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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并制定地方水行政措施。
二、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全县水务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编制全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全县水资源供需计划及水资源调度方案;实行取水许可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实施计划用水并组织、指导、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县区域内一、二级河道及所属闸、坝和县管扬水站等水务工程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务工程建设的管理和质量监督。
七、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及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政案件;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和县域内的水事纠纷;负责水行政复议及应诉等工作;负责水政监察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八、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务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监督管理;指导水务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管理县水务系统国有资产。
九、指导农村水务工作,拟定农村水务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农田水务基本建设、乡镇供水及工程建设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宁河区水务局局长:吕顺岭
主管工作: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行政办公室。
宁河区水务局党委书记:张洪旺
主管工作: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招商引资、信访稳定工作。分管开关厂。
宁河区水务局副局长:武文术
主管工作:负责财务、审计、质量监督、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城镇供水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再生水利用、水利科技、水利协会、防治大气污染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工程规划科、水资源科(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水利管理站(源禹公司)、源阔公司、污水处理厂。
宁河区水务局副局长:胡庆勇
主管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除涝、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施工工作。分管农田水利科、后勤服务站(含二分公司)、水质检测中心、乡镇水利管理站。
宁河区水务局副局长:韩庆硕
主管工作:负责水政执法和宣教、行政许可、排水管理、应急管理、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反恐、人防、史志年鉴编撰工作。分管水政监察科(水政监察大队)、武装部、排灌管理站。
宁河区水务局调研员:张淑英
主管工作:履行党务副书记职责,负责党务、人事劳资、绩效管理、教育培训、卫计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人事劳资科。
宁河区水务局纪检书记:李昌海
主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稳定、城区供水管理、地下水资源保护、控沉管理工作。分管供水站、地下水资源管理所、机井服务站。
宁河区水务局工委主任:唐立强
主管工作:负责工会、防汛抗旱、水源调度、水利移民、水质和水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水环境考核、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分管防汛除涝科(防汛抗旱办公室)、清水河道分指挥部、河道管理所、排水监测站。
(一)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党委文秘、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行政文秘、文印、统计、信息、保密、武装保卫、安全生产、档案、信访、督察工作;负责政策调研以及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各科室、所属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做好上报下达;负责机关后勤事务、职工福利及日常接待工作。
(三)人事劳资科
主要职能: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老干部工作。
(四)财务科
主要职能:负责全系统财务、会计核算、资金使用管理及资金划拨;负责全系统财务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水务经济发展信息的收集、传递、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掌握经济运行情况,落实局制定的各项经济管理措施;负责全局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审计科
主要职能:负责全系统年度单位按时报送财务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计;负责全系统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效益的审计;负责对全系统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进行审计;负责系统内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下属单位经济合同、协议以及完成经济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
(六)工程规划科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相关工程行业管理的实施办法;负责组织编制水务工程规划、中长期基本建设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办理基建项目的立项与申报并付诸实施;负责编制县水务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的投资效益评估;负责基建工程概(预)算、决算,综合汇编基建统计报表;组织重点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参与本县水务工程的勘测、设计,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并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审批废弃水务工程及水务工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水务工程产权确定工作。
(七)水政监察科(水政监察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水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及宣传普及教育;负责起草水行政水事管理性文件和有关文稿;负责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负责水事纠纷的调解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水政监察队伍的管理、监督及政治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八)农田水利科
主要职能:负责编制全县农田水务基本建设规划、计划,并负责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小型农田水务工程及节水工程的规划、设计、计划申报,并负责对小型农田水务工程及节水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编制抗旱预案工作,掌握抗旱进度,及时上报下达;负责节水灌溉技术试验和新技术示范推广及资料汇编工作。
(九)水资源科(节约用水办公室)
主要职能:根据全县水资源状况编制全县水资源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提出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的可行性报告;负责水权、水价问题的调研,及时提出调整方案,报请县政府批准;负责指导监督供、排水工程的设计、审查、招投标及工程验收工作;负责编制全县节水规划、计划、核定各用水单位节水用水方案,宣传有关节水方针、政策,推广节水技术,组织检查和协调处理违章用水和浪费用水事件;行使供水二级管理单位职责,负责供水事宜的协调工作。
(十)防汛除涝科(节约用水办公室)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防洪法》,传达市、县防汛指挥部的通知、命令;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洪水防御、抢险、除涝、洪水调度和抗旱工作;负责制定防汛预案,组织抗旱、汛前检查及河道清障工作;及时掌握汛情、雨情及洪涝灾情情况,准确传递信息,确保通讯畅通;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抢险队伍及抢险运输车辆的的落实;负责度汛工程、除险加固工程及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的立项与实施;视水情适时调蓄水源。
纪检委、工会、团委、妇联、武装部门设置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