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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鹿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4月28日 17:19来源:鹿寨县政府点击量:0

日前鹿寨县政府印发了关于2018年鹿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补贴标准需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全县应补贴面积测算确定统一补贴标准。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鹿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8年鹿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29日

2018年鹿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4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16〕94号)、《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柳财预追〔2017〕4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执行。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二、补贴内容

为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粮食生产潜力,实施普惠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一)补贴用途。为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二)补贴对象。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

(三)补贴依据。由于我县尚未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并颁证,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以2003年税费改革后的计税面积为基础,扣除已改变耕地用途、不在补贴范围内的耕地面积后,作为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

(四)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全县应补贴面积测算确定统一补贴标准。

(五)资金分配。在实际发放中因耕地面积等因素变化出现补贴资金不足的,由我县财政统筹解决;出现资金结余的,可以作为结转资金在下一年度继续统筹安排用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相关工作。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资金补贴范围。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还草)、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于一年生作物,如所有粮油作物、蔬菜瓜类、甘蔗、木薯、麻、草莓、临时性食用菌简易棚、一年生中草药(含罗汉果)等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但多年生的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柑橘类、桑树、黄栀子、多年生中药材和花卉等不予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

(二)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政府负责公示,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补贴资金等内容),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落实公示7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补贴网系统向县级上传所有信息,并通过纸质文件呈报县级财政、农业部门审核。

(三)严格补贴面积审核。由县农业部门负责牵头,会同财政部门,并邀请国土资源、统计等部门参与补贴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要对每个乡(镇、街道办)随机抽取1/3的村,每个村抽取2-3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乡镇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四)按程序报审和批复。各乡镇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县农业部门汇总和测算全县补贴标准,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审定。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财政、农业部门要对各乡镇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同时在补贴网上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五)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封闭运行。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

四、工作步骤

(一)实施方案制定阶段(2月8日——3月31日)。由县农业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制定,在征求相关单位、部门和乡镇意见并认真研究讨论修改,并报县人民政府,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印发给相关部门和乡镇。

(二)培训阶段(4月1日——4月20日)。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和财政厅的培训要求,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干部以及村干进行认真培训,确保对政策的理解和具体操作规程的规范落实。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工作,使农户了解国家自2016年起已将原中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80%、中央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粮食生产潜力。要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申报阶段(4月1日——5月31日)。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委负责申报工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每户农户应享受补贴面积填制“鹿寨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表(表一)”,经村民小组长采集、农户签字、村民委审核盖章确认后填制上报乡镇农业部门。

(四)公示审核阶段(6月1日——6月30日)。乡镇农技推广站对村民委上报的“鹿寨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表(表一)复核无误后,填制“鹿寨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公示表(表二)”,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在村民委公示栏及各屯醒目位置公示并拍照存档,公示结束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补贴标准公示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的 “鹿寨县乡(镇)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表三)”上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测算出补贴标准,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各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补贴标准公示到村。

(六)资金管理及发放(7月16日——7月31日)。县财政局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补贴标准,按各乡镇公示无异议后的补贴面积组织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乡镇财政所在收到县财政拨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后,根据乡镇农业部门提供的发放资料(含电子档),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委托代办的金融机构,并使用“耕补”名称通过“一卡(折)通”直接补贴到户。

(七)汇总上报(8月10日前)。补贴资金发放结束后,各乡镇推广站应及时按照规定要求将资金发放情况上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县农业、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发放情况汇总上报农业厅、财政厅,并将补贴的有关材料以正式文件上报市主管部门。

(八)档案管理。各乡镇在资金发放结束后,及时做好档案的归档管理。县、乡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收集,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为基本单位、乡镇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县、乡两级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五、责任分工

(一)责任主体。各级人民政府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区域内的补贴项目实施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印发或审批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审批补贴标准和资金分配方案,协调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协调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负责本乡镇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等。

(二)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补贴政策绩效考核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同级政府审批,配合农业部门受理信访等工作。

(三)农业部门。牵头会商财政部门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同级政府审批;负责牵头做好农户基本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及时开展工作,对因推卸责任影响政策落实到位的,将严格依法依规问责。要加强监管和指导,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一旦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六、保障措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鹿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鸿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泽全 县农业局局长

廖庆红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黄爱琼 县农业局副局长

古藩庆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诗文 黄冕镇副镇长

钟 全 平山镇武装部长

古树忠 中渡镇武装部长

梁耀华 江口乡副乡长

韦成元 导江乡副乡长

罗安宁 寨沙镇副镇长

罗荣波 四排镇副镇长

韦丽秀 拉沟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何华东 鹿寨镇副镇长

黄革建 鹿寨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罗泽全(兼),副主任黄爱琼(兼),成员冯文华、郭奇云。办公室对本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

附件:1.鹿寨县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表(表一)

2.鹿寨县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公示表(表二)

3.鹿寨县××乡(镇)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表三)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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