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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有临时的吗?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2019年07月10日 20:19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那土地使用证和身份证一样有临时的吗?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土地使用证有临时的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土地证实际上是临时占地手续,只是有当地国土部门下一个批复,一般为重大项目建设的料场或者原料加工厂,期限为两年,

一、临时土地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1、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三、临时土地使用证和土地证有何区别?

1、土地证是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权或者是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的规定,目前我国所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四种:集体土地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权证,确定权。集体土地的使用证。

2、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的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国有的土地使用权证。

2、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的土地使用权证,确认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利的证明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土地的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的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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