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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2018年04月04日 08:54来源:高平市人民政府点击量:0

高政办发〔2017〕89 号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

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高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高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方案

(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农村公路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晋城市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晋城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决策部署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确保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内通外联、班车到村、通村畅乡、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体系,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交通运输保障,为农村居民出行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增强农村居民生活幸福感,为我市农业发展提供支撑,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农村公路路网结构不断优化,技术等级明显提升;工程质量显著提高,配套设施基本齐全;管理养护全面加强,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长足发展,物流体系健全完善,全市“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

(二)具体目标

到2020年,达到九个100%:

——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

——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

——规划内的扶贫公路建设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规划内的重点旅游公路建设完成率达到100%;

——规划内需要改造的县乡公路建设完成率达到100%;

——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

——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达到100%;

——农村物流、快递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三、建设任务

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发展目标,到2020年建设任务为:新改建农村公路381.5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91.7公里,危桥改造4座,新建农村客运站10座、物流站12座。估算总投资7.86亿元。具体为:

1.新建地方重点公路2条12.5公里,估算投资2.64亿元;

2.建制村通硬化路(改建)101条167公里,估算投资1.92亿元;

3.窄路基路面拓宽35条60.5公里,估算投资0.09亿元;

4.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12条16.5公里,估算投资0.08亿元;

5.县公路改造7条66.5公里,估算投资1.37亿元;

6.乡公路改造11条58.5公里,估算投资0.7亿元;

7.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51条591.7公里,估算投资0.71亿元;

8.危桥改造4座,估算投资0.04亿元;

9.零散损毁道路、排水、防护工程改造52条,估算投资0.24亿元;

10.新建农村客运站10座,估算投资0.05亿元;

11.新建物流站12座,估算投资0.02亿元。

四、建设标准

1.技术等级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技术标准根据道路等级确定。县公路原则上采用二、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乡公路原则上采用三级公路标准;村公路不得低于四级公路标准,主要通村道路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路基宽度不小于5.5米;其余道路原则上参照此标准。

2.路基

根据“村村通”公路改造工程实际,将既有道路作为路基进行改造,翻浆、坑槽必须换填补强,松散层必须铲除,以确保路基强度和稳定性。改造后,如横坡、平整度符合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则无需铺设垫层,否则,应加铺15cm厚碎石灰土垫层。

3.路面

沥青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4cm。沥青路面必须做基层,基层材料一般应选用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厚度不小于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小于20cm,水泥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C25。对主要村道或交通量较大的路段,水泥混凝土路面要做基层。原则上,9月中旬以后不可进行沥青路面施工;10月中旬以后不可进行水泥路面施工。

4.路肩

沥青路面必须设置硬路肩;水泥路面横缝灌注后,要及时培路肩。路肩要平整、坚实、边缘顺适。

5.排水设施

边沟底纵坡≥3%的挖方路段必须硬化,其余路段根据情况而定;填方段原则上要考虑截水沟、泄水槽等设施。

6.安全生命防护设施

实行“三同时”制度,即安保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7.错车道

错车道作为村通公路的安全设施,要因地制宜设置。路基宽度为4.5米时,必须设置错车道。

五、资金筹措

按照省、晋城市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的筹集办法,采取“省交通运输厅出建设补助资金、市级适当补助、县级兜底”的方式筹措。具体为:

(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批复概(预)算总额的25%作为项目资本金,约1.54亿元;

(二)晋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批复概(预)算总额的10%作为补助资金,约0.63亿元;

(三)我市政府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筹措剩余65%的建设资金,约5.69亿元。

六、实施步骤

“四好农村路”建设分三阶段实施:

(一)夯实基础阶段(2017年)。一是完成乡镇、建制村“畅返不畅”调查和农村公路普查工作,并以此数据支撑,逐步建立我市农村公路管理系统。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加大农村公路统筹规划力度,完成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编制工作。三是完成2018年计划实施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重点攻坚阶段(2018—2019年)。全面启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好县乡公路改造、村道“畅返不畅”、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力争2018年底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率达到100%;力争2019年底基本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三)全面达标阶段(2020年)。一是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落实养护经费,健全管理机构,完善配套设施,巩固建设成果,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发展农村客运,构建乡镇物流配送体系,推进村级邮政网点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和农村物流、快递乡镇覆盖率达到100%,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的服务。三是开展“四好农村路”回头看活动,对照目标查缺补漏,确保全面达到“四好”标准,充分发挥交通先行官作用。

七、保障措施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我市“十三五”期间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到2020年底全面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高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审计局、林业局、环保局以及各乡(镇、办事处)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政策引导、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办事处)是乡村公路建设的具体实施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批复、质量监督、施工许可、技术指导、资金拨付及竣工验收、项目推动、督导考评等各项工作,并负责县道、重要乡道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发改局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市财政局负责拨付建设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市住建局负责办理相关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市国土局负责相关项目的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土地预审、征占地报批及临时用地审批,同时协助开展征地拆迁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对工程进行决算审计;市林业局负责相关项目的工程建设占用林地指标、土地预审、征占地报批及临时用地审批等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并对施工过程环境保护进行监督;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做好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地方协调及乡、村道路的实施管理等工作。

(三)强化质量管理。在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过程中,要紧紧抓住质量这个核心,大力实施品质创建工程,力争做到内在质量与外在品位有机统一。一是严格建设程序。“四好农村路”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和廉政合同,施工许可制。二是严格工程质量。严格实行工程项目法人制、公开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选好设计队伍、施工队伍、监理队伍,充分发挥市公路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的作用,重点抓好目标管理和现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健全完善功能。坚持安全、防护、排水等附属设施与农村公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四是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切实打造“平安工地”。五是注重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理念,打破传统农村公路建设的惯性思维,不断丰富农村公路文化内涵,努力实现“建好一条路,打造两行绿,美化一片景”的目标。

(四)加强资金保障。一是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二是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三是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七公开”制度,建设资金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356-5241401,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监督考核。全面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工程招投标、实体质量、建设进度、安全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严格考核,奖罚分明,确保按时完成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

附件:高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工作小组

附件

高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赵志义(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雪波(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冯乐堆(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梁永亮(市发改局局长)

靳建军(市财政局局长)

张朝辉(市审计局局长)

马军智(市国土局局长)

毕小平(市林业局局长)

吴晋玲(市环保局局长)

杨积才(市住建局局长)

孟书文(市安监局局长)

关国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冯乐堆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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