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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2月将有7宗土地挂牌出让 总价达120亿元

2013年12月13日 11:15来源:点击量:0

来源: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房网讯:今年1月18日,深圳出台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6”文件,文件规定原农村集体工业可申请入市。市规划国土委开展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一宗工业用地的入市试点工作,该用地面积14568平方米,市规划国土委还在龙岗、坪山等区选择了一些试点地块。

    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也有相关规定,一种是原农村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和市国土基金各一半,另一种是所得收益的70%归市国土基金,30%归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交后,村集体组织还可继续持有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物业专用于产业配套。此次凤凰社区农地入市的收益模式为,市国土基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7:3的比例分配收益,并且后者持有总建筑面积20%的物业。

    文件提出,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尚未进行开发建设的、符合规划的合法工业用地进入市场,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所得收益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并免予收取《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198号令)中规定的工业类用地需缴纳的地价。

    据悉,12月份深圳有7宗土地将分别于本月20日和23日正式挂牌出让,其中两宗土地最受瞩目,一宗是12月20日出让的位于凤凰社区的一块工业用地,宗地编号为A217-0315。该地块占地面积为1.4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99万平方米,挂牌底价为1.16亿元,作为深圳首块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正式入市流转,它在当天的交易情况将引发全社会的关注。

    A217-0315宗地出让条件中规定,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凤凰股份[简介 最新动态]公司共同作为受让方与规划国土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70%的成交价款作为政府收益,由竞得人支付至市国土基金账户,30%的成交价款作为社区收益,由竞得人先支付至交易中心账户监管,待本次出让宗地签订出让合同手续完善后划转至凤凰股份公司账户。

    项目建成后,按《出让合同》约定,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即13980平方米的产业配套物业,其中食堂2000平方米、宿舍11980平方米)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凤凰股份合作公司。该部分物业限共同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其余属竞得人所有的物业,限共同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而A217-0315宗地竞买申请人须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产业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并拥有相应研发专利许可证的相关授权。

    原定于12月20日出让的A004-0154宗地和A002-0046宗地被终止出让。

    另一宗引人关注的是12月23日出让的一块位于坪山新区锦龙大道以东的土地,宗地编号为G11337-0095。该宗地土地面积约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2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3.15亿元,这是年内我市出让的第三块住宅用地

    G11337-0095宗地出让条件中规定,总建筑面积中含5000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竞得人须就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要求、政府回购费用标准等内容与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坪山河启动区安置房一期项目拆迁安置房建设与回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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