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来,广安市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通过还房安置、社保安置、货币安置等方式,依法按程序对征收土地进行了补偿安置,确保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共对32个征地批次实施了征地补偿,补偿面积388.4596公顷,兑付征地补偿款53003.6114万元,农转非人员4663人,拆迁农房919户、拆迁面积130434平方米,通过货币安置拆迁654户、安置面积78314平方米,还房安置265户、还房面积38030平方米。
一是严格按照征地程序规范征地行为。严格履行征地告知、现场确认、组织听证等程序,依法开展征地工作。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为主线,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足额补偿,将失地农民纳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范畴,使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是认真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坚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省市制定的相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认真落实征地补偿款预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障制度落实。同时对所有土地补偿、安置款项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征地补偿及时到位。
三是聚焦征地信息主动公开。依托省国土资源征地信息专栏,清理公布了2008年5月1日以来的征地批文共263件,并实现了以“县、乡、村、年份、文件号”等任何关键词就能检索查询到相关征地批复信息,充分保护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