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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汉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03月28日 09:58来源:广汉市人民政府点击量:0

关于印发《广汉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2017〕1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广汉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工作方案》已于12月14日经市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广汉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的意见》和《德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市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以建设幸福美丽新村为目标,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建立和优化,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合理设置项目区

1.强化规划管控。项目实施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并与村镇规划、旅游规划、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充分衔接,合理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把新农房建设同旧村落改造提升结合起来,充分考虑城乡建设、产业集聚、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科学确定拆旧建新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城镇和农村建新用地比例,统筹考虑新村建设和产业发展。

2.合理设置项目区。积极开展重点乡镇、旅游乡镇范围内增减挂钩试点,在同一乡镇范围内调整村庄建设用地,探索开展固定建新区、不固定拆旧区挂钩试点,不断优化乡镇集体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进一步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与我市特色小城镇建设改革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考虑各区域重点镇的特色产业规划,为特色小城镇重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和产业集中区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二、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1.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增减挂钩选点布局必须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农民不愿参与或参与后意愿发生变化的,不得强迫其参加;新村选址、住房建设、土地互换、安置补偿、收益分配等,应依法举行听证论证,并经参加人员确认结果;要及时公开资金安排使用和收益分配等,接受监督。

2.强化土地权属管理。项目启动前,要做好权属调查核实、土地互换协商和争议调处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要依法办理土地确权和变更登记手续,发放土地权利证书。不得违背农民意愿随意调整复垦地块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

3.合理安排建新用地。结余的建设用地指标,通过成本核算,应优先用于美丽新村建设。大力改善农村道路、能源、环保、信息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加快推进“1+6”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设施设备,优化服务功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提高住房建设水平,确保农村建筑安全、实用、经济、美观。

4.强化宅基地管理。加强宅基地管理,在条件适合的增减挂钩项目区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跨集体经济组织变更、自愿退出宅基地试点等。遵循自愿、有偿的原则,对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进行补偿,解决长期在城镇就业且户籍不在农村的人员占有宅基地所造成的闲置、废弃问题。探索对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采取一次性货币化安置等多种安置办法。退出的宅基地及时复垦为耕地,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管理。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宅基地退出补偿方案和标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财产权益。

三、规范收益分配管理

1.合理确定增减挂钩补助标准。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最低补助标准应确保复垦、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拆旧必要补助所需,不得因实施增减挂钩加重农民负担。

2.合理确定挂钩指标生产成本。根据增减挂钩补助标准等因素确定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指标的平均成本,城镇建新区土地出让收入高于平均成本的,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拆旧复垦、补偿安置、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等。

3.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土地增值收益的收入和支出监管,成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组成的监管机构,对挂钩收益是否及时足额返还农村进行监管并出具返还情况报告。

四、强化耕地保护

1.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建设。要改善耕作条件,提高复垦耕地质量,新增耕地等别要达到当地平均等别以上。复垦的优质耕地要优先纳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粮食安全。农民集中居住区的选址要避让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实无法避开耕地的,建新区占用的耕地质量不得高于复垦耕地质量,数量不得超过复垦耕地数量。

2.加强复垦耕地管理。已通过验收的复垦耕地,及时纳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加强挂钩试点项目区复垦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杜绝复垦耕地撂荒,复垦耕地后期耕种情况纳入项目区实施评价。建立复垦新增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动态巡查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加强日常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乡镇主体”的原则,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问题,细化支持试点改革政策,落实工作举措。

(二)迅速制定配套政策

要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配套办法,确保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在批准的框架范围内规范运作。

(三)积极开拓创新

为保证挂钩试点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结合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需要,充分发挥GIS技术在挂钩拆旧区、建新区的数据监测、空间分析作用,在申报项目区立项、变更过程中提供拆旧区、建新区、变更地块高分辨率航空正射影像图,申报竣工验收过程中提供拆旧区实施前后高分辨率航空正射影像图。所需费用列入项目区总费用,进入成本核算。

(四)引入评估奖惩机制

项目实施完成后,市级相关部门成立评估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重点考核是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土地增值收益返还、复垦耕地后期管护等相关内容。评估结果作为乡镇绩效考核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实施情况较差的乡镇,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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