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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东县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7年12月29日 10:43来源:巴东县政府点击量:0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东县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巴东县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巴东县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已经2017年9月11日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13日

巴东县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扶贫办、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湖北省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鄂卫生计生发〔2016〕22号)和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恩施州政扶组办发〔2017〕2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全县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到2020年全县贫困人口脱贫、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全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内个人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且全年个人自负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其中特困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重症精神病、艾滋病患者,以下简称特困对象)住院费用全额报销。

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次年按进贫程序进贫并执行健康扶贫相关政策;重大(慢性)疾病患者的门诊用药纳入救助范围。

(二)大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加强贫困人口健康管理,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和防病知识。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县、乡镇、村(社区)有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穿于健康扶贫工作始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确保健康扶贫工作顺利实施。

(二)坚持部门协作,群策群力的原则。始终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卫计、财政、人社、民政、扶贫、保险等部门,通力合作,群策群力,建立协调高效的健康扶贫工作机制。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对支出型贫困,加大保障力度;对康复性需求,优化服务供给;对潜在性贫困,强化疾病预防;实行针对性、差异化、防治结合的健康扶贫策略。

四、统筹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一)健全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体系。

1.建立“1+5”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保险基金救助、补充医疗保险、民政临时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即“1+5”保障体系)。

2.建立“一站式”结算。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 “一站式”健康扶贫结算专用窗口,健康扶贫对象住院只交纳自负费用部分,其他部分由医疗机构每月凭患者病历、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承保商业保险公司结算垫付的医疗费用。

3.建立“先诊疗、后付费”机制。健康扶贫对象到县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城乡居民医保卡),经身份确认后,医疗机构按照“先诊疗、后付费”流程办理入院手续。出院实行“一站式”结算,只需支付自负部分医药费即可出院。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然后到相关部门结算。建立“周转金”使用制度,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大病、补充商业保险经办机构给定点医疗机构一定额度的周转金,确保医疗机构业务正常运转。

4.建立“绿色通道”。健康扶贫对象在县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各医疗机构要设置扶贫病床,优先为扶贫对象安排住院床位。

5.建立“分类救治”机制。对健康扶贫对象要实行分类救治,对于能一次性治愈的,由医疗机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治疗;对于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乡镇卫生院在县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

(二)扎牢健康扶贫工作的网底。

1.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县、乡、村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化,达到“三个一”目标,即每县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的公立医院(含中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规范化卫生室和1名村医。争取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达到“四化”乡镇卫生院、“五化”标准村卫生室建设100%。

2.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政策解决全县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短缺的问题。每年开办村医能力提升培训班,积极争取村医订单定向培养,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落实乡村医生报酬待遇,提高补助标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3.强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医共体内实行“人员调配、财务管理、设备管理、药品管理、业务管理”五统一,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行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进行医共体建设。医共体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促使县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原则,转诊率控制在10%以内,严格控制目录外医疗费用,对过度医疗的医疗机构实行黑名单管理。

4.强化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积极打造区域化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的,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互联网++医疗,推进远程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卫计、人社、民政、扶贫、保险等健康扶贫信息共享,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为健康扶贫对象就医“一站式”结算打好基础。

5.强化对口支援工作。卫计、财政、发改等部门应充分利用北京对口支援、“616”工程等资源,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及医疗结对帮扶,提升县乡医疗机构整体水平。县级医院每年派出医务人员对口支援边远乡镇卫生院,开展诊疗服务、临床教学、技术培训等帮扶活动,继续执行“县级医院医疗卫生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农村服务”相关规定,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

(三)提高医疗服务精准惠民。

1.实施“八个一”工程。针对健康扶贫对象明确一家定点医院,确定一名家庭医生,签订一份服务承诺,制定一张健康卡,建立一份健康档案,进行一次健康查体,组织一次健康会诊,发放一份健康手册,做到对健康扶贫对象健康状况全方位掌握,全过程管理。

2.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辖区内的健康扶贫对象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为其主动提供基本医疗、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疾病预防、免疫接种、用药指导、不良生活方式干预,并根据具体病情需要进行合理分诊。

3.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健康扶贫对象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病的健康管理和治疗。加强重点恶性肿瘤等疾病的筛查,实施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前优生检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建立完善“两癌”检查和“查、救、治”工作机制。开展农村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实施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4.实施“重点疾病”防控。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重症残疾防控力度,结合本地疾病谱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地方病、流行病、常见病、多发病及重症残疾的普查和防控,有效减少重点疾病危害。

5.实施“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将创卫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将健康扶贫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脱贫攻坚的重要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巴东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附后),具体负责健康扶贫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考核督查工作。

(二)部门职责。

县扶贫办负责健康扶贫对象的确认,及时向人社、卫计等部门提供健康扶贫相关动态信息,协调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和资金。

县卫计局负责制定健康扶贫相关政策,与扶贫部门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

县财政局负责为健康扶贫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筹集为健康扶贫对象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加快资金拨付,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县人社局负责对基本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之间的基本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完成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结算,为参保贫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人才引进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落实好民政临时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政策。

县发改局负责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卫生计生项目资金,加大对公共卫生建设、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和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项目的倾斜支持力度。

县残联负责提供贫困人口中残疾人信息,落实重度残疾人参保政策,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县编办负责加强县乡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的落实和管理。

县保险行业协调管理办公室督促承保商业保险公司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健康扶贫补充医疗保险政策,使其及时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健康扶贫对象住院所垫付的医疗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核实健康扶贫对象住院身份,落实其就医诊疗工作,建立独立的健康扶贫对象住院结算窗口,实行“一站式”结算,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提高诊疗水平。

县妇联负责推动与健康扶贫工作相关的妇女、儿童帮扶政策的落实。

团县委负责落实“三留守”对象的相关政策。

(三)经费保障。

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将健康扶贫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全县健康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四)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评估机制,将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考核评估。提升健康扶贫工作信息化水平,定期跟踪监测、通报反馈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五)加强宣传。

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有效做法、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参与健康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

巴东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 玲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钱才东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黄艳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食药监局、县编办、县审计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县保险行业协调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办公,由王昌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健康扶贫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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