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殷都区2017--2020年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及单位:
《殷都区2017--2020年脱贫攻坚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7日
殷都区2017--2020年脱贫攻坚规划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当前及今后几年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本规划根据国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安阳市“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安阳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编制,主要阐明近四年殷都区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
规划范围包括10个涉农乡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一、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巨大成就。我区贫困地区农民也实现了收入提升,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饮水不安全等问题逐步缓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了有利条件。
但是,我区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从贫困现状看,截至目前,我区还有3771户贫困户、8029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个贫困村,主要分布在9个乡镇,现有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更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从发展环境看,经济下行压力大,给脱贫攻坚带来新挑战;财力薄弱,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依然明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环境约束趋紧,我区以粗放式资源开发模式面临很大压力;贫困人口就业渠道狭窄,转移就业和增收难度大。面对复杂形势,要实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扶贫开发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扶贫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以贫困村和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为工作对象,突出“六个精准”基本要求,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大力推进实施一批脱贫攻坚工程,加快破解贫困乡村区域发展瓶颈制约,不断增强贫困乡村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全区贫困人口和贫困村与全区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乡村脱贫攻坚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
(二)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创新、加强脱贫成效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压实责任、强力推进。
(三)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
脱贫攻坚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统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能力。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四)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五)坚持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三、脱贫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全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以下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
计划2017年脱贫贫困人口2370人、贫困村7个;2018年脱贫贫困人口3400人、贫困村11个;2019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1个。确保我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并于2020年巩固提升。
四、坚持精准扶贫,实施脱贫攻坚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坚持应退尽退、应入尽入、应扶尽扶,认真制定扶贫对象及其需求、脱贫时限、扶贫措施、脱贫责任清单。明确脱贫攻坚时间表、路线图。围绕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大问题,坚持“转、扶、保、救”脱贫四条途径和“知识技能、合作带动、财政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安居工程”扶贫五项措施,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一)发展产业脱贫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示范和撬动作用,统筹整合行业部门资金、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等,坚持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每年集中对贫困村及其贫困户进行特色产业发展扶持,力争做到2019年基本实现19个贫困村及脱贫对象产业扶持项目发展全覆盖,使每个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产业,村内群众特别是贫困户能够普遍参与受益,使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能从事1项致富产业。
1、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林业
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大力调整种植结构,重点发展适合土壤条件、经济效益好、市场潜力大的品种,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受益率高的种植基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发展高附加值的特色种植业和低耗水的特色种植业。结合“一村一品”产业推动,实施中草药、林果花木、山果花椒、林下经济、坡地经济、特色经济林、规模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产业扶贫等专项工程。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建设形成乡村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园区。
发展农业产业化,培育新型农业主题。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牲畜托养、土地经营权股份合作等方式,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关联机制,使贫困户从中直接受益。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注重特色,大力发展坡地经济。利用西部山区山多坡广的资源优势,种植核桃、花椒、中药材、小杂粮等经济效益高的作物,发展猪、牛、羊及家禽标准化养殖,建立立体生态循环经济体系,提高土地效益,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以点带面,建设扶贫基地。围绕增强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能力,发展一批种养业扶贫基地,着重培养河南京源农业有限公司、龙飞莲鱼共养、山海农庄、安阳纳川三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浩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双丰特色农业家庭农场、林禾现代农业家庭农场、安阳兴洪薯类种植等24家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基地。
2、大力发展光伏产业
到2019年,重点解决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19个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2017年扶持29个村,2018年、2019年扶持贫困人口10户以上的村,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工作措施:抓住国家优惠政策机遇,通过财政资金引导,鼓励和支持西部山区和丘陵地区以及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建设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光伏电站,让贫困村、贫困户通过上网卖电增加收入。推广“集中式光伏发电系统+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光伏设施农业。
3、发展乡村旅游扶贫
到2020年使有乡村旅游资源、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及部分贫困人口通过乡村旅游业增收致富。依托殷墟、马氏庄园、安阳曹操高陵、岳城水库、安阳都里漳河湾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人文景点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发展水冶特色城镇、曲沟抬阁表演、特色小山村等乡村旅游业。对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加快乡村旅游开发。安排贫困人口旅游服务能力培训和就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乡镇开发建设原生态体验、观光采摘、农家乐、垂钓休闲、养生度假等乡村旅游特色园区。鼓励和支持农民将当地农副土特产品、手工艺品通过自驾车旅游渠道就地就近销售。
4、电商扶贫
到2019年实现19个贫困村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和服务基点建设全覆盖,每个村都要集中建设电商扶贫网点或平台1个,促进贫困村网上销售农产品和购买生产生活资料。2019年19个贫困村实现“互联网+扶贫”全覆盖。
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提升贫困户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的能力。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上商店。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鼓励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和改造服务网点,引导电商平台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
5、资产收益扶贫
组织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参与和增收。
(二)转移就业脱贫
实施就业脱贫工程。通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自我创业或就地转移就业。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开展劳务协作,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贫困家庭妇女、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家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度。积极开展劳务信息服务,区直各部门和相关乡镇要搭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加大贫困地区与城市地区产业对接力度。鼓励企业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地就业。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计划”。鼓励有技术的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三)教育扶贫
到2019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实现贫困家庭适龄学生按照学业年龄和意愿实现就近入学、上得起学,基本消除因学返贫、致贫现象的发生。
坚持扶贫先扶智,按照定点定向原则,努力构建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教育精准脱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结合贫困山区和丘陵地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布局、规划乡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实现贫困家庭适龄学生就近入学,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实施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教育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全免除。依据学校艰苦偏远程度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主要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并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7]441号)要求,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发放。
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职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实施“雨露计划”加强对中等职业学生的资助。
大学生贷款。对考入省内外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全面实现贫困村广播电视户户通,所有贫困村有文化室(文化活动中心),村民有文体活动场所,活动场所要有健身器材。全面保障贫困村残疾人无障碍均等享有基本文化和体育服务。
引进人才,服务贫困地区。推进“三支一扶”计划。要加大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增加贫困地区及扶贫岗位招募。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狠抓政策落实,确保服务期满大学生顺利就业,重点做好2016-2020年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落实国家扶贫荣誉制度。对在扶贫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荣誉,大力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