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全国“十三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6]254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农垦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以工代赈工作,特制定《全国“十三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全国“十三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2日
全国“十三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以下简称《决定》)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时期以工代赈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打赢“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未来五年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1984年组织开展以工代赈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资金近1300亿元,在贫困地区支持建设了一大批农业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国家对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年度平均投资是前26年的1.6倍。新建基本农田200多万亩、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近1400万亩,修建县乡村道路7万多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1万平方公里,建设草场超过110万亩,解决了260多万人、210多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同时,累计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村贫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超过35亿元。以工代赈在疏通与贫困群众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设施“最后一公里”障碍,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特殊作用,是广受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欢迎的扶贫开发政策之一。
在多年的探索实践中,以工代赈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建设重点更加突出,建设领域不断拓展,政策联动性不断加强。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第19号令),在项目储备、申报审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检查验收、部门协作等方面作出进一步规范。各地在长期工作中,也积累了大量好的经验做法,并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为“十三五”以工代赈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贫困地区发展整体滞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仍然突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需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紧密围绕贫困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利益诉求,进一步提高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创新工程组织建设、资产收益扶贫等新方式新途径,充分调动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以工代赈工作推向新的更高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决定》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尊重贫困群众主体地位,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以贫困乡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建设内容、丰富政策内涵。充分调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严格落实劳务报酬,在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的同时,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方案编制、项目谋划、统筹协调和制度创新。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因地施策,以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为切入点,紧紧围绕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弥补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突出“短板”。
——示范引领、改革创新。根据扶贫开发重点任务,继续组织实施一批辐射作用大、扶贫效果明显的示范工程,集中解决制约贫困地区长期存在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规模化效益。结合脱贫攻坚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拓展和创新以工代赈的建设内容、管理机制和贫困人口受益方式。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安排与脱贫攻坚规划、涉农专项规划和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方案的衔接协调,引导相关涉农资金和专项扶贫资金向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倾斜,充分发挥各渠道资金合力。
(三)总体目标。“十三五”期间,通过以工代赈建设,使项目区内耕地(草场)质量明显提高,有效灌溉面积稳步增加,贫困群众通行难、饮水难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水土流失、沙化、荒漠化等生态恶化趋势得到缓解,制约项目区发展与脱贫的瓶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贫困人口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进一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为确保到2020年实现稳定脱贫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