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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聊城冠县2017年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报名的公告

2017年11月06日 15:06来源:冠县政府点击量:0

日前,山东聊城冠县政府将2017年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报名的条件、补贴标准、时间进行了公告。且申报时间为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

关于2017年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报名的公告

根据《冠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冠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县城区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及《关于调整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和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的通知》冠住建字[2017]21号的规定及工作安排。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现统一向社会发布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报名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县城镇常住户口且在我县城区内实际居住;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且共同居住;单身(含离异)申请的,年龄需满3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含)15000元;

3、申请家庭在本县城市规划区内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车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

5、按照规定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

1人户25平方米、2人户35平方米、3人户45平方米、4人以上户50平方米。

三、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其它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为每月每平方米4元。

四、提供材料

(一)书面申请及申请审批表:书面申请应写清家庭成员组成情况、工作情况及家庭住房情况等。

(二)家庭成员的身份、户口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家庭住房情况证明:(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住房证明;(2)租赁、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或借住证明;(3)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4)房地产交易中心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查询证明。

(五)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

(六)人事档案关系证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七)其他证明:孤老病残、优抚对象、低保家庭等(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及住房保障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

六、有意向申请家庭请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咨询(领取申请表格)或拨打咨询电话:0635-7125536,18706355881。

七、公告内容由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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