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名称: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官方网址:http://www.syjs.gov.cn/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110825)


公开电话:22565020


投诉电话:22565277


建设事业服务热线:12319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沈阳市城乡建委附近的公交站:

市建委、家乐福超市、市建委、沈阳北站、虎跃快客、沈阳北站、敬宾街、家乐福超市、家乐福北站店、虎跃快客(沈阳北站)、惠工广场东(虎跃快客)、沈阳北站、敬宾街、沈阳北站、昆山路松花江街、沈阳北站北。

沈阳市城乡建委附近的公交车:

123路、136路、168路北线、177路、328路、399路、148路、147路、112路、116路、227路、265路、271路、290路、292路、247路、105路、115路、230路、267路、269路、291路、503路、295路、294路、沈抚三号线、157路、157路支、228路、250路、111路等。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设市场、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勘察设计市场以及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与管理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起草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编制下达全市城乡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城建资金的来源渠道;组织研究论证储备城建项目;参与城市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对全市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

(三)承担城建项目的监管责任;负责城建计划安排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协调解决计划城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核和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管理和配套建设工作,依法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停、缓建项目进行调查处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建设和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管;拟订市场管理政策和运行规则,建立建设市场监督、检查制度,统一管理工程建设市场;负责建设市场准入的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对全市勘察设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六)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组织拟订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编制补充市建设工程一次性单位估价表;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负责市政、公用、建筑施工(含装饰装修)、安装、环境施工、商品混凝土和构配件生产等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监理咨询、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各类中介机构的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和外埠(含境外)建筑业企业进沈施工的监管工作。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和技术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与设计招投标管理;负责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核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编制建设工程抗震和综合抗震防御体系区域规划;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执行。

(十)负责公用事业管理工作;编制供水、燃气和城市客运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供水、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供水、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质量和安全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供水、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市供水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燃气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建设科技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科技攻关和新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减排、墙材改革、散装水泥、住宅产业化和建筑材料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拟订新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住宅产业化计划,推广新型建筑材料、部品及地源热泵应用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等可再生能源技术。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城市道路、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在沈铁路、民航、邮电等单位有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工作。

(十三)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责任;负责编制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境治理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和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城市建设信息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建设档案工作。

(十六)研究拟订建设行业改革、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负责指导和组织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

(十七)负责拟订行业相关人才的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系统执业资格培训和职工队伍继续教育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于振明  主任、党组书记,负责建委全面工作。


张立文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纪检组。


张志刚  副主任,负责城市建设、交通管理(统筹道路交通、轨道交通、公共交通、交通枢纽及慢行系统建设等)等方面工作。分管城建处、交通处、快速干道指挥部、征收审核中心。


隋明悦  副主任,负责勘察设计、建设科技、现代建筑产业等方面工作。分管设计处、科技处、现代建筑产业办、建筑节能办、建筑设计院,指导装饰协会工作。


崔雪东  副主任,负责建筑业及建设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建管处、市场处、质量安全处、质量站、安全站、造价站、招标办、建管站、建筑业协会、质量检测中心、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指导建筑业协会工作。


孙百如  副主任,负责城建计划、城建资金、城建项目前期、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审计等方面工作。分管计划处、资金审计处、项目办、核算中心、王家庄建设办公室、垃圾办、城投公司、重投公司。


张海伏  工会主席,负责工会、房地产开发、城乡管理(海绵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等)、新型城镇化和宜居乡村建设、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工会、房地产业与工程建设处、城管处、开发办、村镇办、雨污中心、金廊办,指导房地产开发协会工作。


朱昌伟  总工程师,负责公用事业、信访稳定、信息建设、政务公开、地下空间管理(统筹地下管网、地下空间综合管理和综合管廊建设等)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处、公用处、地下空间办(地泵办)、节水办、燃气办、城建档案馆。


李宁生  副巡视员,协助振明同志负责行政办公、干部人事、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干部处、法规处、审批办、建设信息中心(记者站)、外商办。


赵焕阳  副巡视员,协助振明同志负责党建、市民诉求等方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12319城建服务中心。


陆  靖  副巡视员,协助雪东同志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质量站、安全站。


何尔宁  副巡视员,协助海伏同志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工作。


居理宏  现代建筑产业办主任,负责现代建筑产业办工作。


张振宁  地泵办专职副主任,负责地下空间办(地泵办)工作。


张伯辽  快速干道指挥部副总指挥,负责快速干道指挥部工作。


张雪松  村镇办主任,负责村镇办工作。


组织结构

1、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15楼


2、干部处(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委管干部的管理、教育和培训;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后备干部队伍的管理;负责出国政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15楼


3、综合处


负责政务公开、绩效考评、信息化建设和信访稳定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信访稳定工作。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17楼


4、办公室(综合调研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提供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综合材料;负责组织城市建设工作重大课题、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收集外地城市建设的动态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16楼


5、计划处


拟订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建设规划;组织论证储备城建项目,编制下达城建维护及事业费计划、城建还款计划和城建项目计划;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城建资金的来源渠道和办法;负责对全市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负责建筑行业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19楼


6、城市建设处


负责城建计划市政道路、桥梁和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负责确定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协调项目的招投标、质量监督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组织城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管理交接工作;参与城建项目的储备和城建计划编制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申报工作。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19楼


7、建筑行业发展处


拟订建设行业改革、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公用、建筑施工(含装饰装修)、安装、商品混凝土生产、构筑件生产等建筑业的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的动态管理;负责外埠(含境外)建筑业企业进沈施工和本地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的监管;负责建筑工程建设情况的综合与统计分析;指导和组织建筑企业开拓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6楼


8、市场管理处


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市建设市场;拟订有关具体政策和运行规则,规范和管理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指导和监督各类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拟订沈阳市地方建设工程造价标准;组织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拟订经济政策;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工程监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各类机构的资质及相关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6楼


9、房地产业与工程建设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开发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房地产开发和地下空间开发的有关法规、实施细则和办法;组织拟订全市房地产年度开发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年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综合管理全市建筑工程;拟订全市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和规定;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管理重点工程项目的配套建设;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管。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6楼


10、质量安全处


负责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工程和供水、燃气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建筑安全生产许可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考核;检查指导区、县(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市建筑工程、拆除工程以及供水、燃气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6楼


11、公用事业处


负责公用事业管理工作;编制供水、燃气、城市客运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供水、燃气行业特许经营制度的实施及监督管理;综合协调供水、燃气的供应和服务工作;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燃气的监管工作;负责供水、燃气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19楼


12、交通建设处


组织编制全市交通综合规划,研究拟订城市交通管理方案、交通管理设施建设计划和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监督管理;协调铁路、民航、邮电等涉及建设方面的工作。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19楼


13、勘察设计管理处


拟订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执行;规范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的监管;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与设计招投标管理;负责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核;负责勘测设计咨询单位资质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外埠工程勘测设计咨询机构进沈从事业务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编制建设工程抗震和综合抗震防御体系区域规划,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执行。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6楼


14、科技与建筑节能处


拟订城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的动态管理;负责城市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减排、墙材改革、散装水泥、住宅产业化和建筑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18楼


15、政策法规处


负责法制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解释和清理工作;负责建设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法制培训、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改制改革工作,处理遗留问题。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17楼


16、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17、资金审计处


负责机关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管理,并对直属事业单位实施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负责各项行政性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18楼


18、 纪委(监察处)


合署办公,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17楼


19、城市环境协调管理处


负责城建计划安排项目中绿化、市容、水系、垃圾等城市环境、城市管理方面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负责确定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协调项目的招投标、质量监督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管理交接工作;参与项目的储备和城建计划编制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19楼


直属单位

1. 沈阳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管理和配套建设工作;依法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停、缓建项目进行调查处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建设和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13楼。


2. 沈阳市村镇建设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村镇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负责编制实施村镇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相关建设,负责重点项目管理;主管城市规划区外村镇总体规划、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负责重点项目验收;主管全市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公用设施、村容镇貌、建设档案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负责市村镇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管理。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3楼。


3. 沈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沈阳市地源热泵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组织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地方性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性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制定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建设的技术规范;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项目的预审和施工方案的备案;组织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综合配套建设,收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科研管理和信息综合工作。制定本市地源热泵技术应用地方性管理政策;负责地源热泵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和跟踪督查;对地源热泵应用项目进行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地源热泵应用技术宣传推广、示范工程建设及科研管理。


4. 沈阳市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后到竣工交付使用前的基建审批提供服务


市建委机关办公楼5楼。


5. 沈阳市建筑材料应用管理办公室(沈阳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办公室 、沈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沈阳市住宅产业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本市建筑节能、墙体改革、散装水泥、住在产业化及建材应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本市各区(开发区)、县(市)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


6. 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处、沈阳市建设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收集并传递建设信息,为建设主管部门及全市建设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浑南区沈本大街130号(110003),电话:23896951


7. 沈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贯彻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依法对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备案;负责受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负责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负责对县、区(市)、开发区招标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8.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经济政策和建设工程计价规范及计价标准;负责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的执行、监督、检查与管理;负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计价活动的监督与检查;负责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国家注册造价师及造价员职业资格管理和监督检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制定专业工程计价标准及具体实施细则,测定补充一次性估价表;负责建筑经济政策的解释和经济纠纷的调解;对建设工程造价指数、建筑材料、设备、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实行动态跟踪与管理。


9.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责对沈阳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地铁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有关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建筑工程保修实施监督管理。


10. 沈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沈阳市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地铁建设工程及其他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会同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房屋建筑、房屋拆除、装饰装修工程重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参与建筑工程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全市性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11. 沈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供水节水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用水定额,负责对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的制定、考核和统计;负责全市用水单位节约用水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浪费用水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全市节水宣传等工作。


12.沈阳市快速干道系统工程建设指挥部


承担沈阳市城建项目实施阶段即项目设计施工直至竣工交付使用前的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3.沈阳市金廊沿线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承担金廊沿线开发建设项目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并对各区及各开发区金廊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分析,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监督、指导各项目联络员日常工作。


14.沈阳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负责具体实施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外地来沈建筑施工企业的动态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劳保统筹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的培训;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


15.沈阳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


组织、参与城市建设市政公用行业发展规划的调研;编制近期(2-3年内)拟建设项目的前期工程报告;进行拟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批复意见,编制项目建议书;对可行性项目建设进行可行性研究及对对环境进行研究;收集、整理项目前期工作材料;对于世行贷款项目,组织和参与项目可研后各阶段的招标、设计及债务承担;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外联工作。


16.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计核算中心


负责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其所属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17.沈阳市城市建设拆迁中心


承担城市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


18.沈阳市建委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市建委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19.沈阳市王家庄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王家庄地区开发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安置及新世界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的有关问题的组织协调。


20.沈阳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办公室


承担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建设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


21.沈阳12319建设事业热线服务中心


受理群众对沈阳市建设系统各部门的投诉、举报、建议和咨询,及时上报群众反映的重要信息对办结事项向市民反馈并定期统计、分析、汇总、通报,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地图等信息均来源相关网站,如有不准确之处,麻烦发邮件到tuiguang@tuliu.com
基础信息 公交线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