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电话:0355-2022745
投诉电话:0355-2025729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电话:0355-2025729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兴中路563号
(一)、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拟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三)、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测;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承担粮食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对执行市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市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拟定市地方粮食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五)、负责全市粮食仓储管理、技术推广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
(七)、承担市级储备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九)、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晓峰(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暂管监察室及工、青、妇工作。
李玉芳(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市场管理、食品安全、行政审批、财务审计、法制建设、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宣传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行政审批科、财务科、稽查队、市第一粮食储备库、市兴粮粮食招待所、局医务所、市恒晟饲料公司、市长健粮油食品厂、市北郊粮油贸易公司,负责以上科室、单位的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申建国(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机关政务、机关党务、组织人事、企业改革、老干部、信访、维稳、综治、保密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人事科、老干科、市五一粮食储备库(面粉厂)、市军粮供应站、市粮油批发市场、市太行粮食机械厂、市粮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市贸易学校,负责以上科室、单位的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常小田(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市场调控、粮食流通统计、仓储管理、安全生产、粮食物流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调控科、储基科、质检中心、长治国家粮食储备库、市南郊粮贸有限公司、市精品粮油有限公司、市八一粮店、市东街粮店,负责以上科室、单位的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访、信息、督查、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提案办理、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2、承担粮食流通地方性规章草案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3、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工作;
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
5、负责指导基层工作及劳动竞赛工作;
6、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人事劳资科
主要职责:
1、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2、指导粮食行业人方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负责承办粮食企业改制及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4、协调管理直属企业下岗职工及再就业有关事宜;
5、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干部和工人技师的评聘工作;
6、组织和协调工、青、妇、计划生育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财会科
主要职责:
1、承担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
2、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油收购资金、市储备粮油基金等各项政策性资金的管理工作;
4、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工作;
5、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6、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
7、组织实施全市粮食系统财务挂帐的管理、消化工作;
8、负责粮食行业财会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储备基建科
主要职责:
1、拟定粮食仓储、基建规划及有关年度计划;
2、负责市储备粮管理,市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
3、制定市储备粮库存和轮换管理制度;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组织实施市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
5、组织储粮新技术的研究、推广;永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
6、负责全市粮油仓储设施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投资统计工作;
7、承办粮食流通设计国家、省和市投资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全市粮食企业粮油仓库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
9、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10、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粮食产业发展和加工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11、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12、拟定地方和行业粮食标准并监督执行;
13、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14、负责全市粮食系统的多种经营管理工作;
15、组织推动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组织加工、附营企业的科技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促进粮油转化增值和附营业务发展。调研有关粮食工作全局性的方针、政策和重大理论问题,提出抓好粮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和调研工作。
调控科
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
2、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指导建立县级储备粮;
3、组织起草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方案;
4、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
5、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
6、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7、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8、提出政策性粮油购销价格建议;
9、负责城乡粮油弼点的布局规划;
10、负责组织协调政策性粮食的运输;
11、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
(1)、检查局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局执法科室、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管干部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局执法科室、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管干部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局机关公务员和局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国务院、省、市委和局党委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2)、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为离退休干部排忧解难,搞好服务。
(3)、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阅读文件使老干部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形势,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4)、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组织好健康体检。
(5)、及时承办和处理局领导和老干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市场管理科
主要职责:
1、拟定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2、拟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
4、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油计划、数量、品种、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5、负责对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
6、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包括军粮、救灾粮、水库移民、退耕还林补助粮等)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7、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