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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西安咸阳机场至法门寺城际铁路(乾县段)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4月04日 09:37来源:乾县政府点击量:0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咸阳机场至法门寺城际铁路(乾县段)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乾政办发〔2018〕5号

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西安咸阳机场至法门寺城际铁路(乾县段)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西安咸阳机场至法门寺城际铁路(乾县段)

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咸阳机场至法门寺城际铁路(乾县段)工程(以下简称“西法城际铁路”)途径4个镇(办),征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西安咸阳机场至法门寺城际铁路(乾县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西法城际铁路(乾县段)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西法城际铁路(乾县段)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该工程征地拆迁的协调、统征等工作,沿线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各有关部门和沿途镇(办)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抽调骨干,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二、工作措施及要求

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及时供地、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施工条件,确保西法城际铁路(乾县段)工程顺利进行。具体要求:

(一)层层动员,做好宣传。沿途各镇、办要认真做好西法城际铁路(乾县段)工程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村干部会、群众代表会、村民大会等,对沿线的干部、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要教育沿线干部群众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工程建设,使工程的重要性、征迁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电台要派记者积极跟进,做好电视宣传工作。

(二)通力协作,优化环境。县交通运输局要全力以赴,提早动手,充分做好征地拆迁的各项准备工作;沿线的各镇(办)及相关部门应抽调专职人员参与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抽调人员名单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确保辖区内征迁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并要妥善解决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特别是切实做好全迁户群众的安置工作;水利、电力部门和电信、移动、联通、网络等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把沿线征地范围内需要拆迁的水利、电力、通讯设施,全部如期拆除、迁移完毕;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环境保障的主体作用,对无理取闹、扰乱施工秩序和辱骂、殴打征地拆迁及施工工作人员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及强行分包建设工程、供应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材料。刁难施工单位、设置障碍拦截工程车辆、阻挠施工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止和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处理各类阻挠和干扰施工的不法行为时,要认真贯彻“先制止后处理;先施工,后解决”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不受影响,顺利进行。

(三)依法依规,规范运行。要严格执行国家征地拆迁的各项补偿标准,既要做到足额补偿,确保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要做到顾全大局,确保征地拆迁工作进度。对以各种借口随意克扣和截留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查处,涉及经济犯罪的要移交检察机关从严惩处。

三、征迁标准及兑付办法

西法城际铁路(乾县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范围为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资料明确的铁路红线内范围。工程征地数量、质量以及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依据;建筑物数量、质量以产权人、村委会、镇(办)、国土局、交通运输局五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的数量、质量为依据;费用按照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用地和征迁数量、质量据实结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交通运输局根据勘测定界成果直接汇入各被征地单位集体账户;青苗及地面附着物直接补偿对付给产权人。拆迁费用由交通运输局直接对付给被拆迁单位、村组及个人。具体拆迁补偿标准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2016〕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依照本通知附表确定的标准执行。

四、其他相关问题

1.涉及企事业单位拆迁国有储备土地补偿及特殊路段,特殊建筑物拆迁补偿由县交通运输局协调有关各方共同确定。

2.因项目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各镇办组织产权单位拆除和迁移建设单位按成本予以补偿。

3.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对建设项目放线埋桩后抢建的房屋设施和抢栽树木抢种作物一律不予补偿。

4.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应尽量利用荒地和劣地,临时用地涉及青苗地面附着物建筑物等补偿参照永久用地补偿标准执行。

5.临时用地审批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临时用地单位应在县国土资源局及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签订相关临时用地协议。

6.对各镇办的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按照每亩地200元的标准执行,对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迁任务的镇办一次性奖励3—5万元。

7.涉及拆迁的各镇、办要采取领导,镇、村、组三级干部包拆迁户的办法,夯实责任,其主要任务是(1)落实拆迁户宅基地划拨位置及三通一平方案的制定和实施;(2)要妥善安置拆迁户为拆迁户落实好过渡用房并及时搬离;(3)协助拆迁人员与拆迁户核实拆迁类型、数量、质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4)督促拆迁户按期拆迁并搬离完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树木及其他设施按时向施工单位交地对能按时规定对实现搬离的拆迁户,每户奖励5000元。

五、保障措施

1.凡国家和省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2.施工单位在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可就近采石、取土、采砂,优先使用矿渣,粉煤灰等工业废料,各镇办及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

3.工程建设占用使用有关道路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造成损坏的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或给与补偿。

4.各镇办具体做好征地拆迁及建设环境的保障协调工作。要妥善安置好被征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并积极组织宣传,动员群众顾全大局,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要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确保西安咸阳机场至法门寺城际铁路(乾县段)工程顺利建设。

附件1:

城际铁路乾县段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

为确保西法城际铁路(乾县段)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城际铁路乾县段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继荣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  鹏    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陈辉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小乔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李  筱    县发改局局长

吕  华    县财政局局长

卢荣利    县公安局副政委

吕科娃    县农牧局局长

侯宝轩    县水利局局长

杨养成    县住建局局长

孙  凯    县安监局局长

巩宝玉    县信访局局长

许文斌    县环保局局长

刘大庆    羊管局局长

聂黎明    新阳镇党委书记

李  旭    城关街道办主任

张耀军    临平镇镇长

刘景国    周城镇镇长

任华锋    县供电分公司经理

田海龙    电信乾县分公司经理

高  媛    移动乾县分公司经理

晁  俊    联通乾县分公司经理

刘  成    广电网络乾县分公司经理

陈  航    县交通局副局长

魏随社    县国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陈辉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魏随社、卢荣利、陈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征地拆迁组、环境保障组,魏随社同志担任征地拆迁组组长,卢荣利同志担任环境保障组组长。

组成人员因工作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接替,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文件材料草拟、报送、收集及归档等工作;负责征地、拆迁补偿款和相关经费的及时拨付,督促工作进度;负责上下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及其他日常工作。

2.征地拆迁组:负责拆迁中的测量、登记、汇总、兑付、申报、资金核算、拆迁安置等工作;实施沿线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搬迁安置;负责协调工程施工建设和工地生活用水、电、路、通讯及拆迁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成员单位: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羊毛湾管理局、城关街办、新阳镇、周城镇、临平镇、供电分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3.环境保障组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现场的工作秩序,确保征迁安全;及时调处群众纠纷、应对突发性事件,确保征迁工作顺利实施。

成员单位:公安局、信访局、城关街办、新阳镇、周城镇、临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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