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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豫政办〔2017〕106号

2017年10月23日 09:59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点击量: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

通  知

豫政办〔2017〕10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3日

河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我省加快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工程,从根本上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发展问题,确保2020年全省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根据《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十二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各项任务。

(一)工作基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自2003年开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共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09亿元,搬迁安置贫困群众12万户、51.4万人,其中,“十二五”时期搬迁人口25.4万人。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使原来居住在不具备生存条件的深石山区的贫困群众,就近搬迁到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相对较好的集中安置点居住,极大地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增加了贫困地区农民的收入,实现了开发式和精准式扶贫,深受贫困群众欢迎。“十二五”期间,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搬迁之前,大多数搬迁群众居住在干旱缺水、偏远贫穷、交通不便的地方,且居住条件简陋,孩子上学和群众就医困难。搬迁之后,搬迁户离开了世代生活的深山区、石山区,迁到了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乡镇、园区、行政村及新型社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引导和扶持产业发展,搬迁安置群众的致富能力显著提高。搬迁群众不仅住房条件明显改善,而且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通讯设施、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设施得到了根本改观。

2.致富门路进一步拓宽,脱贫信心不断增强。在改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条件的同时,注重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科学规划、精心指导,引导群众转变发展方式,拓宽二、三产业增收渠道,在安置地因地制宜培育和扶持了一批后续产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拓宽了搬迁群众脱贫致富门路。同时,易地搬迁后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接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更丰富,增强了市场经济意识,转变了发展观念,树立了自力更生、勤劳致富观念,增强了脱贫致富的信心。

3.水土流失得到控制,生态环境有效改善。迁出区多为水土流失、地质灾害严重和自然环境恶劣的偏远山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摆脱了传统的毁林开荒、广种薄收的落后生产方式,有效遏制了乱砍乱伐等人为破坏行为,减轻了迁出区的生态压力。水土流失、山体滑坡等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恢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能力显著提高。

4.易地扶贫搬迁成效明显,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各级党委、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高度重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经验,加强组织管理,落实各项搬迁安置优惠政策;各级扶贫和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支持搬迁工作有序开展。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使一部分贫困群众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同时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进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感情。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期间,我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具有以下有利条件:

1.难得的政策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对易地扶贫搬迁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易地搬迁脱贫一批,是一个不得不为的措施,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难度大,要拓宽资金渠道,解决扶贫搬迁所需资金问题。李克强总理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明确了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措施、资金渠道,并就易地扶贫搬迁作了重要批示。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号)》对全国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政策支持力度空前。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将扶贫开发确定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高位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五大路径之一,出台了《河南省“十三五”时期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意见》《河南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6〕177号)等配套政策文件,为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保证。

2.充裕的资金保障。“十三五”期间,中央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拓展投资渠道,多元化筹集资金,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6万元安排住房和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同时制定安排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并允许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交易,为易地扶贫搬迁提供资金支持。

3.坚实的群众基础。山区群众居住环境恶劣,生产生活困难多,脱贫致富难度极大。祖祖辈辈居住在大山里的贫困群众,渴望走出大山,向往现代文明。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搬迁到了交通便利、服务功能相对完善的安置区,过上了幸福安宁的生活,提高了生活质量,示范引导作用十分明显。尚未搬迁的贫困农户对于改善居住环境条件、拓宽增收渠道和提高生活质量、建设新家园的愿望越来越迫切,搬迁积极性较高,为易地搬迁工作奠定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4.成功的建设经验。近年来,我省在创新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模式、组织发动群众、协调整合相关部门资金投入以及规划、工程实施管理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路子。各省辖市、县(市、区)在扶贫搬迁的工作实践中发挥创造性思维,积极探索、因地制宜,采用各种方式方法,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难题。通过多年来的工程建设,涌现出了一批好的搬迁和安置典型,为新时期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也要看到“十三五”时期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还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和挑战。

1.搬迁任务繁重艰巨。“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1.24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04万人,同步搬迁人口5.2万人,搬迁任务之重、工作难度之大、实施时间之紧、投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2.后续产业发展较难。易地搬迁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搬迁贫困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但拓宽增收渠道、发展后续产业较难,依然是制约搬迁群众“稳得住、可致富”的瓶颈。

3.安置资源约束日益凸显。从搬迁区域看,这些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等“三山”地区,生态脆弱区域占比高,适宜安置的水土资源匹配条件、选址空间日益受限。我省人均耕地少,保护耕地“红线”任务艰巨,城镇化加速推进使新增建设用地日益紧张,给易地搬迁脱贫安置用地带来了挑战。

4.工程实施难度较大。易地搬迁脱贫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和社会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协调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既要精心组织做好安置住房和配套水、电、路、基础电信网络、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也要依据不同安置方式,扎实推进产业培育、就业培训等后续发展工作,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方针,坚持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相结合,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加强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实现搬迁一户、脱贫一户,坚决打赢易地搬迁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和资源整合,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搬迁对象意愿,不搞强迫命令,防止以易地搬迁脱贫之名搞运动式搬迁。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努力做到应搬尽搬,并统筹处理好与同步搬迁人口的关系,尽量实现整村搬迁。加强社会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有序搬迁、平稳搬迁、顺利搬迁。

量力而行,保障基本。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要求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严禁“垒大户”“造盆景”,防止因建房面积过大而增加搬迁群众负担、使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因建房而负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立足当地资源特点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乡村旅游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探索搬迁安置方式。按照产业、村庄、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的要求,科学编制规划,强化对各类资源的整合引领作用。

精准搬迁,稳定脱贫。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易地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水平。扶贫搬迁各项政策、各项资金要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和后续脱贫,防止“大水漫灌”。突出整合资源,多措并举,精准施策,与相关专项规划充分衔接,积极探索资产扶贫新机制,拓宽搬迁对象稳定增收渠道,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实现稳定脱贫。

省负总责,地方落实。易地搬迁脱贫采取“政策鼓励、农民自愿、资金补助、县市包干”的办法,省政府负总责,市、县级政府抓落实。省各职能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市、县级政府是组织实施主体,负责易地搬迁脱贫工程的具体实施。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04万人,搬迁对象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安全饮水、出行、用电、通讯等生活需要得到基本满足,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安置区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搬迁对象有稳定的收入渠道,生活水平明显提升,全部实现稳定脱贫,与全省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2.年度目标。“十三五”期间,全省共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894万户、26.0383万人。其中:2016年9.7394万人,2017年10万人,2018年5.8011万人,2019年0.4978万人。积极稳妥错茬推进,2017至2019年搬迁任务争取提前一年启动,按年度完成搬迁任务,2020年进行搬迁扫尾和巩固工作。

三、迁出区域与搬迁对象

(一)迁出区域选择条件

迁出区域主要为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欠缺的深山荒芜区、地质灾害区、生态保护(脆弱)区和河滩受淹区,并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对集中,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农村贫困地区。在此区域的迁出农户个体条件是:

——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劳动生产难以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生活在地质灾害多发区、隐患区,愿意通过易地搬迁避险和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对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通过纳入迁入地供养机构或建设专门住房实行集中安置。

考虑到迁出地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的同质性,鼓励实施同步搬迁,尽量实现整村搬迁。

(二)搬迁对象分布

迁出范围主要在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等地,涉及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三门峡、南阳、信阳、驻马店、济源市等11个省辖市,巩义市、汝州市、固始县等3个省直管县(市),共50个县(市、区)。其中: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9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个,非贫困县(市、区)26个。搬迁对象具体分布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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