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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精准扶贫“十三五”规划(最新)二

2016年08月04日 16:13 来源:宜都市人民政府

2.着力实施水利扶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多渠道筹资加大投入,全面解决贫困户饮水不安全问题,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达到国家标准。饮水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财政补助。优先支持贫困村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优先将贫困村符合条件的重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纳入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和项目建设范围。

3.着力实施电力扶贫。制定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方案,实施农村老旧线路改造工程,切实解决贫困村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实现生产生活用电户户通,全面提高贫困村用电质量和效率,保障用电安全。计划安排农网改造资金6394万元,新架设10KV线路39.2公里,新增及增容变压器97台,改造低压线路766公里。积极争取农副产品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政策。

4.着力实施危房改造。加大危房改造力度,确保2017年全面解决贫困户危房问题。整合各类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提高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危房拆除重建、加固修缮分别按每户3万元、1万元补助。对一般农户居住的土坯房拆除重建、修缮加固分别按每户1万元、0.5万元补助。把危房改造与搬迁扶贫结合起来,科学规划,按新农村建设标准一步到位。

5.着力实施搬迁扶贫。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因户制宜实施搬迁安置。按照统筹谋划、分批实施、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思路,采取分散建房、“小集中式”搬迁、农村公租房安置和就业外迁安置等多种方式,对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应搬尽搬。对易地搬迁安置的贫困户,全面落实国家、省确定的各项支持政策。

6.着力实施生态建设。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动态补偿机制。将生态保护和乡村旅游相结合,大力开展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和水生态治理,加强流域保护和生态治理。鼓励贫困村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三)全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1.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扶贫。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培工程,优先保障贫困村村医培养指标,财政按每生1.5万元资助。优先安排贫困村医护人员免费培训。建立全市贫困人员全员数据库,实现人人一份健康档案、人人一张健康卡,确保健康档案建档率、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将贫困家庭全部纳入新农合政策范围,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代缴,其就医可报销费用报销比例提高20%。提高贫困户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标准,全面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降低贫困户大病住院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政策报销比例不低于50%。对贫困户心脑血管、脑卒中、严重精神障碍、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糖尿病等进行定期和专项复查,实现全程管理。建立重特大疾病救助机制,开展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由财政为贫困户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问题。

2.切实加强教育扶贫。以“全面改薄”工程为契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行改造,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落实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提高农村幼儿园保育水平。扎实办好职业教育,更好满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对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完善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政策,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包括农村低保、五保家庭)在读子女全部纳入现有资助体系,实施“3+9+3+4”的帮困资助,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的贫困家庭子女,按国家政策及时全面落实补助资金。

3.切实加强低保五保救助扶贫。建立农村低保信息与扶贫信息共享机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落实特困人员五保和低保兜底政策。建立农村五保和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农村五保户和低保兜底对象的年保障水平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开展“情暖特困群众行”活动,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中易肇事肇祸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和生活不能自理、居住危房以及缺少基本生活必需用品的特殊困难对象,因户施策,极困重救,确保“有饭吃、有衣穿、有床睡、有生活必需用品、有法定监护人”。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体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4.切实加强就业保障扶贫。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贫困人员,由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抓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骨干人才科技培训,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开展技术外包培训,与有实力的专业合作社、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帮助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健康养老等产业发展,促进转移就业稳定增收。对在职业学校、技师学院等毕业的贫困学生,优先开展就业创业培训,鼓励企业提供岗位,给予就业支持。

5.切实加强文化事业扶贫。加大贫困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注重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工作,加强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村落、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挖掘特色文化资源,促进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四)全力推进机制创新,切实加大扶贫投入

1.创新扶贫投入保障机制。建立财政专项扶贫投入稳步增长机制,通过做大增量、盘活存量、提前调度等方式,不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从2016年起,市、乡两级分别按当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市级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的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推广全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和潘家湾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先建后补的试点经验,在贫困村探索推行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的新机制,充分调动项目受益主体的积极性。

2.创新金融扶贫信贷机制。设立精准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健全扶贫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推出“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财政贴息、无担保、免抵押”的小额信贷产品,力争到2017年为有发展能力、有脱贫意愿、有信用等级的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全覆盖。探索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新办法,市财政对农村贫困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贫困人口人身保险保费予以补助。

3.创新网格化扶贫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拓展农村网格管理系统功能,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与农村网格化管理系统信息对接、与农村网格“四务通”平台相融,实现平台整合、信息共享、精准到户、双向互通、痕迹管理、动态更新。狠抓精准扶贫网格化平台运行管理,及时完善精准扶贫相关信息,使贫困对象识别更加全面精准、帮扶措施更加细致周到、动态掌控更加直观具体、运行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不断提高精准扶贫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4.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设施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让其获得收益保底、按股分红的权益。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试点,加快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步伐。鼓励贫困户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保底分红、滚动发展的原则,抱团入股参与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

5.创新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鼓励村企、村社对接,开展多种形式的项目合作。鼓励乡镇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有发展潜力的村集体经营项目,采取贴息、奖励、补助的方式予以扶持。鼓励驻村单位通过投资购置可盈利性固定资产等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切实解决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难题。

6.创新扶贫资金整合机制。按照“全面统筹、乡为主体,简政放权、源头治理,瞄准贫困、精准施策”的思路,建立以精准扶贫规划为引导、重点项目为主导、财政资金为主体的资金整合机制,做实年度统筹扶贫资金方案,严格按照规划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围绕规划定、资金跟着项目走,立足贫困村整村推进和精准扶贫到户,推进各类资金有效整合使用。

7.创新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围绕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保洁长效化的目标,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公共设施日常维护办法,建立起适应农村生产生活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的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设立基础设施管护资金专户,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分类核定管护标准,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产权人和受益人投入为辅的长期稳定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投入机制,推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护、水源地保护和绿化保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8.创新社会扶贫激励机制。开展“村企对接”活动,组织市内企业帮助贫困村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企业包村脱贫和到贫困村认领扶贫项目模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老促会、慈善协会等社团组织作用,组织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叫响一批公益扶贫品牌。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组织领导、协调各方、统筹推进作用。市、乡、村层层签订军令状,实行严格的限期脱贫责任制。建立市领导联系乡镇、乡镇班子成员联系贫困村的扶贫攻坚制度,落实单位联村、党员干部联户扶贫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分工协作,形成扶贫攻坚合力。

(二)强化规划引领。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绘制精准扶贫路线图,明确精准脱贫时间表,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脱贫销号,确保如期完成攻坚任务。

(三)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并保持任期稳定。实行贫困村“第一书记”全覆盖,选派一批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的干部到贫困村任职,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提拔重用。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体制,增强村“两委”班子凝聚、服务、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四)加强绩效考核。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与干部选任挂钩、与干部管理挂钩。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监测,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扶贫绩效评价。

(五)严格督查问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专班,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推进扶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年度脱贫报告制度,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六)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力量,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自力更生、决战贫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扶贫济困、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浓厚氛围,形成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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