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甘肃省城乡居民增收,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依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城乡居民增收的基础和环境
“十二五”以来,全省城乡居民增收基础逐渐增强,收入来源不断拓宽,结构不断优化,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全省城乡居民增收成效。
1.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每年实施一批民生实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实施了“十二五”城乡居民增收规划,大力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城乡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年底分别突破23000元和6900元,年均增长7%和9%。贫困人口不断减少,城乡居民总体实现小康。
2.收入结构逐步优化。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67元,比2010年增长1.8倍。其中,经营性收入1805元,比2010年增长2.6倍,占总收入7.6%;财产性收入2295元,比2010年增长31.8倍,占总收入9.7%。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比逐步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6936元,比2010年增长2倍。其中,财产性收入为128元,比2010年增长3.2倍,占纯收入的1.8%;转移性收入为1808元,比2010年增长5.5倍,占纯收入的26.1%。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幅较大,收入结构逐步优化。
3.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十二五”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7521.26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2.1倍,年均增长12.89%。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10.2辆、电脑63.8台,分别比2010年增长2.9倍和1.5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587.8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000.9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1.68倍和2.0倍,“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分别为10.9%、15.3%。
4.扶贫攻坚效果显著。深入实施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1236”扶贫攻坚和“1+17”精准脱贫行动。“十二五”末,全省贫困人口由2011年底的842万人减少到2015年底的317万人,5年减少贫困人口525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1年的40.5%下降到2015年的15%,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的2599元增加到2015年的5436元,年均递增14.8%。
(二)城乡居民增收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我省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多种渠道,千方百计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我省城乡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且多年来处于全国末位,进一步提升收入水平难度较大。
1.我省居民收入基础差、水平低,收入增长压力很大。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6.1%,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0.7%。
2.城乡收入差距虽有所缩小,但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由2010年的3.9∶1缩小到3.4∶1,但高于全国城乡收入差距2.73∶1的平均水平。
3.省内区域收入差距大,且有逐年拉大的趋势。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嘉峪关市与最低的临夏州相差2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嘉峪关市与最低的陇南市相差3.7倍。
4扶贫攻坚难度大,啃硬骨头的挑战十分严峻。我省贫困人口数量居全国第七位、贫困发生率居全国第二位,扶贫对象规模大、贫困程度深、制约瓶颈多、返贫压力大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
5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城乡居民增收面临新风险、新挑战。“十三五”时期经济增长放缓压力将逐步向收入分配领域传导,既要降低经济运行成本,又要提高居民收入的难度不断加大。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出现乏力趋势,持续增长面临更多不确定性。
(三)城乡居民增收有利条件。
“十三五”时期,我省城乡居民增收环境相对趋紧,但增收政策将继续叠加,有望顺利实现增收目标。
1.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下,转移支付和各项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城乡公共服务逐步趋向均等化。更加重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分配公平,实现工资水平增长、支付保障、最低工资增长等政策,将使我省城乡居民政策性增资预期空间进一步加大。
2.政策机遇叠加。“十三五”时期,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全面扶贫脱贫、支持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等政策。“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将为我省增收拓展更加宽广的渠道。
3.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国家投入和工资收入有望快速增长。新农村建设力度加大,更多特色产业兴起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完善,将促进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提高。
4.社会政策与宏观调控政策更加协调。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增长的长效机制将不断健全和完善。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催生更多的新产业和新业态,实体经济不断壮大,为促进居民收入提供了新动力。各项社会政策更加完善,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将使收入增长的基础更加牢固。
5.城乡居民增收存在较大潜力。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正在发生转变,工资收入存在进一步上升空间。服务业和其他新兴产业增收空间巨大。房屋租赁收入不断增加,互联网金融发展使居民理财更加便捷,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大幅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居民增收渠道越来越丰富。收入分配政策红利将逐步释放。
二、城乡居民增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以补齐甘肃居民收入短板为核心,大力实施精准扶贫促进增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撑增收,促进创业就业带动增收,通过自身努力与争取支持保障增收,多渠道、多途径、多领域拓展增收空间,实现人民生活水平的较大提高,力争缩小与全国居民平均收入差距。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围绕居民增收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改革,完善增收富民体制,建立健全创新机制,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生产要素效益,大力推动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
2.坚持协调发展。把促进协调发展作为主要原则,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始终把增收富民、改善民生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产业人口集聚,辐射带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共享发展。把共享发展作为最终目的,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消除绝对贫困,强化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全体人民在发展中有更多幸福感与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坚持突出重点。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就业援助体系和社会政策托底功能,努力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水者比重,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
(三)发展目标。
通过5年努力,力争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明显上升。
1.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到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000元,年均增长7%;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年均增长9%。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比重明显提升,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收入目标均高于经济增长目标,顺利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收入增长目标。
2.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力争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75∶1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地区与最低地区收入差距缩小在1.5倍以内,比“十二五”减少0.5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市州与最低市州差距缩小在3倍以内,比“十二五”减少0.7个百分点。
3.社会保障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总体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增幅高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到2020年补助水平达到西部平均水平。
4.脱贫目标如期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7年达到7000元以上。2020年全省31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实现区域性整体脱贫。
专栏1:主要增收目标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000元,年均增长7%;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年均增长9%。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75∶1左右。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增幅高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到2020年补助水平达到西部平均水平。
4.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7年达到7000元以上。2020年31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城乡居民增收的主要任务
准确把握形势,采取各种措施,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夯实产业基础,稳步提高经营性收入。努力扩大就业创业,确保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拓展增收范围,多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
(一)夯实产业支撑增收。
努力加快经济发展,为居民增收奠定物质基础。把促进产业发展作为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最根本动力,通过扩大经济总量、增加就业岗位、加快产业发展,实现居民收入较快增长。
1.加大富民产业培育。
以市场为导向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旱作特色农业及草食畜牧业。促进优质林果、设施蔬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地方性特色农产品,增强特色农产品的品质和品牌影响力,提高特色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长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赋予农民住房、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转让等权利,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2.发展特色服务业。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广泛吸纳人员就业。加快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产业与传统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教育培训、社区服务、健康养老、家政服务、休闲娱乐、康体养生、信息咨询等新业态。以电子商务、信息化及物流配送为核心,加快发展连锁超市、农家店、社区超市、便民店、专业店等社区综合性便民服务业态和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等生活服务业。创新保险与金融融合发展新模式,积极发展农业、养老、健康、信用等保险服务。支持特色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开发高品质特色旅游产品。因地制宜促进特色乡村旅游,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
3.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结合甘肃劳动力素质、数量和就业需求,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突出地方特色民俗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居民就近就地就业。
(二)扩大就业促进增收。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确保收入增长有渠道、能提高、可持续。
1.扩展城乡居民就业渠道。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促进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保持经济竞争力的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大力发展新业态、新产业和就业容量大的行业,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进一步拓展城乡居民增收途径和网络。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出台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政策,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
2.推进劳动力输转增加收入。
劳动力输转是甘肃农村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和农民工收入的主体来源。要突出关键,不遗余力地促进劳动力输转,夯实城乡居民增收基础。
突出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输转两个载体。巩固加强传统的建筑、商贸、服务业载体,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提高劳动者工资谈判能力,促使大部分输转人员的工资收入显著增长。同时,瞄准新型产业发展势头,在强化培训的基础上,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向省内外的新兴产业转移。
注重省内输转和省外输转双向拓展。在巩固省内输转这个主体的基础上,要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的实施,有选择、有导向地促进农民工向省外和境外转移,通过延伸扩大输转区域,有效提高输转收入。
坚持政府组织和自主输转两轮驱动。发挥政府部门信息灵通和准确及时特长,集中组织人员向重大项目、新型产业、就业容量大的行业输转,提升输转层次和质量。同时,鼓励农民工互相帮助、互相引领,在新的领域自主开展输转。
3.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增收能力。
转变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能力,以县为主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精准对接培训需求,分层次组织劳动力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实施到户、到人、到业的示范性培训。
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适应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开展针对重点人群的职业培训,突出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实施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行培育农村能人计划,切实加强致富带头人、技术能人和农村经纪人等人才培训。加强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完成农民创业培训2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20万人以上。实施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增强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