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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年05月09日 09:51来源:上海市政府网点击量:0

“十三五”时期是上海加快转变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和深化土地资源改革的关键期。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依据“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重”的原则,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土地资源利用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成效

1.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耕地实物占补

“十二五”期间,出台《关于调整本市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耕地开垦费标准从2.5万元/亩提高到8万元/亩,耕地价值进一步显现。全面严格落实实物占补、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共计补充耕地16.6万亩,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补充耕地目标。

2.实施“五量调控”的基本策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十二五”期间,深入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的土地利用策略,确立了城市有机更新政策机制,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绩效。“十二五”期末,全市单位建设用地GDP比“十一五”期末提高了34%。

3.着力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化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十二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年递减,从原来的50平方公里以上降至目前的20平方公里以下,其中,工业仓储用地、市政公用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占比约为23∶46∶31,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进一步向公益民生类项目倾斜。“十二五”期末,实现浦东新区和各郊区所有经营性用地出让与减量化指标挂钩,全市在推进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4.推进生态网络建设,强化城市生态空间保护

逐步形成中心城以“环、楔、廊、园”为主体,中心城周边地区以近郊绿环、生态间隔带为锚固,市域范围以生态廊道、生态保育区为基底的“环形放射状”的生态网络空间体系。“十二五”期间,启动首批6个郊野公园试点建设,其中金山廊下郊野公园已率先开园;全市森林覆盖率由“十一五”期末的12.6%提升至15.0%,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

5.稳步推进地面沉降防治,逐年降低沉降速率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健全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法规体系,出台《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机制;地面沉降分区管控取得初步成效,完成地下水严格限制开采区、限制开采区、控制开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建立分区分层地下水和地面沉降控制指标及防治对策;全市年平均地面沉降量由2005年的8.4毫米减少至2015年的5.1毫米,并保持了沉降速率稳中有降的态势。

(二)存在的问题

在规模绩效方面,规模调控压力大。“十二五”期末,上海常住人口达到2415万人,首次出现人口负增长,但未来仍面临较大增长压力;建设用地占全市陆域面积比重已达45%,逼近现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极限。用地绩效存在差距。2015年,全市单位建设用地GDP为7.9亿元/平方公里,但城郊发展不均衡,中心城区、浦东新区、近郊区、远郊区单位建设用地GDP相对比例为11.6∶3.2∶1.7∶1。用地结构不尽合理。生产用地总量偏大,工业仓储用地占全市建设用地比重达到27%,远高于同类国际大都市;生活用地结构有待优化,农村宅基地占居住用地总量的比重较高;同时,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比低于同类国际大都市。

在生态环境方面,生态空间接近底线,基本生态网络建设有待加强,外环、郊环、生态间隔带等重要生态空间内现状建设用地比例仍然较高,全市森林覆盖率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有待提升,耕地土壤污染以有机型为主,无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亟需从源头保障农业和食品生产安全。城市游憩空间严重匮乏,可供居民游玩、休闲、休憩的空间和市民需求之间存在差距。城市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有待强化,全市年平均地面沉降量已持续多年控制在6毫米以下,但差异沉降现象仍然突出。

二、“十三五”期间土地资源利用面临的形势

(一)落实国家战略、促进上海发展,需要通过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优化,提升城市竞争力

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到202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及到2040年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的长远目标,都在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方面对上海提出更高要求。上海应提高站位,通过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优化,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通过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统筹,提升城市魅力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我国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出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对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都提出明确要求。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要统筹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强化地质环境保护和地面沉降防治,缓解生态保护与城镇建设之间的矛盾,在充分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增强城市软实力的同时,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率,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综合性城市,提升城市魅力。

(三)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需要通过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促进转型发展,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在土地资源紧约束形势日趋严峻的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和未来可能的重大事件对土地的需求仍然很大。上海应改变外延式、粗放型发展模式,走盘活存量、优化发展之路,通过土地利用结构和方式的转变倒逼城市发展转型,促进“三产”协同发展和城市功能优化,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守人口、土地、生态、安全四条底线,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高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低效建设用地转型增效,实现土地利用方式改革创新,为202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到2020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人以内。突出“生态优先”,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后简称“新三线”),加强郊野公园、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的生态建设和修复,强化农地复合利用,完善田、林、水协调建设政策,锚固城市生态基底,优化土地利用空间结构。

2.聚焦结构优化。突出广域、立体、复合、有机的土地利用新理念,按照扩大生态用地、优化生活用地、控制生产用地的要求,优化“三生”用地结构,保障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水绿交融目标实现。新增建设用地着力保障基础设施用地和民生、公益类项目用地,重点加强优化存量建设用地的布局、结构和功能,确保“十三五”期间土地供应流量不减少。

3.注重功能提升。以提高城市功能、活力和品质为目标,积极探索渐进式、可持续的城市有机更新,主要以存量用地的更新利用来满足城市未来发展的空间需求,倒逼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粗放式扩张向内涵增长效益提升转变。强化土地利用综合功能和绩效,将土地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功能指标和要求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

4.强化实施机制。把握存量规划特征,充分注重各方利益主体诉求,综合考虑利益平衡和引导,围绕规划落地实施,创新土地收储、土地出让等各个环节的利益平衡政策机制,强化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策调控保障作用。在具体政策设计上,强调土地利用绩效提升和利益共享,建立起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四、主要目标和指标

“十三五”期间,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总体目标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实施“五量调控”土地利用基本策略,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资源节约集约、更加注重利益统筹平衡,科学合理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构建空间资源配置合理、利用效能综合全面、运行机制有序高效的土地管理“三位一体”新格局。具体目标包括:

(一)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不断优化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3185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比重降低到17%左右,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建立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249万亩。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高

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倒逼城市发展转型,“十三五”期间,实现低效建设用地减量50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40平方公里;不断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促进土地利用绩效水平不断提高,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比“十二五”期末下降20%。

(三)生态环境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绿色发展,突出底线约束。到“十三五”期末,生态用地面积达到3500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不低于50%,全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18%,维持自然湿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稳中有升;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水面率不低于10.1%;全市年平均地面沉降量持续控制在6毫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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