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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全文(新)

2016年07月11日 14:28来源:黑龙江人民政府点击量:0

农村土地确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2018年是土地确权的收官之年,黑龙江农村土地确权完成的怎么样了呢?有没有相关消息?黑龙江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耕地1

相关消息如下:

黑龙江七台河土地确权第一证颁发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为了给土地一个真正“名分”,勃利县大四站镇作为七台河市首个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乡镇,经过两年多的运作,数据库已进行合库并通过第三方检查验收,达到颁证标准。1月14日上午,七台河市、勃利县领导在大四站镇召开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新证首发仪式,全市“第一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新证发出,联合村王忠有等7位村民代表领到了期盼已久的大红土地“身份证”,笑得合不拢嘴。

据了解,土地确权之后,过去农村土地的“两权”变成“三权”,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其中经营权可以流转和抵押和贷款,给农民更多的财产权益。2014年,勃利县大四站镇联合村、立新村被确定为省级试点村,从2015年开始试点启动,2016年在全县全面铺开。历经政策宣传发动、岗前业务培训、外业实地勘测、资料收集整理、内业梳理整理、结果公示审核及资料建档立卷等环节工作,并妥善解决了四邻边界不清、账实不符、户主变更、分户、权属纠纷等问题,两个试点村确权登记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果,圆满地完成了试点任务。

联合村村民孙万才告诉记者:“我们今天特别高兴,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证终于到手了。这标志着我们农民承包的土地有了合法的身份,为以后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提供了法律的保障,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给我们农民吃了定心丸,我们在致富路上更有奔头了”

黑龙江: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让不动产变活资产

2017年8月,在青冈县青冈镇利民村,很多农民都领到了一张类似住宅产权证的红皮证书。证书上,每户家庭多少口人、承包了几块地、每块地有多大、什么形状、四周相邻的都是谁,都标注得非常清楚。这,就是俗称土地“身份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别小看了这个证书,有了它,农民承包的土地,就由“不动产”变成了“活资产”。

利民村村民张洪军告诉记者,这几年他将承包的十几亩玉米田改种成蓝莓和蔬菜,眼看着效益越来越好想扩大规模,却苦于缺少资金。按规矩,贷款得有抵押物,没有可抵押的东西只能申请五户联保,难度大不说还有风险。“现在可好了,有了这个证书我就可以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啦。”他笑着说。

不过,在农民笑脸的背后,记者还看到了工作人员的异常辛苦。

据介绍,土地确权专业性强,要把每家的土地测量清楚,让农民签字认可,信息归档,这对于有165个行政村的青冈县来说,可不是一项小工程,用村干部的话讲,相当于做了一次人口普查。为了让农民尽早拿到土地“身份证”,青冈县通过“乡村干部加作业公司加农户配合”的特别工作机制,只用了8个月就完成了全县256万亩土地的确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6〕38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5日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按照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登记制度为重点,以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为目的,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化大农业建设,确保全省粮食持续增产、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16年开始,全省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村(组),不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草原、水面、“五荒”等农村集体土地,应由承包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登记程序参照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操作流程执行。通过确权登记摸清农村土地承包现状,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和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合同、证书等落实到户。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四位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新机制。到2018年,全省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到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耕地以外的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确保稳定的原则。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得借机重新调整土地承包关系,不得打乱重新发包农村土地。对确权登记工作遇到的问题,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慎重把握,积极解决。要特别注意保护农村妇女、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严禁限制或剥夺其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依法有序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农业部关于确权登记“三项行业标准”等一系列规范要求,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完善承包合同、建立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等工作,确保登记成果完整、真实和准确。严禁发生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三)尊重历史的原则。坚持以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台账、30年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原始资料为主要合法佐证,确认承包地权属。

(四)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工作中实测、调查、确认、登记等重要环节必须有农民群众参与,全程要公开、结果要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民主协商妥善解决。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清理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对农村土地一轮承包和二轮延包以来的各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案、经营权证以及乡、村土地承包台账等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清查、整理、组卷,按要求进行补建、修复和保存。摸清承包地现状,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用途、流转等原始记载;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收集、整理、核对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及其变动等信息。

(二)组织土地实测。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账、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利用省里统一制作并提供的土地确权登记影像底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用“影像底图+实测+农户确认”的技术路线,组织开展查田斟界,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图制图规范(试行)》(农办经〔2015〕23号)要求,绘制地块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和承包地块示意图。农民对实测结果有异议的,要进行补测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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