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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官方网址:http://www.sxcz.hrss.gov.cn/index.jsp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2023231

投诉电话:2040614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023231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做好全市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拟定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绩效考核。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姓名:杨红旗

  职务: 局长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编制人事科、规划统计科、高级技工学校、太行技工学校及议军、退伍战士安置工作。

  姓名:韩剑飞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养老保险科、就业促进科(劳动就业工作)、失业保险科、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及市域城镇化建设、老年管理服务工作。

  姓名:王跃霞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军官转业安置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引进国外智力(专家)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中心、翻译中心及妇联、计生、双拥工作。

  姓名:王银田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高危行业用工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及安全生产工作。

  姓名:柴光庆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科(人才就业工作)、人才信息市场、人才技术信息中心及人才、依法行政、普法工作。

  姓名:王占平:

  职务:纪检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室,协助局长分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信访仲裁科、机关党总支、老干科及政风、行风评议、群众、综合治理与维护稳定工作。

  姓名:侯岩林

  职务:副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培训开发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就业训练中心。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全局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机关财务、接待、车辆、保密、保卫、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制定全局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市人才引进与开发专项资金;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编制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局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组织有关政策和综合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工作。

  (四)规划统计科(社保基金科)

  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局属有关单位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审计科)

  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控诉举报,组织查处有关案件;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局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

  (六)就业促进科

  拟定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劳动者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的就业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专项就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预测工作;拟订我市人才引进和项目经费资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审批、管理和职业中介机构进入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准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拟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政策性安置工作;拟订人员的调配政策,承办市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

  (七)培训开发科

  拟定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及评选表彰工作;拟定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制定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八)军官转业安置科

  拟定全市转业军官安置、培训计划,承办市直机关转业军官安置工作;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拟定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组的具体工作。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岗位培训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的核准备案;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干部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指导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组织指导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辞职、辞退等事宜。

  (十一)公务员管理科(局)

  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职务任免、竞争上岗、培训教育、交流回避、考核奖惩、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的定级、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的具体事宜;承办市政府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审核和办理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具体事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和作风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办公务员法制宣传工作。

  (十二)工资福利科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和省以上驻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工作。

  (十三)养老保险科

  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规则;拟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县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审核企业、事业职工退休、离退休人员调整和增加待遇、新增遗属享受困难补助;落实城镇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

  (十四)失业保险科

  拟定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并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失业保险标准调整机制;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审核市属破产企业安置方案。

  (十五)医疗(生育)保险科

  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组织调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组织实施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市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承办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承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

  (十六)工伤保险科

  拟定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调整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实施协议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十七)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科

  拟定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拟定农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筹集、审核、备案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八)信访仲裁科

  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仲裁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指导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等工作;研究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负责有关信访信息的报送、统计等工作。

  (十九)劳动监察科

  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则和劳动保障监察年度计划;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十)农民工工作科

  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表彰工作;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

直属单位

  长治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3010228

  投诉电话:3010228 3010806 3010968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3010395

  办公地址:长治市炉坊巷78号(虹桥家俱城对面)

  网 址:

  电子信箱:sxczsbxx@sina.com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全市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指导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个人账户管理工作,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负责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和保值增值;指导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审计稽核工作;拟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统筹规划企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企业养老保险宣传工作。直接经办中央、省属、市直国有企业、行业劳服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直接经办的主要业务包括:社会保险登记,申报与核定,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发放,审计稽核监督,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长治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2053516

  投诉电话:2053516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053516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兴中路455号

  网 址:

  电子信箱:czylbx@126.com

  长治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2056883

  投诉电话:2035889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056883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五楼

  网 址:

  电子信箱:aaa.fy@163.com

  长治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2040057

  投诉电话:2181306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040057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二楼

  网 址:

  电子信箱:czgs2040057@163.com

  主要职责:负责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支出审核工作;开展工伤调查和统计工作;与相关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定服务协议;监督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的使用情况。

  长治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3552861

  投诉电话:3552861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115002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四楼

  网 址:

  电子信箱:

  主要职责:负责征缴和统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长治市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2042100

  投诉电话:2042100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042100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二楼

  网 址:

  电子信箱:cznb01@sina.com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发放、保值工作和农村社会保险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号档案及其它业务管理工作;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退保审定工作。

  长治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办公电话:2111926

  投诉电话:2111926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111926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三楼

  网 址:

  电子信箱:czsldjc@163.com

  主要职责:受主管部门委托,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长治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2235941

  投诉电话:2051166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235941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五楼

  网 址:www.sxcz.hrss.gov.cn

  电子信箱:xxzx.xx@163.com

  主要职责:承担长治市劳动保障系统信息化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金保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集中社会保险信息资源,办理社会保险综合信息业务;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网络建设与维护,社会保险数据库管理,劳动保障网站建设及更新、维护;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负责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总体规划、标准规范和应用及服务体系的建设。承担全市制卡数据的收集、整理、比对和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全市PSAM卡的申请和发放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卡读卡器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同时对使用单位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的通用性测试、质量检测以及读写设备的准入审核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卡的芯片和卡内操作系统的质量检测,读写机具的准入审核、质量检测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工作和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建设业务指导;负责协调各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建设整体工作等工作。

  长治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办公电话:2113122

  投诉电话:3552158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113122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六楼

  网 址:

  电子信箱:czjnjdzx@163.com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制度,组织本区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本区域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鉴定所(站)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长治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办公电话:2034157

  投诉电话:2034157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034157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

  网 址:

  电子信箱:104568127@qq.com

  主要职责:受主管部门委托,承办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管理聘任仲裁员,组织仲裁庭;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及其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长治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3552912

  投诉电话:3552882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3552882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一楼

  网 址:

  电子信箱:czldjyglzx@126.com

  主要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进行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并发布招工求职信息;对求职人员进行职业指导,提供劳动就业政策咨询;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洽谈提供服务,协助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力余缺调剂;组织劳务输出和输入,并组织相应的培训;接受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对全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办理就业失业证。

  长治市再就业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2023520

  投诉电话:2023520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023520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五楼

  网 址:

  电子信箱: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下岗失业人员的优惠扶持政策,协助解决体制转轨时期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负责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平台(机构)建设和建立劳动保障基层数据库等工作。

  长治市高危行业用工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2057302

  投诉电话:2057301

  邮政编码:046011

  传真号码:2057301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六楼

  网 址:

  电子信箱:

  主要职责:对全市高危行业劳动用工单位实行就业准入管理制度,建立相关“人力资源储备库”和“劳动用工数据库”,实现人力资源和岗位资源的有效整合;负责全市高危行业劳动用工的招考、培训、鉴定、就业等管理工作。

  长治市高级技工学校 长治技师学院

  办公电话:2083659

  投诉电话:2083659

  邮政编码:046011

  传真号码:2083065

  办公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太行北路59号

  网 址:http://www.czjsxy.com

  电子信箱:

  主要职责:

  以机械、电工电子及三产服务业为主要专业,以技师、高级工及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培养为主要层次的学校

  长治市太行技工学校

  办公电话:3033494

  投诉电话:3033494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3033494

  办公地址:长治市城东路66号

  网 址:http://www.china0355.com/gongshang/33/index.html

  电子信箱:sxczthjgxx@sina.com

  主要职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具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技能型人才。

  长治市人才信息市场(长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6031039

  投诉电话:6031039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6030678

  办公地址:长治市城区城西路99号

  长治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长治市外国专家局)

  办公电话:2192566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117741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市政府院内2号楼后一楼

  长治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办公电话:2034625

  投诉电话:2034625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034625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三楼311

  主要职责:负责工伤职工、非法用工、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旧伤复发、配置辅助器具确认;非因工伤残、因病职工和退休职工死亡后其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建立和管理医疗卫生鉴定专家库等工作。

  长治市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2192524

  投诉电话:2192524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192524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主要职责:负责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政策的宣传、咨询和信息服务;承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登记、统计、上报和退役金的发放、调整、停发、统计和年度确认工作;协调解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医疗、社会保障工作,档案接收、移交,培训和就业等工作。

  长治市人事考试中心

  办公电话:2192016 2192509

  投诉电话:2192018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192012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4号楼一层北侧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招考、社会招聘考试考务工作;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相关人才测评、课题研究、业务合作和考试培训工作;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长治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中心

  办公电话:2040710

  投诉电话:2192345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040710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考核的工种目录及年度考核鉴定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初、中级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鉴定工作;承担省厅授权的高级工、技师的培训工作,并配合省厅做好相应等级鉴定的考务工作。

  长治市就业训练中心

  办公电话:2113122

  投诉电话:3552158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113122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六楼

  主要职责:为初次求职的劳动者提供就业前训练;为下岗失业职工和需要转换职业的企业富余职工提供转业培训;为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提供转业培训;为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及复转军人等特殊群体人员提供专门的就业训练。

  长治市翻译中心

  办公电话:2192566 2117741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2117741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市政府院内2号楼后一楼

  主要职责:为各类外事政务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对外经济交流提供翻译服务工作;开展对外人力资源交流,为海外人才来我市创业或工作提供有关服务;组织举办相关海外考察培训等工作。

  长治市人才技术信息中心

  办公电话:603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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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0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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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长治市城区城西路99号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开发人才领域的新技术、新信息以及人才技术信息的引进和运用,服务各类用人单位;提供有关优惠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

  长治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节能产品与新能源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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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电话:2192524

  邮政编码:0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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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主要职责:为我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打造“就业、培训、项目孵化”基地,为我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二次就业”搭建平台,提供服务;负责相关节能项目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引进和推广绿色照明技术和产品,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推广高效节能工业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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