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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省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统一盘活利用方式有哪些?

2024年01月19日 09:40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近日,福建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交《关于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的建议》提案。那福建省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方式有哪些?

福建省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摄图网

一、福建省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方式有哪些?

采取作价回购、统一租赁、农户委托、农户入股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集中整合本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资源,统一盘活利用。

1、作价回购

农户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后,按宅基地面积倍数抵交购房款。作价归户是指农户在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后,可以将宅基地的面积作为一定倍数抵交购房款。

2、统一租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可以依法进行流转和租赁的,但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宅基地租赁是指农民将自家的宅基地使用权出租给其他村民或机构,以获得一定的租金收益。这种租赁行为在不违反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用途的情况下是允许的。

3、农户入股

农户入股后,其收益是由农户自行管理的,与合作社没有统一管理。

近年来,福建省省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部门政策要素支撑相对有限、财政金融资金投入不足、村集体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为此建议,夯实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基础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的存量,建立健全数据库。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同和政策支持,省级层面研究提出盘活利用的主要路径,出台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有偿使用、收回使用权等支持政策以及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规范等具体政策。推动村集体完善农村宅基地村级议事决策机构和规范流程。

通过盘活闲置资源、集约统筹建房、使用权转让、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有偿使用等方式,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新模式。充分发挥古厝古建筑“乡土味”特色和山水林田“原生态”优势,引导群众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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