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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省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sajj.hefei.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

合肥市潜山路550号,市政务中心第二办公区A6单元


联系方式:

电话:0551-63537755

邮箱:313110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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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路线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站:

劳动村、双岗东、一里井、跃进村、安徽轻工商城、炉桥路公交站、双岗西、明宿路口、道士岗、双岗南、沿河路桥、绿都花园、白水坝。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车:

121路、129路、48路、136路、7路、25路、35路、133路、134路、233路、50路、504路、114路、10路、12路、21路西线环线、22路、21路东线环线、110路、145路、161路、137路、117路、155路、46路大站车等。

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发〔2009〕25号)精神,设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非煤矿矿山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增加的职责

增加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2、加强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规划;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和建议;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督执行国家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事故、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领导信息介绍

汪涛: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监察室。 


朱世群: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及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分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联系市安全生产协会工作。


周泽鸿: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


张永平: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政策法规、事故调查及招商引资、乡镇规范化建设工作。分管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处。    


彭守余: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文书档案、机关办公、行政后勤、离退休干部(职工)、财务及信访、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分管办公室、应急救援处、机关党总支。 


王有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行业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科技规划、专家支撑体系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简报、信息发布、网站管理及政务安监微信工作。分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规划科技培训处、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宣教中心)。


方志全:总工程师。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分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组织结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档案、保密、接待、安全保卫、综治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办理;负责信访、综治、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考核工作;负责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人: 牛效东

    联系电话: 0551-63771800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安全生产地方标准;指导、组织工矿商贸行业拟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群众公议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局属处室、支队联合执法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监督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事故挂牌督办工作;负责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0551-63771866


3.划科技培训处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安全产业园和孵化器建设,负责国家确定的重大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标准化评审机构、安全标准化组织评审机构、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乙级职业卫生检测机构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丙级职业卫生检测机构许可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和考试、发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承办安全装备发放、登记;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人:唐述言

    联系电话:0551-63771822


4.监督管理处


    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铁路、民航、国防工业、邮政、电信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市安委会的重要文件,承办市安委会会议;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安全生产评比、表彰等活动;负责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调查处理市本级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配合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定期对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分析;负责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事故单位警示教育、整改措施落实和回访工作;负责事故查处的责任追究落实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人:卢明

    联系电话:0551-63771823


5.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砖瓦厂取土,地热水、矿泉水开采、尾矿库、地质勘探)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责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情况;开展职业卫生日常检查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检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和管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相关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监督相关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评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指导、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安全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对管辖范围内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及关闭工作;参与非煤矿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551-63771826


6.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炼化、成品油管道输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日用化学品)、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责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情况;开展职业卫生日常检查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检查;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和管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相关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监督相关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评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布设、许可和产品回收工作;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安全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指导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人:吴玉频

    联系电话:0551-63771829


7.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依法监督作业场所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情况及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情况;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负责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负责落实年度职业卫生检测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企业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人:黄泽虎

联系电话:0551-63771827


8.监察室


   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规定,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监督、检查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市委“十条”和《廉政准则》等规定;负责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安全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安全培训考试、事故调查等全过程执纪、廉政监督;负责政风行风评议、机关效能建设和涉企检查备案汇总、抽查工作;受理群众揭发、检举本系统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来信来访;调查处理本系统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行为;协助、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人:李博文

    联系电话:0551-65959606


9.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制度、流程等工作;统一负责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负责仅需要形式审查(材料审查)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工作;督促配合局相关处室按时办理需要条件审查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参与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确定的部门“联办件”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统计分析和案卷整理归档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人:朱仁林

    联系电话:0551-63537038


10.应急救援处


   监督、指导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编制、修订局直管行业安全生产救援预案;负责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力量,指挥局直管行业直管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伤亡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工作,对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负责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应对策;负责重大危险源库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人:鲍永生

    联系电话:0551-63771115


11.机关党总支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上级组织和局党组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计划,抓好党员和职工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学习;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负责党员发展工作;领导机关工会、青工委、妇委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负责结对帮扶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0551-62755812


12.监察支队(二级机构)


    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情况;开展职业卫生日常检查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检查;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相关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监督相关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评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安全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管理“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举报投诉;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及隐患整改资金使用工作;参与相关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人:卫玉发

    联系电话:0551-63771832


13.市应急救援中心(宣传教育中心)(二级机构)


    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局网站管理、政务信息采编报送、安全生产简报编发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基层安监系统人员业务培训、公益性安全培训工作,承办事故单位警示教育;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舆情监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政务微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外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0551-62755836

直属单位

1.监察支队(二级机构


职责: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情况;开展职业卫生日常检查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检查;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相关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监督相关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评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安全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管理“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举报投诉;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及隐患整改资金使用工作;参与相关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551-3771832

   

2.市应急救援中心(宣传教育中心)(二级机构)


职责: 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局网站管理、政务信息采编报送、安全生产简报编发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基层安监系统人员业务培训、公益性安全培训工作,承办事故单位警示教育;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舆情监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政务微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外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551-6377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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