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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农村产业扶贫发展规划(2017—2020年)

2017年04月01日 09:07来源:大连市政府网点击量:0

近日,大连市出台农村产业扶贫发展规划。结合我市产业扶贫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乡村旅游、积极探索电商扶贫作为主要任务重点推进,规划布局了“三大发展片区”,并确定了“八大扶贫产业”,力争到2020年让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全部脱贫摘帽。

以下为《规划》全文:

第一章  区域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规划实施区域为我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128个低收入村(普兰店区43个、瓦房店市30个、庄河市55个),占北三市(区)行政村总数的22%,涉及乡镇(街道)37个,自然屯(村民小组)1781个,农户12.1万户、户籍人口40.2万人(劳动力人口21.1万人),地域总面积2059.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总面积87.6万亩、林果总面积21.1万亩、山林总面积146万亩。按地形地貌、资源环境和人口聚居等特点划分,规划区域内有山区村21个、水源地村20个、山区水源地村55个、民族村12个、一般类型村20个。据调查统计,2015年我市低收入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37元,比全市同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少5730元。

二、产业发展现状

从总体发展情况看,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农业现代化和经济发展水平全面落后于全市和北三市(区)平均水平。依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按照物质装备水平、科技推广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农业支持水平、农业产出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等6个方面、24项指标评测,2015年我市现代农业综合评分达到76.9分,已经超过国家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的75分,其中:普兰店区综合评分68分、瓦房店市综合评分75.7分、庄河市综合评分74.1分。低收入地区平均评分仅为46分,24项评价指标均明显低于全市和北三市(区)现代农业指标评价。

从农业产业结构看,低收入地区农业仍以传统种植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经济效益较低。据统计,低收入地区粮食作物常年种植面积72万亩左右,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86.7%;经济作物常年种植面积11万亩左右,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3.3%。2015年,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农作物种植面积80.3万亩,占北三市(区)的20.4%,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3.3万亩(玉米51.9万亩、水稻6.6万亩、大豆9万亩、其他粮食作物5.8万亩),占北三市(区)的21.1%,年效益2.1亿元;蔬菜播种面积7万亩,占北三市(区)的14.6%,年效益5.4亿元。水果种植面积19.8万亩,占北三市(区)的14.2%,年效益11.9亿元。畜禽饲养量3186万头(只),占北三市(区)的11.9%,年效益12.3亿元。经济苗木(干杂果、花卉)种植面积6.5万亩,占北三市(区)的29.5%,年效益1.6亿元。设施农业面积8.8万亩,占北三市(区)的11.8%,年效益14.1亿元。乡村旅游项目65个,占北三市(区)的13.1%,年效益1.5亿元左右。

截至2015年底,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建有农村集贸市场38处,农产品年交易量11.9万吨;产地批发市场2处,农产品年交易量7万吨左右;农产品仓储设施132处,一次性储藏能力6.8万吨。

三、新型经营主体现状

截至2015年底,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区域内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家(其中:普兰店区5家、瓦房店市7家、庄河市9家),占北三市(区)总数的20.8%,占全市总数的16.8%;农民专业合作社458家(其中:普兰店区196家、瓦房店市48家、庄河市214家),占北三市(区)总数的14.7%,占全市总数的12.6%;家庭农场14家(其中:瓦房店市1家、庄河市13家),占北三市(区)总数的13.7%,占全市总数的10.4%。低收入地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农户2.8万户、8.6万人。

四、产业发展制约因素

长期以来,受自然禀赋条件、区域发展基础、历史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低收入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民生活相对困难,扶贫攻坚尤其是产业扶贫任务十分艰巨。

(一)资源环境约束较大,政策引导动力不足。规划区内现有山区、水源地村96个,占低收入村总数的75%。多年来,尽管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但由于受地域条件和环境政策的影响,发展约束大、限制多,尤其是水源涵养区域限制发展畜牧产业,区域内农业产业难以达到政策规定的扶持标准,规模化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享受到的惠农政策寥寥无几,导致该区域产业政策引导力度不够,产业项目落地难。

(二)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增收致富潜力不足。从调查了解情况看,低收入地区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传统种养业和外出务工。近七成的农作物种植以玉米为主,亩均收益不足450元,且农民难以从土地流转中获得资产收益分配,收入渠道狭窄,缺少稳定、持续增收的途径。同时,区域内农业生产仍以家庭经营为主,零星分散,不成规模,产出效益低。

(三)扶贫产业发展滞后,强村富民贡献不足。长期以来,受自然禀赋、区域环境、产业基础、资金投放等因素的影响,我市“五大优势产业”向低收入地区延伸拓展步伐缓慢,扶贫产业规模化程度不高,生产方式相对落后,加之缺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有效带动和主导产业的强力支撑,扶贫产业对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拉动不强、贡献不高。我市低收入地区农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评分仅为9.1分,远远低于全市总评17.9分。另据调查统计,低收入地区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空白村18个(普兰店区10个、瓦房店市3个、庄河市5个),占低收入村总数的14.1%;2015年,全市128个低收入村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仅为3834元,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不足一半。

(四)要素支撑相对乏力,产业集聚引力不足。我市低收入地区现代化支持水平评分仅为2.7分,不足全市总评6.2分的一半。低收入地区经济实力欠发达、要素配置不均衡、产业集聚引力缺乏等问题的长期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扶贫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一是集体经济较为乏力。村级组织运行主要依靠转移支付维持,缺乏有效的产业投入。2015年,我市低收入地区村级集体总收入2144万元,其中:集体经济收入324万元,仅占总收入的15.1%;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仅有4个村,仅占低收入村总数的3.1%,最高年收入仅为27万元;无村级负债的仅有23个村,仅占低收入村总数的18%。二是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我市低收入地区农业现代化物质装备水平评分仅为7.1分,远远低于全市总评11.6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截至2015年底,村屯道路硬化覆盖率为30%,安全饮水工程覆盖率为65.2%,生产用电通屯率为89%。三是劳动力结构性短缺。据调查统计,我市低收入地区年度外出务工人员约7万余人,占劳动力人口的33.2%,且多为青壮年劳动力;农村留守人口主要由老人、妇女、儿童构成,综合素质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和扶贫产业发展需求。

(五)干部群众思想守旧,谋求发展干劲不足。我市低收入地区大多地处传统农业生产区,存在资源承载能力脆弱、有效生产积累匮乏、综合生产能力不高等先天不足,加之农民思想较为保守,缺乏致富带头人的引导和带动,主动投资高效产业和借助信贷资金“造血”的信心不足,“怕赔本”“穷怕了”的顾虑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愿望,导致区域内扶贫产业发展相对缓慢,农民增收步伐踟蹰不前。

总之,我市低收入地区经济实力和产业发展还不发达,产业扶贫仍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继续发扬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的精神,将产业扶贫置于整村推进扶贫攻坚的核心位置,加大资源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低收入地区农民收入水平,努力实现与全市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打赢农村扶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重中之重的责任意识、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和为民造福的宗旨意识,牢牢把握“两个精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产业引领、优化结构、内生增长、强村富民”的发展思路,积极调整和优化低收入地区产业结构,不断培育和壮大扶贫产业,大力推进优势产业强村富民、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和电子商务拓展延伸“五大工程”,努力增强低收入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机能,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促进低收入地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确保128个低收入村与全市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区域主体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在确保扶贫开发资金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尊重和发挥低收入地区扶贫开发的主体地位,鼓励立足自身改变面貌、增收致富,激发低收入地区发展内生动力。

(二)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大力扶持优势特色高效产业,优先发展潜力大、周期短、见效快的扶贫产业。尊重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和经营决策权,支持其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构建和完善扶贫产业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技支撑的原则。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选择最适合当地发展的扶贫产业,大力推动“一村一品”“一屯一品”产业发展。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技培训,加快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增强扶贫产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坚持整合资源、合力推进的原则。围绕“大扶贫”的总体格局,将扶贫产业发展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强化资源汇集与整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产业扶贫,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大力倾斜,上下联动、集中发力,积极推进扶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坚持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的原则。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提倡适度规模经营,防止过度开发建设,积极探索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发展路子,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低收入地区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兼顾、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扶贫产业力争实现“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经济组织完善、生产安全高效、助农增收明显”的发展目标,逐步构建起适应我市扶贫开发工作需要和低收入地区经济发展需求的新型现代扶贫产业体系。具体目标是:

(一)扶贫产业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力争实现全市128个低收入村扶贫产业和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全覆盖。

(二)扶贫产业引领带动作用突出,助推全市低收入村有序脱贫摘帽。其中:2018年,力争26个低收入村脱贫摘帽; 2019年,力争35个低收入村脱贫摘帽;2020年,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全部脱贫摘帽。

(三)扶贫产业助农增收效果明显,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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