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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及扶持政策

2016年08月03日 10:46来源:互联网点击量:0

广西的家庭农场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广西各地市出台多项措施扶持家庭农场发展,进一步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以下是广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及扶持政策

一、广西家庭农场发展的基本情况:

自从2013年中央1号文件印发以来,广西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推动家庭农场不断发展壮大,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土地流转速度持续加快,有效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统计,到2014年年底,全区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总数达2538家,比2013年新增1414家,增长1.26倍。家庭农场注册资金14.06亿元,家庭从业人员1万人。截至2015年6月底,全区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数量达到3439家,比2014年新增901家,增长35.5%,出资额21.6亿元,从业人数1.4万人,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31.6万亩,全年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26亿元。在已注册的家庭农场中,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以及种养结合的比例分别是44010、35010和19%,从事其他行业的占2%o全区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19.4万亩,平均经营规模92亩,是全区承包农户平均经营耕地面积5.8亩的16倍,规模适中。

广西的家庭农场主要是以专业大户为基础,以职业农民为主体,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广西家庭农场

二、广西家庭农场的发展措施:

(一)经营初具规模,产业覆盖面较宽

家庭农场经营初具规模,经营产业涉及优质稻、林果、畜禽、水产、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

(二)推动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通过家庭农场的建设和规范经营,农场主更加具有专业知识、实践技能较强,懂经营、会管理。有多家家庭农场聘请了大学毕业生参与经营管理,实行标准化生产。

(三)有效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益

从调查情况来看,家庭农场的亩产值大多数在5000元以上,扣除土地租赁费和生产管理成本后亩均效益一般能达到1000元左右,与传统的家庭经营模式相比,无论是亩产值和亩均效益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土地利用率明显提高。

(四)推动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加速,规模不断扩大

到2014年底,全区土地流转面积678万亩,比2013年增加138万亩,占全区承包地总面积的20.4%。截至2015年6月底,全区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累计748万亩,比2014年底增加了10.3%。占农户承包地总面积的22.4%,涉及227万户农户,占全区农户总数的22.3%,比2014年年底增加了7.6%。其中,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31.6万亩,占全区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的4.2%.在推动广西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中,作为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五)带动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家庭农场经营面积远大于传统的家庭经营,在品种选择、技术应用、经营效益等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能够示范带动周边农户跟进。近三年来,家庭农场发展形成了各地的特色产业,如金田淮山、金田黄鲨、麻垌荔枝、白石山铁皮石斛等。以广西岑溪市光学奋葡萄种植家庭农场为例,该家庭农场主要经营范围是葡萄种植和销售,种植面积共112亩。至2014年8月下旬,园内葡萄(早季)实产6.6万斤,产值33万元,形成了远近闻名的葡萄种植基地,吸引了周边市镇农户学习发展种植葡萄100多亩。

(六)促进了农业科技运用水平的提高

农场主大多具有较强的科技意识、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乐于尝试新品种种植养殖,运用农业科技、农业机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如广西桂平市蒙圩镇柒广生家庭农场在蒙圩镇新建村承包300多亩土地,利用自己掌握的农业科技知识,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实行标准化种植无公害蔬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广西家庭农场

三、推动广西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政策:

(一)加强引导,广泛宣传

把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服务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力争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批、壮大一批,全力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广大农业干部通过进村入户开展专题宣讲、答疑解惑,使农民群众对家庭农场有所认识,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群众通过成立家庭农场,提升自身农业产业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

(二)出台政策,加强扶持、管理服务

围绕各级各类农业项目、园区基地建设等,逐步将家庭农场列为实施主体,强化政策扶持。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发展,在去年和今年的全区农村工作会议以及相关文件中,均将家庭农场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加快部署和落实。同时,起草了《自治区扶持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待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在财政支持方面,将家庭农场纳入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申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给予项目扶持。同时,自治区财政2014年整合资金7000万元,2015年整合资金9300万元,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直接项目扶持。其中,2015年安排资金3000万元,对2015年新注册的家庭农场给予1万元的开办直接补助,推动家庭农场的加速发展。

(三)加快土地流转,营造发展环境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家庭农场流转。全区农村家庭间土地托管、出租、互换占了土地流转面积的54.7%,为发展家庭农场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四)探索家庭农场发展新机制

引导各地在发展合作社、发展农业产业化、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同时,充分发挥家庭农场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探索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阶梯式发展,上靠下联,融合发展。

(五)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强内生动力

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开展种植业生产服务、畜牧和渔业生产服务、农机服务、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短期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加快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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