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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白江区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06月01日 11:05来源:青白江区农业厅点击量: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青白江区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青白江区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巩固和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移动监管,开通移动巡查手机APP,所有村级协管员和各级监管员可通过移动网络实时上传和查阅监管信息。将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三品一标”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溯源体系。加快区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配备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力争年底前完成“双认证”。启动36个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站点开展检测工作,建成10个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律性检测站点,使全区网格化监管体系和区乡村三级检测体系逐步完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日趋规范。2017年果蔬、食用菌等农产品和农药、饲料等重点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养殖环节中“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禁用物质不得检出。全力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各1个以上,无公害产品复查换证续展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一)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建设。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将深化“双创”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建立常态化权责一致的考核机制,特别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对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年中有检查、年底要对账,促进各项管理责任落实。二是完善区、乡、村三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农业品牌发展、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的落实,逐步实现由被动监管向行为自律的根本性转变。三是加大投入力度。为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区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监管专项资金,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四是对标深化建设。要比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建设标准,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坚持高标准,填补空白,整改提高,持续推进,不断深化建设,真正做到“五化”要求: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实现“五个率先”即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率先实现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率先实现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率先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率先实现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确保国家质量安全区的名字叫得响、过得硬、上水平。五是开展年度自评考核。参加创建的各相关成员单位每年都要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建设标准,开展年度自查评审,并上报年度自查评分表和关键项印证材料。六是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资格复审工作,确保“双创”建设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溯源信息体系建设。今年我区将依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溯源信息系统,开展溯源体系建设,将监管、执法、检测等信息纳入其中,推进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提高监管效率。一是建立农产品生产及收储运主体基础数据库,各乡镇(街道)要在2017年5月底前,将本区域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畜禽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的种植、养殖和水产生产经营户以及本地农产品收储运经营户全部注册进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溯源信息平台,建立包括名称、地址、生产规模、主要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企业法人等在内的基础数据。二是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实施移动监管,2月底前,区、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全部使用移动监管手机平台,开展监管工作,并实时上传监管信息。区、乡两级监管部门要安排专人,使用专用电脑实时查看监管信息,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三是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要求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试运行试点工作,协助完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溯源信息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区科经信局、区供销联社、各乡镇(街道))

(三)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夯实基层监管能力。落实政府属地、部门监管、生产主体三大责任的网格化监管要求,巩固、完善和有效运行网格化监管体系。一是进一步健全镇村两级监管网格,抓好监(协)管员职能落实,健全考核机制,落实保障经费,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生产源头把关和安全巡查等重要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基础网格监管范围,将适度规模的种植、养殖和水产生产经营户以及本地农产品收储运经营户纳入监管网格。三是加强对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员、村级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监管和检测水平。(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和运行,保障检测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快区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配备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和设备,力争年底前完成“双认证”。二是启动36个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站点开展检测工作,做到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溯源信息平台。村级检测室要按照生产季节开展日常监管检测和采摘前检测,做到规模基地全覆盖,防止检测超标农产品收获上市销售。三是全年农残检测数量不少于15630个,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四是按市级下达目标完成水产品中的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的检测。五是按市级下达目标完成畜产品中“瘦肉精”监测。六是配合省农业厅、市农委开展例行检测、风险监测和执法监督抽查,确保例行监测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七是要加强农产品检测人员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区农林局要加大对镇级和村级检测室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保障镇村检测工作顺利开展。(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推进农产品质量执法监管。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主要工作。一是加强常态化监督执法检查。制定农业执法专项方案,结合农时做到重点季节集中查、重点环节认真查、重点区域反复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绝不姑息。二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突出源头治理,按要求完成农业投入品和生产环节农产品(含水产品)样品的抽检任务;实施重点抽查,提高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强化检打联动,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三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深入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2211”工程;全面推行“成都智慧动监”信息平台建设,将所有动物卫生监管对象全部纳入智慧动监系统,实现对管理相对人的信息化监管;强化“3+1”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监督工作,严禁病死动物流入市场。四是加强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加大生猪屠宰巡查力度,强化屠宰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把好生猪屠宰的进场关、屠宰关和出厂关;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源头整治为重点,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全程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一是进一步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设立执法监管网格对辖区内主要经营、使用农药、兽药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动态监管,以农兽药隐性添加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兽药为重点,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关。二是进一步强化农药残留整治,加强农药使用监管和技术指导,以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超范围、超计量使用农药为整治重点,强化农药使用环节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严查、严打违规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畜禽水产品兽药残留整治,以抗生素滥用、人药兽用、非法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严查、严打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供销联社、各乡镇(街道))

(七)强化全程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畜禽规模养殖场生产过程监管。一是强化生产档案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并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对不建立生产档案或记载不完整、不真实的要依法查处。二是强化基地准出管理,逐步完善蔬菜(食用菌)、水果等主要农产品基地准出制度,以适应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三是强化鲜食农产品采摘园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质量安全保障完善的现场采摘活动方案并严格执行、责任到人,确保供广大游客现场“采摘品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四是加强“三剂”和包装材料管理,以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统称“三剂”)和包装物、直接用于产品的不干胶捆扎带和商标标识等为重点,强化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采后处理质量安全监管。五是强化生鲜乳收购站质量安全监管。区级每月一次和驻站监管员每周一次三聚氰胺、黄曲霉素M1日常监测,重点监管奶站每日自检抗生素、三聚氰胺、黄曲霉素M1等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结果每月22日前报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八)持续推进“三品一标”发展,强化证后监管。一是鼓励发展有机农产品生产和认证,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各1个以上。二是强化证后监管,区农林局和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加大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的抽检比例和频次,今年将对所有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专合组织和企业至少进行1次现场检查,确保“三品一标”认证质量,切实维护我区优质安全农产品的良好声誉。三是“三品一标”证书到期,各乡镇要督促专合组织和企业积极开展复查换证。(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九)加大防控力度,提升应急能力。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明确责任,健全应急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值班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值班人员,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建立舆情监测与信息综合研判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高度重视和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程序,杜绝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建立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疑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应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区食安办和区农林局,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置。(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

(十)深化“双创”建设,积极宣传引导。围绕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建设的主题,以推进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为目标,通过各类宣传媒体、网络平台、专题讲座、资料发放等形式,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开展多种形式“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农产品的营销促销、宣传推介活动,提高“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公信力和市场占有率。发挥消费引导生产和舆论监督作用,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水平。(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履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镇村两级监管网格,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街道)要将监管工作方案,监管员、协管员名单(含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于3月10日前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政府领导统筹,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区农林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和区乡村三级检测体系,形成监管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进度,狠抓薄弱环节,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按照方案要求,逐一落实;同时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季度监管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在6月22日和12月22日前,分别将各乡镇的上半年和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报送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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