3、长丰县自身发展战略定位准

为了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长丰县委、县政府提出依托中心城市,与“市”俱进,构建了“两头崛起、带动中央”的全县空间战略总设想,倡导“发展为上、投资为本,工业立县、县域突破,三化联动、跨越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为长丰县从宏观上调整用地布局、统筹用地安排、提高用地效率指明了方向。

二、应对的挑战

1、人口的增长、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尤其是合肥市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辐射和拉动,给协调土地供求关系增加了难度。

2、保护耕地和保障生态安全对土地利用提出更高的要求。

3、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调整如何为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搭建平台成为本轮规划难点和焦点。

4、建设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提出了如何依据长丰县资源禀赋与社会经济特点确定工业发展模式的问题。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一、区域发展功能定位

规划期内,长丰县将凭借自身独特区位优势,坚持“快工强县、三产兴城、优农富民、融入合淮、与市俱进”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5228”跨越工程,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农民非农化、经济外向化和社会和谐化进程,加快南部率先跨越步伐,推动中部大步跃升,促进北部快速崛起,努力把长丰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生活宽裕、环境优美、和谐奋进的“江淮明珠”,努力实现“三年倍增、跻身十强、全面达小康”的奋斗目标。为此,本区域发展的功能定位是:“融入合淮,与市俱进的经济大县;立足皖中,引领全省的工业强县;利用区位,建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农业示范县;环境优美,人地和谐的生态美县。”

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近期发展战略(2006—2010年)

强力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以生态农业为基础,工业发展为支撑,新兴第三产业发展为依托,积极实施农村城镇化战略,激活经济发展活力,提升产业层次,优化城镇布局,促进长丰县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确保长丰县规划目标的实现。为此,实现如下发展目标: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130亿元,年均增长达到2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6000元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70亿元;三次产业构成从2005年的32.2:35.1:32.7调整为25:50:25;全县总人口达到80.72万人,城镇人口达到24.22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30%;林木覆盖率达20%以上。

2、远期发展战略(2011—2020年)

继续加快经济、人口、要素资源向主导产业、重点城镇聚集步伐,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使全县经济总量、综合竞争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再上新台阶,实现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此,必须全力发展现代农业,做大做强支柱产业,进一步加快发展新兴第三产业。为此,实现如下发展目标: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0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达到20.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6000元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0亿元;三次产业构成比由2010年的25:50:25调整为10:42:48;全县总人口达到92.76万人,城镇人口达到55.6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0%;林木覆盖率达30%以上。

三、 土地利用战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长丰县区域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依据,以节约集约用地促进耕地保护为核心,制定长丰县土地利用战略。

1、保障与促进长丰县科学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

根据长丰县县域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实施保障与促进长丰县科学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其核心是“双保障、双促进”。一是保障和促进农业发展,切实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一是为促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提高生态涵养水平,提供土地保障。其中保障与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核心是在协调好“吃饭、建设和生态环境”矛盾的优化方案中,充分保障工业发展和城镇发展用地,具体通过走节约集约用地的路子,为承接产业转移“筑巢”。在产业转移的同时必须设立一定的“引入门槛”,坚决杜绝低效、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进入县域内。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涵养水平,实现打造“生态长丰”的目标。

2、构建“南北双城呼应,中工东(西)农互补”的土地利用空间战略

打造下塘镇以北、“合蚌高铁”以东以及“合淮阜”高速公路以西的“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和安全”的农业生产基地;以长丰县南部地区的“一区三镇”为核心,以加快南部率先跨越步伐为动力,充分保障合肥市“141” 北部组团的建设用地;为振兴县城经济,迎接淮南市的辐射,优先保障县城及其周边的工业发展和城镇建设用地;为实现“工业强县”的战略目标,重点保障“合肥(长丰)新型重工业基地”的建设用地,推动中部大步跃升。

3、实施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的土地利用战略

围绕资源禀赋和优越的区位交通,引进和发展具有长丰县特色的产业,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支撑。抢抓良好的发展机遇,为编制产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搭建平台,预留充裕的空间。运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导和宏观调控功能,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4、实施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的可持续土地利用战略

加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生态涵养水平;推行资源节约,完善可持续生产与消费的调节机制。

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

围绕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取得明显进展、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调控目标是: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全县耕地面积基本保持稳定,质量有所提高,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全县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均保持在112159.86公顷。规划期内,确保104057.89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保障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建设用地空间不断扩展,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保障科学发展的用地需求,有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2006—2010年,全县建设用地新增面积不超过569.44公顷,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445.06公顷;2011—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新增面积不超过1058.42公顷,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827.23公顷。“南北双城”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占地规模降至0.04公顷/百万元,中部城镇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占地规模降至0.06公顷/百万元。

3、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得到优化。本轮规划要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搞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2006~201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7597.49公顷以内,城乡用地规模为20103.2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458.47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缩减至17644.74公顷,基础设施用地规模为7039.29公顷;2011~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8031.16公顷以内,城乡用地规模为20290.8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663.03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减至17627.78公顷,基础设施用地为7404.5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比例和基础设施用地比例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逐步减少,城乡用地实现“统筹发展,规模控制,内部调剂”。

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同时,科学、合理地调整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即调减南部“一区三镇”、北部县城周边、中部下塘镇等重点城镇周边的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增布建设用地和一般农田;除预留必要的建设用地外,调减东、西部乡镇的一般农田面积,增布基本农田面积;调减各乡镇的农村居民点面积,将整理的耕地纳入基本农田,按程序将部分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推进,通过实施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程,将其他土地用途区整理增加的耕地,部分折抵成建设用地指标,实现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增减相抵”(即城镇及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和农村居民点减少)的目标。

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建设用地整理取得明显成效,新增工矿废弃地实现全面复垦,后备耕地资源得到适度开发。至2020年,开发未利用地800公顷,整理农用地规模33432.84公顷,整理农村居民点9494.43公顷,复垦土地72.60公顷。

5、土地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明显进展,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的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土地退化趋势得到控制,生态环境有比较明显的改善,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到2020年,基本构建具有田园风光特色的城乡宜居环境,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30%,在“五湖连珠”水库周边建立水源涵养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涵养水平。

6、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精神,抓住合肥市作为全国节约集约用地唯一试点城市的契机,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1)要挖掘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潜力,通过提高复种指数、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和加大对农业的科技投入来不断提升农用地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水平,从而实现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2)要挖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潜力,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充分利用现有的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制定和完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构建建筑容积率、土地投资强度、建设用地率、单位城镇工矿建设用地GDP、单位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等节约集约用地指标控制体系,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各类建设用地效率和效益。

7、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在人地关系越趋紧张、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矛盾更加凸显的态势下,我国提出用土地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要实现土地宏观调控的目标,唯一的途径只有运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把土地“闸门”。具体做法就是注重内涵挖潜,走节约集约用地的道路,突出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合理高效持续利用土地等。在实践中,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把规划做成引导式规划、控制式规划和保障式规划。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在严格执行《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用地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结合长丰县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在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进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为112159.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35%;园地面积为241.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3%;林地面积为6863.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7%;牧草地面积为15.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2124.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91%。

2010年、2020年,耕地面积均保持在为112159.8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保持在104057.89 公顷;园地面积分别减少至239.1公顷、237.97公顷;林地面积分别增加至6992.86公顷、7161.45公顷;牧草地面积分别调整至22.64公顷、15.78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至41932.63公顷、41511.91公顷。

二、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201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0103.21公顷,较2005年增加了134.09公顷。其中,建制镇面积为528.82公顷,较2005年增加了31.36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7644.74公顷,其中待整理农村居民点面积为5226.43公顷,规划农村居民点面积12418.31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929.65公顷,较2005年增加了114.42公顷。

至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0290.81公顷,较2010年增加187.6公顷。其中,建制镇面积为572.82公顷,较2010年增加了44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7627.78公顷,其中待整理农村居民点面积为9494.43公顷,规划农村居民点面积8133.35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2090.21公顷,较2010年减少了160.56公顷。

三、基础设施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县基础设施用地面积为6849.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7%。至2010年,该类土地面积为7039.29公顷,较2005年增加了189.5公顷;至2020年,为7404.52公顷,较2010年增加了365.23公顷。

四、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至2010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为3279.41公顷,较2005年减少了226.4公顷。其中,水域面积为2872.53公顷,较2005年减少了198.31公顷;滩涂沼泽面积为170.74公顷,较2005年减少了11.79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36.14公顷,较2005年减少了16.3公顷。

至2020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为3105.86公顷,较2010年减少了173.55公顷。其中,水域面积为2720.51公顷,较2005年减少了152.02公顷;滩涂沼泽面积为161.71公顷,较2005年减少了9.03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23.64公顷,较2005年减少了12.5公顷。

五、生态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加强建设大房郢水库涵养林、“五湖连珠”风景林的建设和保护;加快加大对沿江淮分水岭北侧的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和水资源管理。至2010年,林木覆盖率达到20%以上;至2020年,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一、耕地布局

1、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调减县域北部水湖镇及罗塘乡、南部“一区三镇”和中部下塘镇等重点城镇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增布下塘镇以北、“合蚌高铁”以东以及“合淮阜”高速公路以西的诸乡镇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包括吴山镇、朱巷镇、杨庙镇、下塘镇、义井乡、罗塘乡、造甲乡、陶楼乡、朱巷镇、庄墓镇、左店乡、杜集乡等。

2、一般农田布局调整

集中布局一般农田,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留有余地,即将一般农田区集中连片分布在城镇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周边。重点布局在县城水湖镇、县域南部“一区三镇”、中部下塘镇,以及一些重点建制镇等。

通过耕地布局调整,形成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

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调整

增布县域北部水湖镇及南部“一区三镇”和中部下塘镇等重点城镇的建设用地面积,在建设用地现状规模的基础上,规划允许建设区。将现行规划的条状建设用地调整为块状。通过调整,形成以县城水湖镇和南部“一区三镇”为核心、以合淮公路和合淮铁路“两线”为城镇发展轴的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模式。并通过调整,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

2、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加强对“空心村”改造,合理适度地拆并散乱的自然村落,逐步引导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集镇集中,形成合理的村镇空间布局体系。

三、其他用地布局

将村庄周边且集中连片的荒草地调整为林地,将农村居民点整理腾出的部分土地复垦为耕地;将部分坡耕地退耕还林。

第四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

第一节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到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45.06以内。

二、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

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至2010年,农业结构内部调整占用耕地不超过50公顷(包括灾害损毁,下同);至2020年,农业结构内部调整占用耕地不超过200公顷。

第二节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至201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总面积为2945.22公顷,其中义务补充耕地量为495.06公顷;2011~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总面积为6321.13公顷,其中义务补充耕地量为1027.23公顷。补充耕地义务量指标主要用于城镇工矿允许建设区新占耕地。

第三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长丰县是安徽省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切实做好长丰县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是维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保持社会安定和满足人口增长对耕地需求的基本要求。

一、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确保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对粮食主产乡镇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一、提高复种指数

2005年,长丰县粮食单产水平为5580公斤/公顷,耕地复种指数为153.37%,规划期间农业将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产业化发展和企业化管理,一年两季应属于低复种指数。如果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合理安排茬口,则复种指数可提高至200%以上。

二、加快中低产田改造

至2005年,全县仍有中低产田近78511.90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0%,粮食增产潜力较大。根据《安徽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待验收)成果,长丰县耕地理论单产为11820公斤/公顷,可实现单产为10745公斤/公顷,因此,针对不同类型中低产田采取综合措施,清除或减轻制约产量的土壤障碍因素,提高耕地基础地力等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种植业结构、増施有机肥等一系列措施,长丰县粮食具有较大的增产潜力。

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以基本农田的水利建设为重点,健全和完善农田排灌系统,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建设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重点是要完善防洪、除涝工程体系,增强农田灌溉、排涝能力,有计划地修建水库和大中型引水工程,增加蓄引水能力,要加强节水灌溉设施建设,积极推广旱作农业,建设一批节水增效示范工程及旱作节水示范基地。

四、加大对农业的科技投入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将实现专业化,成为建立在全面应用科学技术基础上的高效农业。所以在规划期间,应加大对农业的科技投入,全面增强农业科技的支撑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农业科技投入成为助推农业生产的强大动力。

第五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一、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到201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103.21公顷以内,城镇及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458.47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290.81公顷以内,城镇及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663.03公顷以内。

二、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推行节地型镇、村更新改造,研究和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二节 优化配置中心城镇用地及重点建设项目

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引导城镇协调发展,防止城镇工矿用地过度扩张。严格执行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从严控制城镇工矿用地中工业用地比例,从严从紧控制独立选址项目的数量和用地规模,除合肥(长丰)新型重工业基地和皖能长丰发电厂等用地外,新增工矿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

一、县城水湖镇

至2010年,城镇用地规模为10平方公里;至 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为15平方公里。

发展的重点方向为西部、南部和北部。县城的东部可作为生态农业保护区,可以为县城创造一个良好的、宜居的生态环境。近期以西部和南部为主导发展方向。

二、合肥市“141”北部组团

至2010年,近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达到23.8平方公里;至2020年,远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达到70平方公里。

1、空间结构

合肥北部组团空间结构总体呈现“三轴、三带、八片”的格局。

(1)三轴:把握合肥市主城区轴向生长的发展趋势,形成双凤大道发展轴、世纪大道发展轴、天润大道发展轴三条主发展轴。

(2)三带:在北部组团内,分别依托环湖大道整合两湖生态资源形成环湖景观带;依托北环高速防护林和滁河干渠开成北环高速防风景林带;依托工业大道优化工业环境形成工业景观带。

(3)八片:北部组团依托合肥主城轴向生长,形成八大片区。分别为庐阳产业园片区、新站北片区、双凤片区、双墩片区、三十头片区、政务片区、文化旅游片区、科教片区。

2、用地发展方向

(1)产业:以先进制造业、旅游观光业、健康养生休闲产业、高等级服务业为主导,以科技研发为基础,适度发展高品质房地产业,发展成为科技型、休闲型、生态型产业区。产业将主要布置在北部组团核心区的北部,未来可以向北发展。

(2)空间:合肥北部组团核心区作为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交通、功能等方面,注重与中心城区有机结合,使北部组团核心区成为中心城区结构性拓展的主导方向之一。北部组团核心区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为向北和向东。

(3)环境: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促进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北部组团核心区的水系绿化空间发展方向是以现状双凤湖、张桥水库两大湖面为基础的原生态地区向北延伸,以及北外环高速公路两侧的防护绿化空间分别沿北外环高速公路向东、西两侧延伸拓展。

三、重点建设项目

根据《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分解下达到长丰县的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及《长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安排,用地量较大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如下:

1、交通建设项目:新建合肥至蚌埠客运专线占地规模为311.92公顷;阜淮铁路、淮南铁路、水蚌铁路和电气化扩能改造工程占地规模23.14公顷,合白公路和合水公路改扩建占地规模52.37公顷;南京至驻马店高速公路项目占地规模80.00公顷;蒙城北路延伸段200.00公顷。

2、水利建设项目:长丰县庄墓镇、罗塘乡保庄圩工程项目用地规模240.00公顷;水湖镇排洪沟项目用地规模20.00公顷;庄墓河疏淤工程用地规模21.00公顷;落河疏淤工程104.00公顷。

3、能源项目:皖能集团长丰皖能发电厂项目占地146.67公顷。

4、独立选址项目:新建合肥(长丰)新型重工业基地,规划占地3000公顷,包括占地173.33公顷的电解铝节能环保项目;中国(合肥)非物质文化遗产园项目用地规模33.33公顷;卧龙山农业生态园项目用地133.33公顷;军工D053C项目用地规模40.00公顷。

5、其他项目。

第三节 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一、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搞好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规模应控制在17627.78公顷以内。

二、加强农村居民点管理

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准问题。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居民点用地和未利用地,村内有空闲地、原有居民点用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居民点用地。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农村居民点合理流转,提高农村居民点的利用效率。至2020年,农村人均居民点面积控制220平方米以内。

三、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按照尊重民意、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对“空心村”用地的改造。2006~2010年,整理农村居民点面积5226.43公顷; 2011~2020年,整理农村居民点面积4268公顷。

第四节 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一、统筹安排交通用地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运输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促进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的形成和完善。2006~2011年,新增交通运输用地74.43公顷,2011—2020年,新增交通运输用地294.45公顷。

二、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

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加强水利设施的规划选址和用地论证,优先保障具有区域战略意义的重点水利设施用地。推动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保障农村水利设施用地,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

文章下接:长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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