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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5月07日 17:02来源:博白县政府点击量:0

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政办发〔2018〕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博白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16日

博白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4号)及《玉林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划定组发〔2018〕1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科学划定,稳定粮食和糖料蔗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进行“两区”划定,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图地挂钩,切实将“两区”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基本原则及划定条件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和国家食糖战略安全总目标的要求,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将“两区”落实到田头地块。

2.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发展。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3.坚持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糖料蔗)生产。

4.坚持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二)划定条件

1.“两区”划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或糖料蔗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质量好的优质地块,产粮(糖)大镇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2.粮食生产功能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山区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

3.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划入“两区”: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等不得划入“两区”划定范围。“两区”划定的范围不得重叠。

三、工作目标及任务

根据玉林市下达我县的5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45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5万亩)、2.5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按照应划尽划、划好划优的原则,全面开展“两区”划定工作,将“两区”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做到数据可核实、位置可查证,用3年(2017-2019年)时间全面完成“两区”划定任务,各镇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四、重点工作及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3月底前)

1.县级成立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两区”划定工作。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享赋、种植传统、发展潜力等情况,结合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积极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划定任务,选定规划设计单位,开展“两区”划定工作培训及宣传动员。

(二)实施阶段(2019年6月前)

2.资料准备(2018年4月)。收集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情等成果资料,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料以及其他规划资料、土地质量资料,各种现场核查所需的表格等。

3.底图制作和实地勘查(2018年4-10月)。将最新的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叠加分析,通过内业研判,综合分析可划定为“两区”的农田空间位置、地类、数量、质量等,初步确定“两区”片(块),形成工作底图。在内业判研基础上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确保片块图、数与实地一致,初步形成“两区”空间分布草图。

4.公告公示和核实确认(2018年11-12月)。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镇、村、农场或者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纸质图件,经当地镇、农场、村(组)审核后张榜公告公示。对提出异议的,作业队伍及时进行勘误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由村委、农场在公告公示图件上签章确认后,由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人民政府。

5.签订保护责任书和设立保护标志(2019年1-3月)。县与镇、镇与村,逐级签订“两区”的保护责任书;县与所在地农场签订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保护责任书。同时,按要求设立“两区”保护标志。

6.建立数据库(2019年3-6月)。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文本和影像成果整合入库,形成“两区”信息数据库系统。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

7.资料归档(2019年5-6月)。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要求,由县、镇相关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逐级上报市、自治区相关管理部门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7-10月)

8.成果上报(2019年7-8月)。县开展“两区”划定成果自检自验与总结,并逐级上报。

9.核检验收(2019年9-10月)。自治区开展“两区”划定成果抽查核实,形成全区工作总结,报送农业部、国土资源部。2019年11月起谋划并稳步推进全县“两区”建设、管护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各相关部门领导和各镇镇长为成员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组织部署“两区”划定工作,组织制订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研究解决“两区”划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负责“两区”划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划定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供划定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划定工作协调会,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明确下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区域,今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原则上向“两区”倾斜。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粮食和糖料蔗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拓宽抵押物范围,加大信贷支持。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县全覆盖。

(三)加大资金扶持。各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两区”的扶持力度。农田水利、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及补贴资金向“两区”倾斜,保障划定和建设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要探索出台保障“两区”稳定发展的激励政策,加大推进粮食、糖料蔗种植保险工作力度,维护生产者种植合理收益,稳定“两区”面积。

(四)强化考核评价。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镇“两区”划定工作的指导,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对“两区”划定工作的考核评价,确保划定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附件:1.博白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doc

2.各镇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表.doc

3.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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