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到2020年,我省将规划建设50个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特色乡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玉石之乡、根(木)雕小镇、林蛙之乡、袜业小镇、枫叶小镇、蟹田之乡……这些带有浓郁地方产业、景观、历史、文化、民族特色的乡镇,在未来5年间,将出现在全省各地的版图上。8月17日,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特色乡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对建设特色乡镇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特色乡镇不是凭空造出来的,而是依托现有产业,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发展优势的乡镇培育创建的。对有价值、有特色的乡镇(村)争取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和省级传统村落名录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名录。
旅游型、历史文化型、民族特色型、现代农业型、生态宜居型将成为我省特色乡镇创建的重点。
其中,历史文化型特色乡镇建设,将开展对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修缮,盘活现有古迹历史,组织考古发掘,实施古遗址、古墓葬保护和展示。
从今年起到2020年,我省将规划建设50个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特色乡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玉石之乡、根(木)雕小镇、林蛙之乡、袜业小镇、枫叶小镇、蟹田之乡……这些带有浓郁地方产业、景观、历史、文化、民族特色的乡镇,在未来5年间,将出现在全省各地的版图上。8月17日,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特色乡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对建设特色乡镇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特色乡镇不是凭空造出来的,而是依托现有产业,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发展优势的乡镇培育创建的。对有价值、有特色的乡镇(村)争取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和省级传统村落名录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名录。
旅游型、历史文化型、民族特色型、现代农业型、生态宜居型将成为我省特色乡镇创建的重点。
附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乡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辽政发〔2016〕5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规划建设一批特色乡镇(含国有农场、林场),是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加快推进全省特色乡镇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乡镇现有产业为基础,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为原则,以稳增长、惠民生为目标,以坚持产业定位、壮大乡镇经济、突出特色发展为主线,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工作机制为保障,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地域风情浓厚的特色乡镇,以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步伐。
(二)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力争规划建设50个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特色乡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