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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共塔城地区委员会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016年05月27日 11:47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点击量: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打赢地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战,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争取和凝聚人心作为根本要求,着力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以精准到户到人为核心,按照前两年打基础、后三年抓提高的原则,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地区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夯实基层。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地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切实加强扶贫重点区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以人为本、精准为要。坚持把脱贫攻坚规划纳入地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扶贫开发与资源配置、社会保障精准衔接,引导各种扶助资源向贫困人口精准覆盖,各类项目向扶贫重点区域布局,各方力量向脱贫攻坚汇聚。

——坚持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统筹推进面上协调发展和点上精准扶持,解决路、水、电、通讯等瓶颈问题,注重抓好教育培训、公共服务,促进由“输血”式扶贫向提高“造血”能力转变。

——坚持产业带动、持续发展。始终把保护生态、绿色发展作为根本方向,将扶贫开发与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相结合,探索绿色产业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生态扶贫新路子,实现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

——坚持政府主导、联动攻坚。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充分调动各族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扶防并举、巩固成果。激发贫困区域发展活力,统筹推进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人文关怀,帮助贫困人口有效融入社会,最大限度消除返贫,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坚持现代文化引领、凝心聚力。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把增强“五个认同”、凝聚人心贯彻扶贫开发始终。

(三)主要目标

——实现“两个确保”。到2017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地区34453名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2个贫困县脱贫摘帽(2016年托里县摘帽、2017年裕民县摘帽)、49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和布克赛尔县先行脱贫“摘帽”,所属3个贫困村继续享受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扶持政策。乌苏市、沙湾县对本县(市)农村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疆、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配套设施相对完善。到2020年,努力实现村村有特色富民产业、有合作组织、有公共服务场所、有安全饮用水、有新村新貌,有条件的自然村实现村村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络,真正让贫困区域群众致富有路子、住上安全房子、过上好日子,安居乐业奔小康。

二、精准识别到户到人,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四)动态监测,务求精准

——核准底数。结合2014年建档立卡成果,充分发挥乡镇、村“两委”班子主体作用,“访惠聚”活动驻村工作队积极协调配合,协助县(市)精确复核贫困户,确保扶贫对象的真实性和精准度。

——科学分类。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区分因灾、因病、因残、因学和缺项目、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等不同致贫原因,实行差异化、精细化、“滴灌式”帮扶,确保项目、资金、力量精准帮扶到位。

——动态管理。以县(市)为单位,以年度为节点,以贫困户减贫工作进程为依据,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做到有进有出,分级管理。

——明确时限。坚持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制定详细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业,明确进度、倒排工期。

三、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五)发展产业带动脱贫。加大贫困县特色资源、优势资源、闲置资源开发力度,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带动有发展条件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增收致富。一要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坚持把种好地、养好畜作为脱贫的基础,通过大户带动、农技培训等方式,着力提高贫困人口种养水平。加快“一县一业”产业对接和“一村一品”产业培育,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向贫困县倾斜、向贫困村覆盖。县(市)要建立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帮助贫困户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扶持发展小麦、玉米、设施农业等优势产业和打瓜、红花、加工番茄、优质林果、塔尔米、药材等区域性特色产品。土地整治、科技强农等项目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切实提高土地产出率。要依托盆地丰富的饲草料资源和巴什拜羊、也木勒白羊、新疆褐牛等特色品种优势,引导贫困户大力发展牛羊育肥业;对牧区缺乏生产资料的贫困户,要向他们发放一定数量牲畜作为基础生产资料,并帮助和督促其稳步扩大生产规模。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支持农牧业发展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各类补贴资金。突出农产品基地建设、科技管理、品牌营销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提质增效措施,推动特色产业转型发展。二要提高贫困户生产组织化程度。支持贫困户自愿持财政扶贫项目支持的生产资料入股,参加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对吸纳贫困户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农牧业合作组织,积极向上级申请扶贫贴息贷款给予支持,并落实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五年内使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产业合作组织和1个资金互助组织,每个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三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加强企业支持贫困村产业开发的对接合作,加快加工、仓储、保鲜等设施建设,带动贫困村农畜产品、中药材、果品等精深加工,通过“公司+基地+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等发展模式,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支持发展民族药业、清真食品加工业。四要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对生存条件差但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扶贫重点区域,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积极探索一条生态脱贫新路子。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草原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着力发展生态旅游,严格落实旅游惠民政策,现有景点招录服务人员要优先考虑区域内贫困人口;支持景区周围贫困户依托景区发展交通工具租赁等服务业,合法营销特色农产品、旅游纪念品、民族手工艺品等,任何人不得干扰或阻挠。统筹使用旅游项目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在风景优美、道路通达、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以政府为主导规划,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红色旅游、生态风光游等乡村旅游,注重打造民俗村,开展民族风情游。创新发展模式,采取公司+贫困户、能人带贫困户,能人租赁贫困户山林、果园、土地、房产等生产资料或资源合作参股等形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农牧民开办星级农家乐、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牧家乐等,实现脱贫致富。五要提升农村贫困妇女就地创业能力。针对农村贫困妇女,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外出打工难等实际,依托“百万妇女大宣讲”大力开展创业宣传,引导他们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我能行”意识,组织他们参与各类实用技术培训。依托“短平快扶贫项目”“少数民族技能培训项目”等,开展贴近少数民族生活习惯的民族编织刺绣、手工艺品制作、旅游商品加工、农畜产品深加工等培训,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

(六)易地搬迁整体脱贫。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区域的贫困人口,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定居兴牧、富民安居、危房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加快扶贫搬迁步伐,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确保到2020年底实现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应搬尽搬。一要有序推进插花搬迁。重点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拥有一定集体机动地的村分散安置贫困户,并为其调配必需的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特别是发挥好村党组织扶持和大户带动作用,促进贫困户尽快脱贫。抓好贫困村撤村并点规划和建设工作,探索利用农民进城落户后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空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易地搬迁贫困农牧民。二要有序推进农村贫困户转居民工作。易地整体搬迁要做好规划,制定年度搬迁计划,合理确定搬迁规模和住房建设标准,统筹安排安置区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小城镇、工业园区安置贫困群众,实现人口和产业适度集中。对搬迁到城镇安置的,要从实际出发,将贫困户拥有一定经营性资产作为审批安置与规划的前置条件。发挥金融机构作用,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三要有序推进现有牧民定居点改造提升。完善水电路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提升定居点综合功能。组织技术专家队伍,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种植技术服务,引导定居牧民种好配套饲草料地。抓好产业扶持,在定居点规划建设以牛羊育肥、特色养殖、畜产品加工等为主的畜牧养殖园区,扶持开办一批汽修、餐厅、商店等公共服务产业,促进定居牧民多元增收。

(七)转移就业促进脱贫。加强县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地、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引导农牧区贫困劳动力有序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一要加大技能培训。以促进农牧区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为重点,依托各类技能培训资源,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创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等培训,对有就业愿望和技能需求的贫困人口实现技能提升全覆盖。开展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职业培训,推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推行终身技能培训制度,重点支持“两后生”、贫困家庭劳动力免费接受职业培训。二要注重政策引导。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人口,对岗位不挑不拣的,优先为其落实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服务。各类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的,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技能培训、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县(市)要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力度,开发一批农村公路养护、卫生保洁、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用于帮助贫困群众就业。三要突出创业带动。放宽对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从事创业准入条件,支持贫困家庭创业者在城市商业区摆摊、开店。对创业资金不足的,优先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缺乏创业场地的,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安排贫困人口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支持创业。支持乡镇集贸市场、农村超市、冷库、供销超市建设,为解决当地就业铺路搭桥。四要引导企业吸纳就业。全面落实企业公开招聘和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服务承诺规定,确保企业70%以上的新增岗位用于吸纳当地劳动者就业。地区效益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稳定就业岗位安置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地区扶贫办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对贫困人员就业稳定性、收入状况、技能适应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大力推进纺织服装产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劳动力输出地的县、乡、村要做好“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五要拓宽就业渠道。地区林业部门要立足公益林保护和巴尔鲁克山、乌苏甘家湖梭梭林等自然保护区,创新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招收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时要优先考虑贫困家庭。畜牧兽医部门在安排村级兽医招录计划时,要优先考虑贫困家庭子女。其他与农牧区联系紧密的部门设置公益性岗位时必须优先招录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六要加大就业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就业专项资金,各县(市)每年财政预算中要安排就业扶贫专项资金,用于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创业。

(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机衔接,将所有符合标准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各县(市)要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按照自治区要求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标准,以每年11%的速度递增,到2020年达到年标准4000元/人。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扶贫重点区域落实力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加快养老设施建设,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逐步实行集中供养,提高供养水平。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拓宽社会保障领域,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编织兜住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构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特困户救助需求相衔接的帮扶信息平台,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

(九)教育扶智引领脱贫。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扶贫重点区域的孩子享受到更加公平的优质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快发展扶贫重点区域学前教育,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对贫困村现有学前双语幼儿园进行提升改造,对没有双语幼儿园的贫困村视情进行新建,确保贫困村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8%以上。推进扶贫重点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教育资金和项目倾斜力度,全面改善扶贫重点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2017年全面完成贫困村“薄弱学校改造”任务,贫困县农村学校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优化扶贫重点区域学校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对建档立卡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完善定户、定人的教育精准帮扶体系,依托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入学到毕业进行全程资助、全程扶持。提高“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水平,简化补贴对象认定程序,实行应补尽补、直补到户。各县(市)从2016年起,每年拿出部分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返回生源地实名登记的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到年底就业率达到100%。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扶贫重点区域乡村教师在补充招录、职称评聘、培训进修等方面予以倾斜,落实贫困区域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到贫困乡村开展支教。加大双语教师培养引进力度,实施定向培养、精准招录、在职培训、专题研修、实习支教,提高扶贫重点区域教育质量。

(十)医疗救助助力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医疗个人缴费部分和住院费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新农合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有困难的,启动应急救助、社会救助机制,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加强扶贫重点区域疫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在贫困区域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改善基层卫生机构设施条件,扎实推进贫困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贫困村看病就医条件。积极促进盆地四县(市)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远程会诊业务,重点加大乡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贫困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100%实行零差率销售,提高药品配送率,减轻贫困人口用药负担。

(十一)完善设施支撑脱贫。强化道路交通建设,“十三五”期间修建农村道路211公里,实现重点村全部通沥青路,创造条件对贫困村内部巷道进行硬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开通公交线路及加强招呼站配套设施建设,达到村村通客车目标。大力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争取国家项目支持,统筹开展农牧民抗震住房建设。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继续推动贫困村生活区、养殖区、种植区“三区分离”,加快垃圾投放点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使贫困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工程等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加大对贫困区域抗旱水源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对贫困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实施扶贫项目要更加注重征求群众意见,确保符合地方实际和群众需要。完善贫困村公共服务设施,强化村办公室、文体活动场所、通邮点、惠民超市等方面的建设。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以“阿里巴巴-塔城产业带”为支撑,加快扶贫重点区域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不断扩大贫困村宽带网络信号覆盖面;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以及流通、电商企业建设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

(十二)统筹城镇全面脱贫。高度关注城镇贫困群体,坚持精准识别、精准分类、精准制定脱贫措施。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城市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开展针对性强的分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大力开发面向居民生活服务和社区公共管理服务以及清洁、绿化、社区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排城市贫困人口就业;各行业部门设置公益性岗位要优先招录城镇贫困人口。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家庭成员,人社部门要指定专人帮助其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手续,支持其成功创业。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各项补助政策,保障低保家庭子女受教育权利。认真落实地委《关于对困难群众生活专项补助的办法》,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影响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时,对困难群众进行专项补助。扎实推进救助体系建设,对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生活保障范围。推进养老、医疗保险对困难群众全覆盖。加大对城镇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实施好困难群众冬季温暖工程、救急救难工程。抓好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不断改善贫困家庭居住条件。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做好春送岗位、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民生实事,让城镇困难群众从内心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十三)科学布局边境扶贫。坚持“一线守边、二线固边、三线服务”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严格落实边民补贴政策,使边民既能脱贫致富、又能守边固边。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重大机遇,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吸纳国内产业转移能力,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加工制造、贸易物流等产业;加强果蔬出口基地建设,提升果蔬产品深加工和产业配套能力,延长产业链,带动边境居民增收致富。积极推进出入境旅游业发展,力争实现赴哈国免签出境游,畅通大道、聚集人气,加快边境区域发展。

(十四)现代文化引领脱贫。增强贫困人口脱贫信心比黄金更重要。坚持扶贫先扶志,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对贫困人口的思想教育和理念引领,向他们讲清楚中央、自治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不让一个贫困户掉队的决心和各项扶持政策,用政策的力度和温度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坚定与全国全疆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信念,真正从精神上站立起来,以积极的心态获取发展机会和技能,用自己智慧的头脑和勤劳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大力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引导贫困村大户带小户、富裕户带贫困户,相互帮助、相互受惠、共同发展,齐心协力致富奔小康。坚持把正信贯穿扶贫开发全过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疆精神,大力宣传“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引导贫困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的现代生产生活方式,把智慧和力量投入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勤劳致富上,使脱贫攻坚过程成为争取和凝聚人心的过程。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优先向贫困村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设施设备,用好乡村文化室、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大舞台、体育设施等阵地,发挥基层宣传文化骨干、民间艺人、文化带头人的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以文化人,寓教于乐,让文明进步的思想树立起来。

四、建立健全支撑体系,促进脱贫攻坚工作长效化

(十五)切实加大扶贫投入。建立财政扶贫投入保障机制,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各县(市)财政要建立与各自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精准扶贫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坚持将财政扶贫资金、行业资金、援疆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及有关涉农资金项目整合使用,发挥多元投入、捆绑使用的整体效应。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引导农发行、邮储、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贫困区域信贷投放;支持贫困县统筹财政资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健全利用扶贫资金建立担保金机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针对地区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的实际,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以奖代补等政策,支持贫困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完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坚决从严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规违法行为。

(十六)落实扶贫开发用地政策。重点满足贫困村建设用地需求,结合地区、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评估修编,将建设用地指标向扶贫重点县贫困村倾斜。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扶贫项目、民生工程用地要加快审批进度、提高审批效率。在资金、项目和政策等方面向具备土地整治项目申报条件的贫困村倾斜,并纳入“十三五”土地整治专项规划。新增用地指标所得收益,优先用于支持扶贫搬迁、整村推进、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项目。认真落实自治区提出的资源开发更多惠及当地群众要求,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脱贫攻坚措施落到实处

(十七)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党政“一把手”脱贫攻坚责任制,地区成立由地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塔城地区“十三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逐级签订军令状,形成地区抓统筹、县(市)负总责、乡(镇)、村抓落实的扶贫攻坚工作机制。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抓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建档立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贫困村“两委”负责发动群众、选择项目、政策到户、公开公示、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各县(市)要把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涉及农村主要指标与扶贫攻坚目标相衔接,测算分析短板和弱项,制定详细的脱贫计划报地区扶贫办备案,地区扶贫办要适时督查进展情况。各有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推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抓好辖区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驻地区部队要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地方扶贫开发。地区人大工委要牵头成立督导组,对县(市)脱贫攻坚进行督导。制定科学考核制度,对北五县(市)和地区有关行业部门实行以脱贫实绩为主的分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确保条块结合,形成合力。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扶贫重点区域工作的力度。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特别是重点县要做到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与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相适应,并帮助扶贫系统干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十八)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对以往对口帮扶单位进行科学调整,安排经济实力强的单位到重点村开展帮扶工作,责任由村延伸到户、落实到人头。认真开展“一对一”帮扶,除低保兜底的贫困人口外,地厅级领导每人帮扶贫困户3户、县级干部每人帮扶2户、科级以下干部每人帮扶1户,一定5年不变,逐户建立单位和干部对口帮扶联系卡,实行挂牌督办,确保不脱贫不脱钩。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和扶贫手册。

(十九)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重点配强贫困村党支部书记,选派机关优秀党员干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精准选派“访惠聚”活动驻村工作队,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加大驻村干部考核力度,不稳定脱贫不撤队伍。对在基层一线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驻村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进挂钩帮扶单位、企业与联系村党组织互促共建。

(二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信息平台和服务网络,发布社会扶贫援助和救助信息,公布社会扶贫项目,实现社会扶贫资源与贫困村、贫困户帮扶需求精准对接。发挥好“10·17”全国扶贫日动员作用,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自愿包村包户。充分发挥工商联、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光彩事业”“希望工程”“春蕾计划”“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等扶贫公益品牌效应,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向扶贫重点区域。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每个村有两家企业对口帮扶。

(二十一)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汇聚强大精神力量。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实施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建立扶贫荣誉制度,倡导扶贫有功、脱贫光荣的理念,对在脱贫攻坚中捐赠数额巨大、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团体、企业家或个人,授予荣誉称号,相关扶贫项目可根据企业或个人意愿予以冠名,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扶贫工作、关爱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中共塔城地委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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