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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化建瓯市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安排的意见

2018年06月15日 09:58来源:建瓯市政府点击量:0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建瓯市政府印发了关于2018年深化建瓯市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安排的意见。要求 改进“两权”抵押贷款服务。推广银村共建的好模式、好做法,推行“背包银行”“垄上行”等“上门办贷”模式,为农民提供更优质金融服务。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深化建瓯市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安排的意见

瓯政综〔2018〕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根据《福建省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深化福建省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安排的意见》精神,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召开试点工作小组专题联席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意见,对照目标和重点任务,经研究制定2018年我市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规划,提出如下工作安排和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普惠金融、满足农村多样化金融需求的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破除试点面临的障碍、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试点取得更大成效,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健全试点配套条件为支撑,以发挥政府、金融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个主体主动性为着力点,切实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增量、拓面、提质、可持续。

(一)增量。确保2018年“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业务实现“三个高于”,即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户数和覆盖面显著高于上年,2018年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合计新增额要超过1.96亿元。

(二)拓面。原则上要做到“两个全覆盖”,即全部中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都应开办“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实现“金融机构全覆盖”;同时要力争实现业务开办的“试点乡镇全覆盖”,做到18个试点乡镇(街道)都有“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落地。

(三)提质。“两权”抵押担保价值更加充分发挥,全年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含地上附着物)为单一抵押的贷款余额明显增加、增速明显提升。“两权”抵押在支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可持续。试点配套支撑更加有力,确权、流转、抵押物处置等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或突破性进展。

三、工作任务

(一)抓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部署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把“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列为经济社会事业体制改革、“三农”体制改革的重点项目,专门部署、专项督导。各金融机构要把“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作为2018年金融支农和发展普惠金融的工作重点,加大推动。2018年4月底以前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对推进试点的工作部署务必要有实质性动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农业局、人行建瓯市支行、各金融机构等。

时限要求:2018年4月底前。

(二)健全金融机构对试点的支持措施

1. 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流程。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优化“两权”抵押贷款的办理流程,认真落实好上级行对“两权”抵押贷款的授权,简化办理流程、缩短环节时间。开辟专属“绿色通道”,对申报的两权抵押贷款,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上报,提高业务审批效率,确保两权抵押贷款流程快速高效,满足农村“短、频、急”的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人行建瓯市支行加强指导督促。

时限要求:2018年4月底前。

2. 制定试点业务目标并倾斜配置信贷资源。按照实现各金融机构“两权”抵押贷款“三个高于”的目标要求,各家金融机构应制定本单位2018年试点业务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推进的时间节点,配足信贷额度,确保目标实现。

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人行建瓯市支行加强指导督促。

时限要求:2018年4月底前。

3. 加大绩效考核。各金融机构要优化对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将“两权”抵押贷款增量、拓面、提质目标,转化为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引导各基层网点主动推进试点。

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人行建瓯市支行加强指导督促。

时限要求:2018年4月底前。

(三)深化“两权”抵押贷款模式创新

1. 丰富“两权”抵押贷款产品。创新各类有利于扩大新业经营主体贷款额度或降低利率的“两权”抵押担保模式。明确将“两权”作为合格担保品的标准化流程,逐步减少仅以“两权”作为补充抵押或追加抵押的贷款,充分发挥法律对试点的保障作用,大力拓展“两权”单独抵押贷款。支持发展“两权”与其他担保、保险等增信手段配合的贷款产品。

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人行建瓯市支行加强指导督促。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 扩大“信用+两权”抵押贷款投放。加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示范评选等活动,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农业银行“金穗快农贷”、“惠农便捷贷”、农信社“巧妇贷”等做法,对信用良好、资金真实用于农业和农村经营发展的农户、贫困户、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白名单”,主动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营销,扩大投放。

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各乡镇(街道),人行建瓯市支行加强指导督促。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3. 改进“两权”抵押贷款服务。推广银村共建的好模式、好做法,推行“背包银行”“垄上行”等“上门办贷”模式,为农民提供更优质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人行建瓯市支行加强指导督促。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四)加快完善试点配套条件

1. 加快农村土地确权颁证。2018年6月底之前,我市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积极与省农业厅沟通对接新证颁发准备工作,力争6月底前我市颁发首批5万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颁证率超过50%。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农业局。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 健全“两权”价值评估体系。积极推广和完善我市已建立的涵盖土地租金、设施造价和主要农产品产量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评估指导价,推进协议评估。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3. 规范“两权”抵押登记。农业局设立抵押登记中心,增加人员编制及经费,实现抵押登记的规范化、常态化运作,发放规范的抵押登记证明,加快推进抵押登记电子化进程,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单位: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农业局。

时限要求:2018年4月底前。

4. 健全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加强服务中心(站)建设,加快实现县(市)、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联网查询,在现有基础上,针对此次市政府增加4个人员编制的支持,进一步充实人员,保障经费,制定工作流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功能,力争建成具备信息发布、土地整治、项目设计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土地流转服务组织。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农业局。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5. 完善试点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建瓯绿瓯农业担保有限公司对“两权”抵押的担保功能,扩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扩大“两权”抵押担保的覆盖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创新多种抵押融资模式。

责任单位:绿瓯公司、市财政局。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五)建立健全抵押物处置机制

1. 加快建立市场化处置机制。以抵押物有效处置为目标,积极发挥已设立的建瓯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储处置中心的作用,探索抵押贷款出险后收储处置机制,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和担保机构的权益。同时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加快建立委托经营、协调处置、第三方托底回购等行之有效的处置机制。

责任单位:绿瓯公司。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 推进司法处置。用好试点政策,积极探索通过司法拍卖等法律途径,直接处置“两权”抵押物,保障抵押权顺利实现。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金融机构。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六)加大试点政策支持

1. 加大央行政策支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纳入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宏观审慎评估、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积极参与试点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狭义贷款规划安排时予以考虑和支持,优先安排信贷支持再贷款。

责任单位:人行建瓯市支行。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 加大差异化监管政策支持。明确对“两权”抵押贷款放宽不良贷款容忍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差异化监管考核。对试点金融机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支农支小考核评价体系。

责任单位:南平银监分局建瓯办事处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3. 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作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研究列入对金融机构贡献奖补考核范围,给予一定考核权重。优先支持试点地区开展政策性保险创新试点,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农业保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七)持续加大宣传

持续深入加大“两权”抵押贷款的政策、产品、服务和办理流程的宣传力度。4月份市政府组织1次较大规模的现场咨询和宣传活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建瓯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社等有关部门配合,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持续开展“两权”抵押试点政策专题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试点模式和经验,营造社会各界支持试点和参与试点的的良好氛围。金融机构层面,人行负责组织金融机构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举办2场以“两权”抵押贷款为内容的普惠金融讲堂。组织全市8家金融机构依托网点和LED集中宣传,同时划分乡镇实行包片推进宣传的工作方式,让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政策,学通、弄懂、用好,让农民从试点中受益。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农业局、各金融机构,人行建瓯市支行加强指导督促。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任务落实的监测通报机制。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主动按照本意见要求,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和各项任务推进的时间节点,自我加压、自行监督,主动推进。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调度机制,根据试点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通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增强主体意识,有效推动试点工作。

(二)加强督查。结合监测情况,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试点推进中的重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两综合两管理”和综合考评。对试点中存在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部门和金融机构进行重点督促,疏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试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时效。

(三)形成合力。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试点主体责任,积极主动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试点领导工作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实时跟踪落实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动“两权”抵押贷款的好政策落实到具体项目,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请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认真抓好本意见的落实工作,对照目标和重点任务,认真制定2018年本单位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工作目标、具体工作措施,并于4月15日前报送市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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