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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天津市农业局

官方网址:http://www.tjagri.gov.cn

联系方式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健强里37号

邮政编码:300201

E-mail:wgzx@tjny.gov.cn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乘坐571路在农业局站下车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本市相关法规和规章;对行政执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3)指导全市农业生产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有关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全市蔬菜管理工作;负责种植业(含水果、花卉)的行政管理工作。

(4)研究提出对农业和相关产业、行业投资的政策建议。

(5)拟定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重点农业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民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6)负责有关农情信息和生产统计;预测并发布农业和相关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技术信息;指导全市农业信息网建设。

(7)组织、指导农作物良种生产、经营及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审定和推广;组织、指导改善产品品质工作;组织优良品种地方性标准的研究拟定和质量检测工作;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的有关工作。

(8)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国内植物、水果、花卉(野生珍贵花卉除外)的检疫工作;负责有关种子、农药、肥料的执法监督管理。

(9)负责本市有关农业资源区划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及基本农田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和利用。

(10)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全同管理工作;指导农经服务体系建设。

(11)组织、指导全市农业和相关产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项荣

    书记、主任,主持市种植业办(中心)党政全面工作。


王家武

    副书记、副主任、纪委书记,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劳动、老干部、工会、共青团、统战和综治等工作。分管党委工作部。


陈吉顺

    副主任,负责农田建设和经济管理工作。分管农田建设管理处、土壤肥料工作站、原种场、玉米良种场、实验林场和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屈徕生

    副主任,负责综合发展计划财务、科技教育和农经管理工作。分管发展计划处、技术服务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


吕福旭

    副主任,负责综合协调、信访、提案、保密等工作。分管综合处、天津科润北方种衣剂有限公司、种子公司(天津科润津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天大地科技有限公司。


吴占凤

     副主任,负责粮经作物生产和产业化工作。分管粮经作物管理处、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和中农大棉花抗性遗传研究中心。


刘训江

    主任助理,协助主任抓好综合发展计划财务工作。


王学忠

    主任助理,协助主任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组织结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保卫处)

(一) 负责协调全局党务、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二) 负责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及全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三) 负责组织有关重要的综合性报告、文件、讲话的起草工作。

(四) 负责党务、政务信息工作。

(五) 负责全局重点工作和局党委、局领导议定、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

(六) 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机要文件运转及档案和保密管理工作,对局属单位公文处理及档案和保密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 负责组织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农业建设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 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工作。

(九) 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 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十二) 负责编写《天津市农业局大事记》工作。

(十三) 负责办理涉外事务。

(十四) 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十五)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计划处

(一) 负责组织起草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 负责编制和发布农业投资项目指南工作。

(三) 负责组织有关基本建设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检查和基建财务管理工作。

(四) 负责办理基本建设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基本建设资金和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

(五)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统计工作。

(六) 负责全市种植业效益与农民收入的综合统计与分析工作。

(七) 负责有关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 负责市政府为农村人民办实事的有关组织工作。

(九)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教育处

(一) 负责组织起草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立项、管理、成果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

(三) 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四) 负责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教育培训及农业科普工作。

(五) 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民科技服务组织建设。

(六) 负责组织、指导农业科技教育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七) 负责农业科技档案及科技保密管理工作。

(八) 负责科技项目费的管理工作。

(九) 负责《天津农林科技》编辑发行工作。

(十) 负责农学会的管理工作。

(十一)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粮经作物管理处

(一) 负责起草粮经作物、水果、花卉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研究提出有关产业和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

(三) 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

(四) 协调有关产销管理工作。

(五) 指导有关重大技术措施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 指导粮经作物、水果、花卉产业化经营和行业管理工作。

(七) 负责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管理工作。

(八) 指导农作物(含水果、花卉)良种的引进、繁育、推广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九) 组织、指导改善农产品品质工作。

(十) 负责农情信息及生产进度统计。

(十一) 负责市花卉产业协会、农学会作物分会的管理工作。

(十二) 参与农业救灾工作。

(十三) 负责规划指导优质农产品基地和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

(十四)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蔬菜管理处

(一) 负责起草蔬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指导设施农业的生产管理工作。

(三) 协调蔬菜产销管理工作。

(四) 指导蔬菜生产结构和布局调整。

(五) 指导蔬菜重大技术措施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 负责基本菜田保护和生产情况统计。

(七) 指导蔬菜产业化经营工作。

(八) 负责蔬菜出口基地建设。

(九)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田建设管理处

(一)负责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负责对全市耕地质量监控、保护、修复与改良工作,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布局与调整。

(三)负责组织基本农田建设重大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四)指导耕地保护技术措施的开发和利用;负责有关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村能源生态管理处

(一) 负责调研起草天津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二) 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

(三) 组织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重大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 指导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农村能源体系建设。

(五) 组织生态农业试点县建设和生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六) 指导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工作。

(七) 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和无公害蔬菜的管理工作,指导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县工作。

(八) 负责农业工程学会工作。

(九)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审计处)

(一) 负责局系统财务、税务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 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局系统部门预算、决算和核算工作。

(三) 负责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核算、管理、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四) 负责医疗费申报、核算和政府采购项目管理。

(五) 负责行政事业收费、罚款收入的上缴与管理。

(六) 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和经营活动及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七) 负责指导财务管理工作和财会人员培训。

(八)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九) 负责会计学会农业分会工作。

(十)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宣处

(一) 负责局系统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 负责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三) 协助上级对局级班子和局级后备干部考察、管理,完善市级人才库建设。

(四) 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五) 负责制定全局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党政干部培训。

(六) 负责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宣传报道和普法教育工作。

(七) 负责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创建活动。

(八) 负责政工职称评审。

(九)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审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行政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以及开展党风党纪教育。

(十) 负责共青团、统战、知识分子工作。

(十一)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人事处

(一) 负责局系统人事、劳动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局机关、局属单位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 负责机关公务员和局属单位职工考录、考核、任免、调配、奖惩、辞职、辞退培训工作。

(三) 负责局系统军转干部、毕业生接收、安置(分配)工作。

(四)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工作。

(五) 负责全市农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六) 负责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人员管理及继续教育工作。

(七)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和保险福利的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和劳资人员培训、劳资档案管理工作。

(八) 负责组织局系统和农业行业人事、劳动统计工作。

(九) 负责局属单位法人登记、年审的管理工作。

(十) 负责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技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一)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老干部处

(一)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政策落实工作。

(三) 负责安排组织离退休人员的学习、考察等活动。

(四)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

(一)负责局系统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干部管理工作。

(二)负责厂(场)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工会坚持职代会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三)维护职工的利益。协助企业签订、续订集体合同,对履约情况和劳动保护进行督促检查。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组织评选表彰先进工作者、推荐市级劳动模范及管理工作。

(五)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

(六)协助开展送温暖活动。

(七)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编制工会年度财务预决算报。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单位

天津市植保植检站

    (一)依据有关规定,为控制农业植物病虫害提供检测防治保障。

    (二)承担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农业植物检疫、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农用药械管理及相关社会服务。

 

天津市农药检定所

(天津市农药残留与质量检测中心)

    (一)贯彻国家有关农药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我市农药管理办法。

    (二)开展全市新投产农药登记工作。

    (三)对本市生产及流通领域的农药质量进行检测,依法查处伪劣农药。

    (四)开展新农药田间药效和残留的检测工作。

    (五)组织农药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人员的培训。

 

天津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负责本市基本农田(耕地)、肥料及农田用水等资源的质量检测、监督和管理,开展新型肥料田间肥效试验与评价。

 

天津市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监测站

(天津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负责监测、控制农业环境污染、农业生态破坏状况,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

 

天津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天津市农业干部技术培训学校、天津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负责本市农村基层干部、农技人员、骨干农民的职业教育培训,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推广农业新技术。

 

 天津市种子管理站

    (一)强化种子管理,具体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农作物种子方面的法规、规章。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种子发展计划。

    (三)负责全市农作物种子的品种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

    (四)签发和管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

    (五)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

    (六)组织种子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天津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本市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开展经常性的农业技术验证、评价、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  作,开展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

 

天津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

    依据有关规定,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天津市蔬菜技术推广站

    (一)负责本市蔬菜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二)提供技术信息服务。

 

天津市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管理中心

    (一)依据有关规定,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认定、经销企业认证及产品认证初审。

    (二)负责无公害初级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三)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及管理。

    (四)负责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培训。

 

天津市原种场

    负责本市水稻、棉花、优质蔬菜等农作物的科研选育、繁育、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天津市玉米良种场

(天津市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

    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新品种,开展农作物良种繁育工作,开展农业资源调查工作,提供种植业技术开发、培训及咨询服务。

 

天津市实验林场

    (一)依据有关规定,管理国有林场及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承担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森林培育与经营。

    (二)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

 

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一)承担农业名、特优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的立项、基地建设的实施,管理好基地建设资金,努力开发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其加工。

    (二)组织我市优质农产品参与流通,提供购销信息,开展优质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逐步形成全市性的经济联合体。

    (三)经销各地区优质农产品,为大中城市的农副产品供应拓宽渠道,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出口创汇。

    (四)开展跨行业、跨地区的横向经济联合,吸引外资,共同开发名特优农产品。

 

天津市中农大棉花抗性遗传研究中心

    依据有关规定,开展棉花等作物的抗性基因研究,遗传育种、品种鉴定,农业新技术研究、试验验证及示范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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