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农作物种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编制农作物种子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农作物品种引进、区域 试验、示范、繁育、推广计划,发布信息。
3.负责农作物品种管理。
4.审核、核发、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监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和种子质量。
5.培训农作物种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依法查处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7.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安排与管理。
8.种子进出市的质量管理,对异地繁育种子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9.承担全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质量认证及仲裁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