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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7月12日 17:00来源:南江县政府点击量:0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8〕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南江县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南江县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7〕62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7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总体要求,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管理养护机制,为脱贫奔康和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有力的交通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以服务于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巴山新居建设、乡村振兴需求等为重点,到2022年,确保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实现100%硬化路基本形成联网,具备条件的村内通组路100%基本形成,初步建成“外通内畅、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网络,确保大多数群众受益。

到2022年,全县建成建制村联网路1300公里,建成村内通组道路3000公里。分5个年度实施:2018年建成建制村联网路380公里,建成村内通组路640公里;2019年建成建制村联网路230公里,建成村内通组路560公里;2020年建成建制村联网路230公里,建成村内通组路600公里;2021年建成建制村联网路230公里,建成村内通组路600公里;2022年建成建制村联网路230公里,建成村内通组路600公里。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项目规划管理。根据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结合农村公路路网规划调整,紧密衔接精准扶贫、农村产业布局、乡村旅游发展和巴山新居建设等规划,按照“建制村联网路即为行政村之间互连互通的联村道路,尽量利用已有道路或打通“断头路”,同一方只能择优选择一条就近联网;村内通组路延伸覆盖大多数人群即为受益人口达到20人及以上”的原则。

(二)明确项目实施方式。坚持交通规划、乡镇组织、村主体的原则,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并建立合法规范的管理流程,依法依规实施。同时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的相关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发生。县农村公路规划编研中心负责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乡(镇)打捆或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决策,采取竞争性谈判、比选、招标等多种方式组织项目实施,并负责项目“七公开”;乡镇组建由群众代表参与的质量监督小组或鼓励(可打捆)招标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及检测机构负责农村公路进度、安全、质量等管理,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局要加强项目建设过程及质量监管。

(三)严格工程建设标准。建制村联网路应严格执行村道公路技术标准,村内通组路可参照村道公路技术标准执行。部分地形复杂及交通流量小的路段,在保证安全和技术规范允许范围内依照相关规定可适当降低标准。交通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鼓励就地取材,确保道路建得成、易维护,应尽量利用原路改造、少占耕地、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环保等相关手续。

(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坚持县上主导、乡村主体的原则。路基工程由乡镇自筹修建,验收合格后下达硬化指标,路面工程按照部、省相关规定实行定额补助,不足部分由乡村采取筹资投劳的办法解决。

(五)创新项目投入机制。村道联网及村内通组路建设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奔康。各乡镇、村社要深入发动采取社会捐助、农户投劳、帮扶单位支持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村道联网及村内道路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将通村联网路、村内通组路与产业路、园区路、乡村旅游路、资源路等捆绑,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县上也将采取直接投入、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整合涉农资金等多种方式支持村道联网及村内通组路建设。

(六)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国家规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组织交工验收,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工、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我县交(竣)验收质量检测,由乡镇统一组织,分项目村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交工检测并出具检测结论;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出具鉴定意见。工程量交工验收,由乡镇牵头,依据检测结论,组织业主、施工企业、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基层干部据实验收结算,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派员参加、指导、监督,验收结果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由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计划、实施情况、验收情况,核算、兑现补助资金。

(七)强化公路养护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三禁五定”和“四级三员”的要求,建立健全村道联网及村组道路养护管理、考核奖惩机制,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道公路的养护管理及安全监管,组建专业养护队,负责本村村组道路日常保洁、养护及附属设施的维护工作。坚持“乡镇主体、政府补助、多元筹资、专款专用、考核兑现”的养护资金筹措使用原则,多渠道筹集解决养护资金,不足部分由村民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鼓励企业、车主、个人捐助养护资金。

四、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交通、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日常事务。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为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提供保障。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村民委员会是辖区农村公路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筹措和监管。

(二)强化资金保障。优先保证财政对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公路建设的投入,相应支出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投资力度不减,总量有增加;县级相关部门积极主动作为,争取更多的国家项目补助进行资金整合,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等各类资金争取力度,着力解决投入难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倒排工期、全力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要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坚持源头治理,阳光操作,加强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重点环节全过程监管,杜绝腐败行为发生。若因组织乏力、监管缺位、配合不力、工作推诿、矛盾上交导致项目进度滞后、质量不达标、未按期完成任务的,根据相关规定将严肃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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