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通惠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义乌市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通惠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内容见附件。
二、被征收人、相关单位和个人认为《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的,可以在2017年11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现场反映:新马路2弄18号(原学前居委会办公楼),稠城街道通惠有机更新指挥部;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新马路2弄18号,稠城街道通惠有机更新指挥部(邮政编码:322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通惠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hqk2017@163.com;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至:17706895901。
(四)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反馈至义乌市城市有机更新指挥部,联系电话见下表:
组别 联系人 电话号码
通惠区块指挥部 龚志成 85531223
传真:0579-85531223。
三、落款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或方式等基本信息。
义乌市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