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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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防震减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以及市政公用事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全市城乡建设、防震减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城乡建设、防震减灾方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研究城乡建设、防震减灾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提出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分析工作,制定产业发展政策,进行行业管理。
(三)负责城建规划计划统筹管理。统筹协调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计划,参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审查;负责组织安排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年度计划,提出城建项目融资保障用地年度计划。
(四)负责城市建设和维护改造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并协调落实;负责编制城建工程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计划安排和管理;培育、规范城建投融资市场,指导城建项目融资平台的日常运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建资金的来源渠道,组织论证储备城建项目;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的管理。
(五)负责城市建设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组织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发展战略研究,负责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地产、市政道桥、城市园林、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供水排水、供热、供气、水资源、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路灯、人民防空等多部门综合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参与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发展战略的研究;负责燃气行业执法监督;协调、监督市政公用行业重点工程及公用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市政公用行业的专业市场管理,负责燃气等特许经营管理;负责相关市政企业资质管理;综合协调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供应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组织城市基础设施建管交接,组织重大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性毁坏事故的抢险;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城乡统筹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村镇建设相关建设标准、技术规定和相关政策;负责小城镇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的统筹协调;指导城镇化建设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建设;协调与城建融资相关的土地节约利用工作。
(八)负责城市管网建设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参与编制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电力、通信、消防、交通信号设施等管网及地下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城市管网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网专项资金管理;负责管网建设施工许可管理及综合总平面会签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网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九)负责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工作。组织制定房地产业和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战略布局和产业政策,培育房地产开发行业发展;组织制定房地产开发、住宅建设年度计划;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信用管理;协调居住区设施配套建设;负责推进住宅产业化;负责房地产发展的统计分析、趋势研究工作。
(十)负责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市政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中介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投标、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建设合同、工程造价、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审查、单位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组织城乡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拟订地方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技术规定;拟订城乡建设节能减排的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乡建设节能减排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对进入建筑市场的建材产品进行质量监督。
(十三)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地震监测预报、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四)负责城乡建设信息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建设行业相关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设行业职(执)业资格和岗位培训,指导建设教育培训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六)指导协调各区、县(市)城乡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亚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全面工作,主管轨道办和铁建办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分管机关党委。
吴向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市建委常务工作,负责办公室、人事、统筹发展、防震减灾、城市建设收费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统筹发展处、监测预报处、震害防御处、防震减灾技术中心(地震台)、城市建设收费办,联系各区城建工作和城投公司、中庆燃气公司。
宣峰--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主任
主持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铁建办日常工作。
王殿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建筑市场综合管理、行政审批、施工安全、工程招投标、工程交易、建筑市场监察、清欠方面工作。分管建筑业管理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行政审批办、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建设安全监察站、建筑市场监察大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王树波--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建设科技、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市政工程质量方面工作,协助李亚强主任推进铁建办有关项目建设。分管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勘察设计处、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质量监督站、建筑设计院及江海公司。
袁忠孝--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室)。
张伟潼--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政策法规、议案信访、房地产开发、内河治理、城建档案、建设信息方面工作。分管法制处、信访处、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处(市住宅产业化管理办公室)、内河综合整治管理办公室、城建档案馆、信息中心,负责建设工程总指挥部综合部工作。
郭立杰--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局级干部
负责联系地铁集团公司。
魏群--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巡视员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企业、燃气管理和路桥收费方面工作。分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建筑企业管理站、燃气管理办公室、贷款建设路桥收费所。
张文库--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巡视员
负责村镇建设、工程造价、散装水泥管理、建筑艺术馆管理、马家沟提档升级综合整治工程工作。分管村镇建设指导处、工程造价管理站、散装水泥办公室、建筑艺术馆。
吴敏--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城建管理、管线规划建设方面工作。分管城市建设管理处、管线统筹建设处(市城市管线统筹管理办公室)、管线综合规划处、城发公司。
全强--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市建委承担的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协助李亚强主任推进铁建办有关项目建设。分管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协调处、工程项目处、工程建设处。
梁志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总经济师
负责工程经济、城建经济研究方面工作,协助吴向阳副主任抓统筹发展处工作,协助全强副主任抓工程项目建设经济工作。分管工程经济处、城市建设经济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