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房地产企业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通知》称,少数开发企业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增加了购房人购房成本,因此出台种种措施,打击这一行为。
措施有,新楼盘应该在10日内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待公积金中心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积金贷款按揭楼盘准入信息提供给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后,方可开通该楼盘项目网上签约系统。
附原文内容:
2017年11月22日 08:59来源: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点击量:0
11月21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房地产企业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通知》称,少数开发企业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增加了购房人购房成本,因此出台种种措施,打击这一行为。
措施有,新楼盘应该在10日内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待公积金中心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积金贷款按揭楼盘准入信息提供给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后,方可开通该楼盘项目网上签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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