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与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那养殖用海需要什么证件?养殖海域使用审批流程。
一、养殖用海需要什么证件?
养殖用海必须依法依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海域使用权)和养殖证(简称“两证”),确定长期稳定的使用期限,且“两证”载明的期限、主体、范围保持基本一致。
1、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
海域使用权具有积极意义。一是资产合法化。由原先的单一的海域使用权登记升级为海域使用权以及用海区域内构(建)筑物登记,增加了企业合法化的物权。二是融资渠道拓宽。在海域使用权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海域构(建)筑物物权确认,用海企业在办理抵押贷款等融资手续时,可抵押贷款的数额大幅增加,增加企业发展活力。三是企业发展更有前景。海域使用权及构(建)筑物一体化登记后,在企业上市经营时,可确认的资产增加,更有利于增加企业竞争力和长远发展。
2、养殖证
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凡是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二、养殖海域使用审批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编号和收件凭证。窗口人员即时根据事项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通知书》,转承办机关相关科室进行受理审查,并向申请人提供申请编号及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一次性告知并退回申请人。
2.受理
承办机关收到网上申请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查
申请人根据网上系统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将纸质申请材料送至承办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承办单位向市政府报送用海申请并请求发放海域使用权证,并告知申请人。
总得来说,养殖用海需要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海域使用权)和养殖证(简称“两证”)才可以进行海域水产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