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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换社保”?江苏土地换社保是什么样的政策呢?

2016年08月01日 14:20来源:互联网点击量:0

所谓“土地换社保”,就是将农民承包的土地来置换为给农民的社保。方案各种各样,但基本思路是“两换”:第一,农民放弃宅基地,换取楼房,集中居住。第二,农民交出承包的耕地、林地,换取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江苏土地换社保是什么样的政策呢?小编通过搜集资料找到了答案,仅供大家参考一下。

江苏土地换社保

“土地换社保”已经在众多省市区实施或试点

“土地换社保”最早在长三角一带出现,上个世纪90年代初,浙江省就为失地农民购买保险,变一次性的土地补偿为终生保障。眼下,这一做法已经向全国各地辐射开来。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实施(或试点)这一政策的有吉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四川、重庆、陕西等省(直辖市)。

江苏土地换社保是什么样的政策呢?

早期“土地换社保”政策大多只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资金多来源于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款。那么,江苏的“土地换社保”是怎样子的呢?

实行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人员划分为4个年龄段,第一年龄段为16周岁以下;第二年龄段女16~45周岁,男16~50周岁;第三年龄段女45~55周岁,男50~60周岁;第四年龄段为女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一位官员介绍,具体名额由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提出,经乡人民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基本生活保障的四个年龄段人员比例,应当与征地前各年龄段的比例相当。”

第一年龄段人员,按4类地区可以一次性年领取8000元、7000元、6000元、5000元的生活补助费,满16岁后不再纳入这一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第二年龄段人员,按月领取不超过两年的生活补助费,到达养老年龄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三年龄段人员,按月领取不超过5年的生活补助费,到达养老年龄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四类人员直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类土地集中在苏锡常地区以及南京市区,二类土地包括南京、常州的一些郊县、南通、泰州、镇江、扬州的市区,三类土地主要包括苏北5市(徐州、盐城、淮安、连云港、宿迁)的市区,以及苏中3市(南通、泰州、扬州)的郊县,四类地区集中在苏北的郊县。

详情也可以拨打可以打当地劳动保障政策咨询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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